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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对于正负能量的误解甚而到了可笑的地步。这回,一个10岁童的自杀事件让我想到,起关键“毙命”作用的,正是这样一个跟“能量”相关的观念。
自然,这个观念不能成为法庭审判的依据,毕竟,惨剧的发生跟10岁孩童心理的稚嫩相关。但我还是要追溯那个最初的“导火索”,这导火索即是那位老师对于正能量与负能量的过于偏执的理解和误判,即是:老师的一个批语——要传递正能量。
这话,与说这篇作文传递负能量,是一个意思。这话的针对性是,缪可馨在作文末尾阐发了这样的感言:“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个10岁的孩子能从《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中联想到人间某些人的伪善,真是难能可贵,该大大点赞才是,不知那位语文教师竟为何把这扯到“负能量”上去。于是,一个没有“传递正能量”的误判伤透了10岁童的心,于是瞬间发生了越过栏杆跳楼自杀的惨剧。此中起作用的,无疑是老师的不恰当的批评(在写批语之前,她还口头对繆繆说,“要写一个具体事例,作文中尽量传递正能量”),而这不恰当的批评正是来源于对正负能量问题的误解。
由《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想到人间的伪善和骗局,这是负能量思维?只有把人群中的恶人看成好人,才算“正能量”思维?或说,只有说世界单有光明面而无阴暗面,才算是“正能量”思维?或说,只有说天空万里无云才算是正能量,说浮云蔽日或乌云满天,就是负能量?正是出于对“能量”的偏执理解,这位语文老师对缪可馨同学的作文做了很古怪的判断和否定性的评价。
这位老师对“负能量”的理解也太宽泛了。似乎纯洁无瑕的孩子对坏人毫无防范,当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拉他手的时候就乖乖地跟着走,这才是正能量?对伪善和欺骗有所认识怎么成了负能量?以这样的“正能量”教育孩子会将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呢?恐怕只能是毫无独立思考、毫无自我意识的唯唯诺诺的一代人。不難想象,这位老师在日常的教学中会怎样荒谬地推行她的能量观,会扼杀多少稍有独立思考的学生的智能和性灵!
然而,世界真的是单一色调吗?看到了这个世界并非单一色调就是罪过?我只拿绘画中的素描来说明。素描教学,美术老师都会教学生一个基本的观察方法,即“黑白灰三个调子”。白是受光面,黑是背光面,灰是中间调子或过渡调子。假如去掉画面的暗调子,只有明调子,我们还能看到画面上物体的存在吗?如是这样,一张素描画就只能是一张白纸。整个外在世界的显现,不正是因为同时存在着“受光面”与“背光面”也即光明面与黑暗面吗?
说黑的存在就是负能量,说白的存在才是正能量?说人健康是正能量,说他有病就是负能量?说官员清廉是正能量,揭露官员贪腐就是负能量?岂知,治病,不就是为了人更健康,反贪不就是为了倡廉?常说的批评与表扬、惩恶与扬善,这“正”“负”的两面,不是为了同一个目标的“相反相成”吗?怎么能将揭露负面东西与负能量划等号呢?
进一步说,如果把矛盾律讲的对立统一的两面、“二分法”说的事物的两面、中国阴阳学所说的阴阳两面分成可以言说的和不可以言说的,那么我们如何能完整地认识这个世界呢?这种违背自然客观规律的“单打一”的世界观会将我们的社会引向何处,各位想想看。
这应当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或说基本常识。然而,“能量观”一旦被歪曲,就变得荒谬无比,其后果就可能比死一个10岁童严重得多。这样一种偏执和错觉,会让所有该被揭露的人和现象逃之夭夭,社会污垢会因长久不被认识、不得清除而越积越多,以至于社会污垢满眼时,仍然有人盲目地唱着“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同时,凡是完整地说出世界真相的,都受到所谓负能量的指责。
缪可馨事件或许不能说明观念可以“杀人”的普遍性,但错误观念可以软性地扼杀一个社会则是必然。
自然,这个观念不能成为法庭审判的依据,毕竟,惨剧的发生跟10岁孩童心理的稚嫩相关。但我还是要追溯那个最初的“导火索”,这导火索即是那位老师对于正能量与负能量的过于偏执的理解和误判,即是:老师的一个批语——要传递正能量。
这话,与说这篇作文传递负能量,是一个意思。这话的针对性是,缪可馨在作文末尾阐发了这样的感言:“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个10岁的孩子能从《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中联想到人间某些人的伪善,真是难能可贵,该大大点赞才是,不知那位语文教师竟为何把这扯到“负能量”上去。于是,一个没有“传递正能量”的误判伤透了10岁童的心,于是瞬间发生了越过栏杆跳楼自杀的惨剧。此中起作用的,无疑是老师的不恰当的批评(在写批语之前,她还口头对繆繆说,“要写一个具体事例,作文中尽量传递正能量”),而这不恰当的批评正是来源于对正负能量问题的误解。
由《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想到人间的伪善和骗局,这是负能量思维?只有把人群中的恶人看成好人,才算“正能量”思维?或说,只有说世界单有光明面而无阴暗面,才算是“正能量”思维?或说,只有说天空万里无云才算是正能量,说浮云蔽日或乌云满天,就是负能量?正是出于对“能量”的偏执理解,这位语文老师对缪可馨同学的作文做了很古怪的判断和否定性的评价。
这位老师对“负能量”的理解也太宽泛了。似乎纯洁无瑕的孩子对坏人毫无防范,当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拉他手的时候就乖乖地跟着走,这才是正能量?对伪善和欺骗有所认识怎么成了负能量?以这样的“正能量”教育孩子会将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呢?恐怕只能是毫无独立思考、毫无自我意识的唯唯诺诺的一代人。不難想象,这位老师在日常的教学中会怎样荒谬地推行她的能量观,会扼杀多少稍有独立思考的学生的智能和性灵!
然而,世界真的是单一色调吗?看到了这个世界并非单一色调就是罪过?我只拿绘画中的素描来说明。素描教学,美术老师都会教学生一个基本的观察方法,即“黑白灰三个调子”。白是受光面,黑是背光面,灰是中间调子或过渡调子。假如去掉画面的暗调子,只有明调子,我们还能看到画面上物体的存在吗?如是这样,一张素描画就只能是一张白纸。整个外在世界的显现,不正是因为同时存在着“受光面”与“背光面”也即光明面与黑暗面吗?
说黑的存在就是负能量,说白的存在才是正能量?说人健康是正能量,说他有病就是负能量?说官员清廉是正能量,揭露官员贪腐就是负能量?岂知,治病,不就是为了人更健康,反贪不就是为了倡廉?常说的批评与表扬、惩恶与扬善,这“正”“负”的两面,不是为了同一个目标的“相反相成”吗?怎么能将揭露负面东西与负能量划等号呢?
进一步说,如果把矛盾律讲的对立统一的两面、“二分法”说的事物的两面、中国阴阳学所说的阴阳两面分成可以言说的和不可以言说的,那么我们如何能完整地认识这个世界呢?这种违背自然客观规律的“单打一”的世界观会将我们的社会引向何处,各位想想看。
这应当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或说基本常识。然而,“能量观”一旦被歪曲,就变得荒谬无比,其后果就可能比死一个10岁童严重得多。这样一种偏执和错觉,会让所有该被揭露的人和现象逃之夭夭,社会污垢会因长久不被认识、不得清除而越积越多,以至于社会污垢满眼时,仍然有人盲目地唱着“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同时,凡是完整地说出世界真相的,都受到所谓负能量的指责。
缪可馨事件或许不能说明观念可以“杀人”的普遍性,但错误观念可以软性地扼杀一个社会则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