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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前的中国,曾有一场著名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在当时的国不成国的背景下,主义的选择最终战胜了问题的解决。
然而,在共和国的第二个甲子开始的第一年里,经济建设成果不可否认,但大量问题随之而来的今天,我们越来越发现:民生的实质就是解决一个个生活的实际问题:譬如上涨的菜价是否影响收入不低的白领生活质量?有些人为什么会出卖自己的器官?有钱有势的富豪为什么屡屡动手杀人?平常安静的少年缘何突然成了杀人犯……生活,永远不完美且被问题重重包围。
如果系统地梳理这些问题,就会发现很多问题都受阶层存在所限。所以,我们试着提出“阶层法律问题论”这样一个概念。在策划选题时,着重于根据不同的阶层来诊病开药方,甚至是对于同样的问题,例如讨薪,农民工跟飞行员的方式方法和解决之途都有所差别。
这样的理论,可能会遭到一种质疑:我们不是一直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其实,基础的法理学就可以告诉我们,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的平等,即适用法律时的平等,而不是其他阶段,如制定、修改过程中的平等。简单的例子是,恐怕没有人会反对在制定法律过程中,对于弱势群体予以强制性更强的保护。
承认不同阶层的存在,是为了更好、更细致地去发现这些问题。也许我们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科学,但能够真正解决一些人,哪怕只有一个人的实际问题,就是我们报道的价值所在。
事实上,作为法治媒体,我们信奉现代社会的构成基础就是法治国家,并且一直试图将所有问题带入法治的轨迹。这种努力,大多数时候是成功的,起码是富有建设性意义的。但当法律解释不了一些疑问时,我们也会质疑,法律真的是万能的吗?
然而,在共和国的第二个甲子开始的第一年里,经济建设成果不可否认,但大量问题随之而来的今天,我们越来越发现:民生的实质就是解决一个个生活的实际问题:譬如上涨的菜价是否影响收入不低的白领生活质量?有些人为什么会出卖自己的器官?有钱有势的富豪为什么屡屡动手杀人?平常安静的少年缘何突然成了杀人犯……生活,永远不完美且被问题重重包围。
如果系统地梳理这些问题,就会发现很多问题都受阶层存在所限。所以,我们试着提出“阶层法律问题论”这样一个概念。在策划选题时,着重于根据不同的阶层来诊病开药方,甚至是对于同样的问题,例如讨薪,农民工跟飞行员的方式方法和解决之途都有所差别。
这样的理论,可能会遭到一种质疑:我们不是一直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其实,基础的法理学就可以告诉我们,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的平等,即适用法律时的平等,而不是其他阶段,如制定、修改过程中的平等。简单的例子是,恐怕没有人会反对在制定法律过程中,对于弱势群体予以强制性更强的保护。
承认不同阶层的存在,是为了更好、更细致地去发现这些问题。也许我们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科学,但能够真正解决一些人,哪怕只有一个人的实际问题,就是我们报道的价值所在。
事实上,作为法治媒体,我们信奉现代社会的构成基础就是法治国家,并且一直试图将所有问题带入法治的轨迹。这种努力,大多数时候是成功的,起码是富有建设性意义的。但当法律解释不了一些疑问时,我们也会质疑,法律真的是万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