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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布资金链断裂的十多天后,王中魁将所运营公司北京中升德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德亿”)从原地址紧急搬离。
11月24日一大早,近20位投资者相约来到北京朝阳区经侦大队提交材料。在更早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三里屯派出所报案。据初步统计,王中魁共欠126位投资者高达1.85亿元资金,其本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担保公司“高息揽储”
资料显示,中升德亿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亿元,王中魁持股90%,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业务范围为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管理等。
据了解,中升德亿收入来源于两部分,一是代办银行贷款,收取中介费、咨询费;二是资金池业务,以一定利息对外吸收资金,然后贷给有需要的客户使用。
投资人杨强提供的一份借款合同顯示,杨强今年5月向王中魁出借资金200万元,2018年5月到期,借款期限为1年,月息为1.25%,年化收益率15%,每月10日为利息支付日。借款合同封面下方正中有中升德亿公司名称,王中魁签字处留有指纹印。
一开始,杨强每个月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利息。直到11月10日,杨强没有再收到利息,而是收到“由于公司经营问题,本月息费暂停发放”的短信。
11月11日,王中魁在位于北京三里屯的办公地点召集众多投资者,宣布资金链断裂。“现在公司每月需支付的利息超过200万元,每月营业收入却仅有100万元,办公场地月租还有19.6万元……如果每个月我能挣150万元,一年挣1 800万元,也需要10年时间才能把大家的本金还清。”王中魁表示,希望大家不要利息,“公司下周一就可以运营”。
然而11月23日,很多投资者发现,中升德亿已人去室空,公司招牌也不在了,透过门缝可见,办公室内一片狼藉。
投资者称债务人被警方控制
中升德亿做资产端的前员工唐艺向记者介绍,他所做的业务之一是垫资,比如客户在银行的贷款快到期了,如果没有及时还款,会影响征信记录,公司先帮忙还上,从中赚取服务费;另一项业务是帮客户办银行贷款,比如某阿姨要办贷款,实际上她有还款能力,但在银行体现的流水(信用证明)不够,然后我做的就是包装流水,收取中介费、咨询费。
记者了解到,在126位投资人中,一部分是由中升德亿业务员拉来的,一部分是由已投资的亲戚朋友介绍来投资的。
令投资人对王中魁产生信任的一点是,和借款合同一起签订的还有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显示,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下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过,保证人正是王中魁控股的中升德亿,而非独立第三方。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指出,《公司法》对关联担保并非一概禁止,但是从风控上来说,类似王中魁的担保方式对出借人特别不利。“即便中升德亿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合法,违约风险仍然很大。”
11月24日一大早,近20位投资者相约来到北京朝阳区经侦大队提交材料。在更早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在三里屯派出所报案。据初步统计,王中魁共欠126位投资者高达1.85亿元资金,其本人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担保公司“高息揽储”
资料显示,中升德亿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亿元,王中魁持股90%,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业务范围为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管理等。
据了解,中升德亿收入来源于两部分,一是代办银行贷款,收取中介费、咨询费;二是资金池业务,以一定利息对外吸收资金,然后贷给有需要的客户使用。
投资人杨强提供的一份借款合同顯示,杨强今年5月向王中魁出借资金200万元,2018年5月到期,借款期限为1年,月息为1.25%,年化收益率15%,每月10日为利息支付日。借款合同封面下方正中有中升德亿公司名称,王中魁签字处留有指纹印。
一开始,杨强每个月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利息。直到11月10日,杨强没有再收到利息,而是收到“由于公司经营问题,本月息费暂停发放”的短信。
11月11日,王中魁在位于北京三里屯的办公地点召集众多投资者,宣布资金链断裂。“现在公司每月需支付的利息超过200万元,每月营业收入却仅有100万元,办公场地月租还有19.6万元……如果每个月我能挣150万元,一年挣1 800万元,也需要10年时间才能把大家的本金还清。”王中魁表示,希望大家不要利息,“公司下周一就可以运营”。
然而11月23日,很多投资者发现,中升德亿已人去室空,公司招牌也不在了,透过门缝可见,办公室内一片狼藉。
投资者称债务人被警方控制
中升德亿做资产端的前员工唐艺向记者介绍,他所做的业务之一是垫资,比如客户在银行的贷款快到期了,如果没有及时还款,会影响征信记录,公司先帮忙还上,从中赚取服务费;另一项业务是帮客户办银行贷款,比如某阿姨要办贷款,实际上她有还款能力,但在银行体现的流水(信用证明)不够,然后我做的就是包装流水,收取中介费、咨询费。
记者了解到,在126位投资人中,一部分是由中升德亿业务员拉来的,一部分是由已投资的亲戚朋友介绍来投资的。
令投资人对王中魁产生信任的一点是,和借款合同一起签订的还有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显示,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下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过,保证人正是王中魁控股的中升德亿,而非独立第三方。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指出,《公司法》对关联担保并非一概禁止,但是从风控上来说,类似王中魁的担保方式对出借人特别不利。“即便中升德亿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合法,违约风险仍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