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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一般认为,在“朱、陆异同”的争辩中,王阳明的《朱子晚年定论》是“和会朱、陆”的“定论”;陈建的《学蔀通辨》则是朱、陆学术相异的“定论”。其实,在王阳明和陈建之前,徽州的新安理学家程敏政、程瞳业已形成上述两种观点,并且直接影响王阳明和陈建等人。即是说“朱、陆异同”的两种“定论”是程敏政、程瞳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