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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法官到大法官事务部到宪法事务部到司法部,英国法院管理历经漫长演变。司法部的建立结束法院系统多行政部门管理的历史,其和即将成立的最高法院预示西方三权分立政体的构造即将在英国完成,司法部作为法院系统外部管理机关的行政型法院管理模式的选择也使得英国最终确立与美国自治型法院管理模式不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