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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于2015年10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山东省6个、德州市唯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山东省委农工办牵头,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同志带队,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有关部门参加,已于2015年10月15日—17日到武城就有关问题开展了调研。武城县政府牵头、县人民银行、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保险公司及涉农金融机构协作配合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一、主要做法
2015年9月,武城县上报国务院申请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經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省委农工办将武城县、平度市、河口区、青州市、汶上县、沂南县列为山东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单位。
1.突出“三个保障”,提升工作支撑有力
一是突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杜文陆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形成了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县直相关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协调联动的改边试的原则,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新型农业企业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财险公司积极拓展各类新型农业保险业务,为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提供风险保障。二是突出制度保障。起草了《武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并提请县政府印发至全县执行。指导县信用联社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流程、风险管理、风险补偿、风险处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合理设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条件以及贷款期限、利率等相关要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发放奠定了制度保障。三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利用设立担保公司等方式,建立抵押贷款风险缓释机制。注册资金1亿元,成立武城县信诺融资担保公司,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对无法偿还贷款的,依托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抵押物纳入市场挂牌流转,通过转让收益清偿贷款本息。
2.创新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2014年12月,武城县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了《武城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武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等规章制度,构建起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镇交易服务站、村村设有信息员的三级网络化交易服务体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权、养殖水面经营权四类规范交易。截至目前,共完成交易23笔,涉及土地流转面积11000余亩,合同约定金额1.15亿元;在谈交易20笔,涉及土地4100余亩。
3.开创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先河
(1)明确贷款对象和用途。制定全市首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适用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统一合同文本。根据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格式,制定了统一合同文本。(3)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建立起申请贷款—资格审查—现场勘查—资产评估—资料审批—签订合同—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八步工作法”。目前武城县4家涉农金融机构都已启动了该项工作,正在制定相关办法措施。已发放的贷款主要是:志远合作社牛文忠100万元,利率9.567‰,抵押流转土地680亩;洪犇家庭农场赵国斌400万元,利率9.273‰,抵押流转土地286.92亩;绿丰合作社潘家芳50万元,利率7.858‰,抵押流转土地150亩;种植大户李长芝100万元,利率7.962‰,抵押流转土地89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信贷业务推出以来,市场需求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正在积极申请抵押贷款的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还有近10家,贷款需求额2000多万元。已发放的贷款主要是:志远合作社牛文忠100万元,利率9.567‰,抵押流转土地680亩;洪犇家庭农场赵国斌400万元,利率9.273‰,抵押流转土地286.92亩;绿丰合作社潘家芳50万元,利率7.858‰,抵押流转土地150亩;种植大户李长芝100万元,利率7.962‰,抵押流转土地89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信贷业务推出以来,市场需求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正在积极申请抵押贷款的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还有近10家,贷款需求额2000多万元。
4.稳步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为转变生产方式、促进规模化经营提供重要条件
武城县耕地总面积73.69万亩,家庭承包经营面积61.96万亩,农村总户数87550户、人口29万余人,人均耕地面积2.54亩,户均耕地面积8.42亩。土地零星分散、规模面积小,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流转,作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关键举措。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发动群众自发合办、培养能人带动主办、发挥优势产业联办、发动村级干部领办、联系武城客商返乡创办等“五大”举措,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现拥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59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803个、家庭农场74家、种粮大户82个。二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制定《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调解、仲裁以及日常监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全县土地流转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20.157万亩,土地流转率27.35%,其中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4.628万亩,每个经营主体平均流转经营土地130.66亩。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得以缓解。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盘活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缓解了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通过银行贷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愿望。二是取得了贷款额度的突破。传统的金融信贷仅仅局限在农户联保、小额农贷,个人信用贷款只有10—20万元,数额少利息高,这些远远满足不了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现在合作社和经营大户由于能够提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得到了明显扩大,单笔贷款额突破百万元。三是拓宽了涉农融资渠道。突破了以往农村土地不能作为银行信贷抵押物的瓶颈制约;丰富了辖内涉农金融产品,拓宽了涉农融资渠道,实现了信贷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有机结合。
一、主要做法
2015年9月,武城县上报国务院申请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經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省委农工办将武城县、平度市、河口区、青州市、汶上县、沂南县列为山东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单位。
1.突出“三个保障”,提升工作支撑有力
一是突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杜文陆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形成了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推动、县直相关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协调联动的改边试的原则,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新型农业企业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财险公司积极拓展各类新型农业保险业务,为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提供风险保障。二是突出制度保障。起草了《武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并提请县政府印发至全县执行。指导县信用联社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流程、风险管理、风险补偿、风险处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合理设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条件以及贷款期限、利率等相关要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发放奠定了制度保障。三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利用设立担保公司等方式,建立抵押贷款风险缓释机制。注册资金1亿元,成立武城县信诺融资担保公司,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对无法偿还贷款的,依托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抵押物纳入市场挂牌流转,通过转让收益清偿贷款本息。
2.创新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2014年12月,武城县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了《武城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武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等规章制度,构建起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镇交易服务站、村村设有信息员的三级网络化交易服务体系,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权、养殖水面经营权四类规范交易。截至目前,共完成交易23笔,涉及土地流转面积11000余亩,合同约定金额1.15亿元;在谈交易20笔,涉及土地4100余亩。
3.开创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先河
(1)明确贷款对象和用途。制定全市首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适用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统一合同文本。根据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格式,制定了统一合同文本。(3)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建立起申请贷款—资格审查—现场勘查—资产评估—资料审批—签订合同—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八步工作法”。目前武城县4家涉农金融机构都已启动了该项工作,正在制定相关办法措施。已发放的贷款主要是:志远合作社牛文忠100万元,利率9.567‰,抵押流转土地680亩;洪犇家庭农场赵国斌400万元,利率9.273‰,抵押流转土地286.92亩;绿丰合作社潘家芳50万元,利率7.858‰,抵押流转土地150亩;种植大户李长芝100万元,利率7.962‰,抵押流转土地89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信贷业务推出以来,市场需求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正在积极申请抵押贷款的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还有近10家,贷款需求额2000多万元。已发放的贷款主要是:志远合作社牛文忠100万元,利率9.567‰,抵押流转土地680亩;洪犇家庭农场赵国斌400万元,利率9.273‰,抵押流转土地286.92亩;绿丰合作社潘家芳50万元,利率7.858‰,抵押流转土地150亩;种植大户李长芝100万元,利率7.962‰,抵押流转土地89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信贷业务推出以来,市场需求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正在积极申请抵押贷款的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还有近10家,贷款需求额2000多万元。
4.稳步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为转变生产方式、促进规模化经营提供重要条件
武城县耕地总面积73.69万亩,家庭承包经营面积61.96万亩,农村总户数87550户、人口29万余人,人均耕地面积2.54亩,户均耕地面积8.42亩。土地零星分散、规模面积小,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流转,作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关键举措。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利用发动群众自发合办、培养能人带动主办、发挥优势产业联办、发动村级干部领办、联系武城客商返乡创办等“五大”举措,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现拥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59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803个、家庭农场74家、种粮大户82个。二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制定《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调解、仲裁以及日常监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全县土地流转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20.157万亩,土地流转率27.35%,其中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4.628万亩,每个经营主体平均流转经营土地130.66亩。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得以缓解。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盘活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缓解了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通过银行贷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愿望。二是取得了贷款额度的突破。传统的金融信贷仅仅局限在农户联保、小额农贷,个人信用贷款只有10—20万元,数额少利息高,这些远远满足不了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现在合作社和经营大户由于能够提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得到了明显扩大,单笔贷款额突破百万元。三是拓宽了涉农融资渠道。突破了以往农村土地不能作为银行信贷抵押物的瓶颈制约;丰富了辖内涉农金融产品,拓宽了涉农融资渠道,实现了信贷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