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将人们带进了信息化的时代,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整个世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智能化的今天,人们对于美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不同。从艺术层面看,在审美情趣、观者体验、作者创作过程与创作思维等方面,数字媒体艺术都与传统艺术有巨大不同,它传递信息准确、效果精美、制作高效、体验丰富等特点都是以往艺术作品不能比拟的。本文就以艺术的发展为例,分析当下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现状及对传统艺术所带来的改变。
关键词:数字媒体艺术;传统艺术;“艺”与“术”;美学研究
在智能化的今天,传统艺术的美学设计已经受到当代人的质疑,虽然面临着很多的挑战,但是新媒体的介入也推动了它的发展,所以对于传统艺术的发展来说,适当的引入数字媒体艺术,首要任务就是更新中国年轻这一代人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改变新时代人们对它的看法,帮助传统艺术发展。
一、“艺”与“术”的内在联系
作为艺术的产物,传统艺术品在感知方式上是把人的视知觉引入一个精神空间,从而达到艺术审美的境界;而数字技术的艺术作品同时表明了人与空间的关系,把人的体验带进去。例如虚拟现实艺术作品是存在于虚拟多维空间中的一种设计,它可以通过人机交互作用将使用者的意图和命令传达至作品中,进而即时改变作品的画面。所以,数字技术艺术作品与传统艺术作品不同,它带有技术含义,可以把它看作现实和虚拟环境中的一种物质实体,它必须具有与人相联系的功能,需要与人的感官体验进行互动,通过丰富人的视知觉经验使人获得愉悦的感受。数字技术为艺术不仅提供了工具,还提供了艺术的表现媒介。
一部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产生,必须具备多方面的软硬件条件。首先,创作者应该了解关于数字媒体技术的一般性知识,之后要熟悉在此类技术条件下与创作对象相对应的制作软件。但是,真正有经验的艺术家,只是参考或借助于这些技术工具,并不完全依赖它。单凭技术本身并不会产生具有美感的艺术品。所以,对于创作者而言,必须要有洞察力、情感的表现力和审美等艺术能力,在创作作品时依然要对对象进行感性和理性的理解。如果创作者对所制作的东西理解不深甚至存在理解上的冷漠,那么即便是技巧高超,可能单纯从技术角度看不存在瑕疵,但是因其不蕴含作者的审美经验,从而也难以取悦观者。总之,作为特殊形态的数字媒体艺术不同于单纯的技术作品和纯粹的艺术作品,它在具有这二者的基本属性之上,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是技术的艺术,也是艺术的技术。
二、“艺”对“术”的继承和发展
随着时代发展艺术家逐渐脱离匠人角色,艺术在历史上的第一次分化—从“艺”与“术”的共体走向了“艺”与“术”的分体。漫长岁月的“分体”之后,当生产力又一次发生变革,当新型的数字科技为其提供平台,新一轮的“共体”展现在世人面前,即数字媒体艺术。它代表了高科技含量的技术,也保存着艺术的美感和激情。我们必须看到,艺术的产生终究要依附生产力和技术条件,无论创作的作品是偏重美感还是偏重技术的效率,此时我们必须肯定科技的力量。数字媒体艺术是艺术的一种形态,与传统意义上的艺术相比,技术层面的特殊性在于交互功能的实现。传统的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将内心世界映射至作品中产生的,创作者考虑更多的是艺术品的视觉呈现,创作者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取观者的反馈信息。
这种遗憾和空白由于数字媒体技术的出現而填补。例如,我们通过建立数字博物馆,将原本在三维空间展示的画作、雕塑等艺术作品展现在网络和计算机建立起来的虚拟多维空间当中,浏览者可以通过计算机操作或是虚拟现实VR设备在虚拟的空间内观赏,进行人机对话。观者的一举一动会包括其视觉的停留点、停留时间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记录得以保存,计算机通过统计、综合、分析,得出数据,最终艺术家根据数据的反馈来判定受众对作品的喜好程度。这是数字媒体技术对艺术品展示在交互功能方面的贡献。
实现数字艺术作品审美过程的人机交互的必要条件是数字技术和媒体,数字媒体为我们提供了艺术品和创造实体完全分离的可能性。综合地看,数字媒体技术给艺术带来了无限可能。它拥有传统艺术不可企及的交互功能,进而影响着设计师的创作思维。数字技术重新定义了艺术品的概念,将它的外延扩展丰富了我们的创作手段,打开了艺术家眼、脑、心中的枷锁,将艺术与人紧紧联系到了一起。
三、新时代背景下“艺”与“术”的融合
如今,人们处在一个高度强调技术的时代,在这种背景下,技术及其发展趋向已经成为人类文化的基本语境。在艺术领域中,技术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改变。在某种程度上,技术已从原来的辅助工具逐渐成为艺术表现的目的,它不再是以往不考虑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纯粹形态,而是成了审美体验活动的载体,在一定程度上也充当了艺术存在形式的角色。在如此特殊的技术时代,艺术和技术的角色关系非常微妙。以数字媒体作为平台,艺术和技术之间的关系趋于圆融,数字艺术需要技术的介入,需要技术给它带来新鲜的空气和血液。纯粹的技术,是依据某种规律构成的,它的目的是发挥某种特定的作用,它是从人的感知出发,根据画家、艺术家内心情感体验的意象而构成,它的目的是对受众产生精神上的效应,不考虑科技含量。
数字媒体艺术需要兼顾技术效能和精神效应两种功能,呈现形式也是处于两种形态之间。所以,将技艺融合在一起的艺术作品不能虚伪做作,不能为了技术追求而单方面强调技术的效率、技术的精准,也不能脱离审美对象去表达意境或忽视人在其中的参与。达到两者之间圆融的状态并非易事,它们在矛盾性的关系中发展、变化、生成。而且两者的融合也绝不是一种简单的外在的拼凑,而是作为互补角色融合在作品之中。在人类文化技术语境中,技术的使用为艺术提供了新型形态可视化的平台,为艺术作品盖上了印刻时代特色的印章,使得艺术在形式、性质、创作理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艺术对技术提出的“高效”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技术的发展。这种要求是艺术对创作效率的要求,也是针对将思维转化为实体这一过程的效率的要求。所以,数字媒体作为艺术作品的创作平台、展现平台,应具有实用性、高效性、交互性等特点;同时,使用这样的工具,也意味着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具有完全不同于传统艺术作品的新形态和新语言。所以,数字媒体艺术并非是简单的技术加上艺术,而是两者的相同和相异在矛盾中不断发展前行的综合体。
参考文献:
[1]涂波,戴丹丹.数字媒体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包装中的应用[J].中国包装工业,2015(22):88-89.
[2]王天岚.浅论数字媒体艺术的优越性[J].中国电视,2015(04):70-72.
[3]黄鹏.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特征及对传统艺术设计的影响分析[J].中国标准化,2017(16):248-249.
[4]田俊.当代数字媒体艺术的设计特征对传统媒体艺术设计的影响[J].工业设计,2016(08):77-78.
关键词:数字媒体艺术;传统艺术;“艺”与“术”;美学研究
在智能化的今天,传统艺术的美学设计已经受到当代人的质疑,虽然面临着很多的挑战,但是新媒体的介入也推动了它的发展,所以对于传统艺术的发展来说,适当的引入数字媒体艺术,首要任务就是更新中国年轻这一代人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改变新时代人们对它的看法,帮助传统艺术发展。
一、“艺”与“术”的内在联系
作为艺术的产物,传统艺术品在感知方式上是把人的视知觉引入一个精神空间,从而达到艺术审美的境界;而数字技术的艺术作品同时表明了人与空间的关系,把人的体验带进去。例如虚拟现实艺术作品是存在于虚拟多维空间中的一种设计,它可以通过人机交互作用将使用者的意图和命令传达至作品中,进而即时改变作品的画面。所以,数字技术艺术作品与传统艺术作品不同,它带有技术含义,可以把它看作现实和虚拟环境中的一种物质实体,它必须具有与人相联系的功能,需要与人的感官体验进行互动,通过丰富人的视知觉经验使人获得愉悦的感受。数字技术为艺术不仅提供了工具,还提供了艺术的表现媒介。
一部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产生,必须具备多方面的软硬件条件。首先,创作者应该了解关于数字媒体技术的一般性知识,之后要熟悉在此类技术条件下与创作对象相对应的制作软件。但是,真正有经验的艺术家,只是参考或借助于这些技术工具,并不完全依赖它。单凭技术本身并不会产生具有美感的艺术品。所以,对于创作者而言,必须要有洞察力、情感的表现力和审美等艺术能力,在创作作品时依然要对对象进行感性和理性的理解。如果创作者对所制作的东西理解不深甚至存在理解上的冷漠,那么即便是技巧高超,可能单纯从技术角度看不存在瑕疵,但是因其不蕴含作者的审美经验,从而也难以取悦观者。总之,作为特殊形态的数字媒体艺术不同于单纯的技术作品和纯粹的艺术作品,它在具有这二者的基本属性之上,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是技术的艺术,也是艺术的技术。
二、“艺”对“术”的继承和发展
随着时代发展艺术家逐渐脱离匠人角色,艺术在历史上的第一次分化—从“艺”与“术”的共体走向了“艺”与“术”的分体。漫长岁月的“分体”之后,当生产力又一次发生变革,当新型的数字科技为其提供平台,新一轮的“共体”展现在世人面前,即数字媒体艺术。它代表了高科技含量的技术,也保存着艺术的美感和激情。我们必须看到,艺术的产生终究要依附生产力和技术条件,无论创作的作品是偏重美感还是偏重技术的效率,此时我们必须肯定科技的力量。数字媒体艺术是艺术的一种形态,与传统意义上的艺术相比,技术层面的特殊性在于交互功能的实现。传统的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将内心世界映射至作品中产生的,创作者考虑更多的是艺术品的视觉呈现,创作者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取观者的反馈信息。
这种遗憾和空白由于数字媒体技术的出現而填补。例如,我们通过建立数字博物馆,将原本在三维空间展示的画作、雕塑等艺术作品展现在网络和计算机建立起来的虚拟多维空间当中,浏览者可以通过计算机操作或是虚拟现实VR设备在虚拟的空间内观赏,进行人机对话。观者的一举一动会包括其视觉的停留点、停留时间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记录得以保存,计算机通过统计、综合、分析,得出数据,最终艺术家根据数据的反馈来判定受众对作品的喜好程度。这是数字媒体技术对艺术品展示在交互功能方面的贡献。
实现数字艺术作品审美过程的人机交互的必要条件是数字技术和媒体,数字媒体为我们提供了艺术品和创造实体完全分离的可能性。综合地看,数字媒体技术给艺术带来了无限可能。它拥有传统艺术不可企及的交互功能,进而影响着设计师的创作思维。数字技术重新定义了艺术品的概念,将它的外延扩展丰富了我们的创作手段,打开了艺术家眼、脑、心中的枷锁,将艺术与人紧紧联系到了一起。
三、新时代背景下“艺”与“术”的融合
如今,人们处在一个高度强调技术的时代,在这种背景下,技术及其发展趋向已经成为人类文化的基本语境。在艺术领域中,技术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改变。在某种程度上,技术已从原来的辅助工具逐渐成为艺术表现的目的,它不再是以往不考虑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纯粹形态,而是成了审美体验活动的载体,在一定程度上也充当了艺术存在形式的角色。在如此特殊的技术时代,艺术和技术的角色关系非常微妙。以数字媒体作为平台,艺术和技术之间的关系趋于圆融,数字艺术需要技术的介入,需要技术给它带来新鲜的空气和血液。纯粹的技术,是依据某种规律构成的,它的目的是发挥某种特定的作用,它是从人的感知出发,根据画家、艺术家内心情感体验的意象而构成,它的目的是对受众产生精神上的效应,不考虑科技含量。
数字媒体艺术需要兼顾技术效能和精神效应两种功能,呈现形式也是处于两种形态之间。所以,将技艺融合在一起的艺术作品不能虚伪做作,不能为了技术追求而单方面强调技术的效率、技术的精准,也不能脱离审美对象去表达意境或忽视人在其中的参与。达到两者之间圆融的状态并非易事,它们在矛盾性的关系中发展、变化、生成。而且两者的融合也绝不是一种简单的外在的拼凑,而是作为互补角色融合在作品之中。在人类文化技术语境中,技术的使用为艺术提供了新型形态可视化的平台,为艺术作品盖上了印刻时代特色的印章,使得艺术在形式、性质、创作理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艺术对技术提出的“高效”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技术的发展。这种要求是艺术对创作效率的要求,也是针对将思维转化为实体这一过程的效率的要求。所以,数字媒体作为艺术作品的创作平台、展现平台,应具有实用性、高效性、交互性等特点;同时,使用这样的工具,也意味着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具有完全不同于传统艺术作品的新形态和新语言。所以,数字媒体艺术并非是简单的技术加上艺术,而是两者的相同和相异在矛盾中不断发展前行的综合体。
参考文献:
[1]涂波,戴丹丹.数字媒体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包装中的应用[J].中国包装工业,2015(22):88-89.
[2]王天岚.浅论数字媒体艺术的优越性[J].中国电视,2015(04):70-72.
[3]黄鹏.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特征及对传统艺术设计的影响分析[J].中国标准化,2017(16):248-249.
[4]田俊.当代数字媒体艺术的设计特征对传统媒体艺术设计的影响[J].工业设计,2016(08):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