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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准确掌握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分析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相关因素,为采取相应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利用龙陵县2011-2013年监测地区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评审资料进行分析。
结果:48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不可避免死亡20例,可避免28例。其主要死因是早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肺炎、意外及先天异常。
结论:乡、村医生知识技能缺乏,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质量不高、不规范,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不足,转诊机制不健全,家长就诊意识差是导致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 评审 分析 对策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542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350-01
为及时掌握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措施,以达到提高儿童救治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现将龙陵县2011-201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本资料来源于龙陵县2011-2013年监测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和县级专家评审资料。
1.2 方法。严格按照《云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实施方案》[1],由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1.2.1 死因诊断和分类方法。死因诊断和分类,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疾病诊断名称以《实用儿科学》[2]全国统一的诊断名称为标准。
1.2.2 资料评审分析方法。收集监测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评审方法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为发展中国家推荐的十二格表,从3个环节、4个方面分析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评审结论。
2 评审结果
2.1 2011-2013年监测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48例,评审48例,其中男22例,女26例,死亡年龄最小0天,最大的4岁7月。
2.2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及死因顺位。经评审在48例儿童死亡中,不可避免死亡20例,可避免死亡28例。
死因顺位依次是早产低出生体重10例,出生窒息7例,肺炎、先天异常、意外死亡各6例,败血症、腹泻、颅内感染各2例,其它疾病7例。
2.3 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死于家中24例,占50%,死于医疗保健机构17例,占35.42%,死于途中7例,占14.58%。
2.4 死前治疗。死前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治疗34例,占70.83%,门诊治疗3例,占6.25%,未治疗11例,占22.92%。
2.5 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影响因素。从个人家庭、医疗保健机构和社会其它相关部门3个环节的4个方面进行评审和分析:
个人、家庭的知识技能、态度和资源是影响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占70.83%。
医疗保健机构的知识技能偏低和资源缺乏,对疑难重症病例的诊治水平不足,缺乏必要的诊疗设备,占25%,
社会其它相关部门的知识技能和资源缺乏,经济落后、家庭贫困、缺乏交通工具等,占4.17%。
2.6 处理延误分析。放弃治疗:18例,占37.5%。主要是就诊时间晚、病情危重,家属认为或医生告知无治愈希望、家庭困难等而自动出院。
家庭成员决定就诊延误16例,占33.33%,主要是不能识别疾病的危险症状,发病后未及时就医,当病情发展到危重阶段才到医院就诊,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期。
医疗处理延误12例,占25%,主要是县、乡、村三级缺乏必要的诊疗设备及专业技术人才,产、儿科技术力量薄弱,未能及时处理儿童危重症患者。
交通延误2例,占4.17%。
3 讨论
通过专家评审分析,58.33%的儿童是可避免或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死亡的,41.67%的儿童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在导致儿童死亡的相关因素中,首先是个人家庭环节中的知识态度、资源是主要影响因素,表现在儿童家长缺乏健康知识,对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不会识别异常情况,孩子患病后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不能正确地选择就医地点,因家庭经济因素不愿转院或认为无治愈希望自动出院而延误治疗。其次是医疗保健机构环节中的知识技能、资源因素影响,主要表现在:①村医知识技能不足,儿童患病后得不到有效治疗,对危急重症患儿不能及时识别,延误转诊治疗导致死亡;②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质量不高,致使一些高危因素得不到筛查管理,如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管理、腹泻病例管理,先天异常的追踪管理等,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危险性增加;③县乡医疗保健机构缺乏必要的抢救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抢救治疗能力不足,部分儿童发病后未能得到规范诊治,加之转诊制度不健全,该及时转诊的未得到转诊而导致死亡。④社会其它相关部门知识技能和资源缺乏、家庭经济困难、交通条件较差是影响家长就医态度的重要因素,也是就诊延误的原因之一。
4 对策
从评审分析结果看,龙陵县2011-201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是:出生窒息、早产低出生体重、肺炎、先天异常及意外死亡,与有关评审监测资料报道基本一致[3],应采取有效对策。
4.1 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健康教育宣传,如宣传栏、电视媒体、健教处方、家长培训班等,提高家长对孩子的防病意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做到得病早就医,无病早预防,提高目标人群健康意识及知、信、行的转变。
4.2 强化对村医的“三基”培训,积极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如小儿“两病”管理、生长监测、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新生儿窒息复苏等,有效降低肺炎、腹泻、营养不良、传染病及出生窒息所导致的儿童死亡。
4.3 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质量,扩大管理覆盖面,及时筛查和管理高危孕妇、高危儿童,积极动员住院分娩,减少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和出生窒息的发生,切实做好产后及新生兒访视工作,指导家长科学喂养、对异常情况的识别、意外事故的预防。
4.4 加强县乡产儿科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投入。边远、贫困地区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高发地区,不论从房屋建设、医疗设备、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待遇的落实等要给予重点解决。
4.5 建立健全转诊机制,使危急重症儿童得到有效救治。
4.6 完善儿童死亡评审制度,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确保评审质量,为及时掌握儿童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 云南省卫生厅基社处《云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实施方案》2010
[2] 诸福棠,等.《实用儿科学》第四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3] 李晶晶,郭建平等.河北怀来县2000-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9;24(12):1658-1659
方法:利用龙陵县2011-2013年监测地区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评审资料进行分析。
结果:48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不可避免死亡20例,可避免28例。其主要死因是早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肺炎、意外及先天异常。
结论:乡、村医生知识技能缺乏,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质量不高、不规范,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不足,转诊机制不健全,家长就诊意识差是导致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 评审 分析 对策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542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350-01
为及时掌握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措施,以达到提高儿童救治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现将龙陵县2011-201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本资料来源于龙陵县2011-2013年监测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和县级专家评审资料。
1.2 方法。严格按照《云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实施方案》[1],由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1.2.1 死因诊断和分类方法。死因诊断和分类,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疾病诊断名称以《实用儿科学》[2]全国统一的诊断名称为标准。
1.2.2 资料评审分析方法。收集监测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调查表和儿童死亡报告卡,评审方法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为发展中国家推荐的十二格表,从3个环节、4个方面分析龙陵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评审结论。
2 评审结果
2.1 2011-2013年监测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48例,评审48例,其中男22例,女26例,死亡年龄最小0天,最大的4岁7月。
2.2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及死因顺位。经评审在48例儿童死亡中,不可避免死亡20例,可避免死亡28例。
死因顺位依次是早产低出生体重10例,出生窒息7例,肺炎、先天异常、意外死亡各6例,败血症、腹泻、颅内感染各2例,其它疾病7例。
2.3 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死于家中24例,占50%,死于医疗保健机构17例,占35.42%,死于途中7例,占14.58%。
2.4 死前治疗。死前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治疗34例,占70.83%,门诊治疗3例,占6.25%,未治疗11例,占22.92%。
2.5 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影响因素。从个人家庭、医疗保健机构和社会其它相关部门3个环节的4个方面进行评审和分析:
个人、家庭的知识技能、态度和资源是影响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占70.83%。
医疗保健机构的知识技能偏低和资源缺乏,对疑难重症病例的诊治水平不足,缺乏必要的诊疗设备,占25%,
社会其它相关部门的知识技能和资源缺乏,经济落后、家庭贫困、缺乏交通工具等,占4.17%。
2.6 处理延误分析。放弃治疗:18例,占37.5%。主要是就诊时间晚、病情危重,家属认为或医生告知无治愈希望、家庭困难等而自动出院。
家庭成员决定就诊延误16例,占33.33%,主要是不能识别疾病的危险症状,发病后未及时就医,当病情发展到危重阶段才到医院就诊,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期。
医疗处理延误12例,占25%,主要是县、乡、村三级缺乏必要的诊疗设备及专业技术人才,产、儿科技术力量薄弱,未能及时处理儿童危重症患者。
交通延误2例,占4.17%。
3 讨论
通过专家评审分析,58.33%的儿童是可避免或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死亡的,41.67%的儿童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在导致儿童死亡的相关因素中,首先是个人家庭环节中的知识态度、资源是主要影响因素,表现在儿童家长缺乏健康知识,对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不会识别异常情况,孩子患病后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不能正确地选择就医地点,因家庭经济因素不愿转院或认为无治愈希望自动出院而延误治疗。其次是医疗保健机构环节中的知识技能、资源因素影响,主要表现在:①村医知识技能不足,儿童患病后得不到有效治疗,对危急重症患儿不能及时识别,延误转诊治疗导致死亡;②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质量不高,致使一些高危因素得不到筛查管理,如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管理、腹泻病例管理,先天异常的追踪管理等,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危险性增加;③县乡医疗保健机构缺乏必要的抢救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抢救治疗能力不足,部分儿童发病后未能得到规范诊治,加之转诊制度不健全,该及时转诊的未得到转诊而导致死亡。④社会其它相关部门知识技能和资源缺乏、家庭经济困难、交通条件较差是影响家长就医态度的重要因素,也是就诊延误的原因之一。
4 对策
从评审分析结果看,龙陵县2011-201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是:出生窒息、早产低出生体重、肺炎、先天异常及意外死亡,与有关评审监测资料报道基本一致[3],应采取有效对策。
4.1 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健康教育宣传,如宣传栏、电视媒体、健教处方、家长培训班等,提高家长对孩子的防病意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做到得病早就医,无病早预防,提高目标人群健康意识及知、信、行的转变。
4.2 强化对村医的“三基”培训,积极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如小儿“两病”管理、生长监测、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新生儿窒息复苏等,有效降低肺炎、腹泻、营养不良、传染病及出生窒息所导致的儿童死亡。
4.3 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质量,扩大管理覆盖面,及时筛查和管理高危孕妇、高危儿童,积极动员住院分娩,减少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和出生窒息的发生,切实做好产后及新生兒访视工作,指导家长科学喂养、对异常情况的识别、意外事故的预防。
4.4 加强县乡产儿科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投入。边远、贫困地区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高发地区,不论从房屋建设、医疗设备、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待遇的落实等要给予重点解决。
4.5 建立健全转诊机制,使危急重症儿童得到有效救治。
4.6 完善儿童死亡评审制度,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确保评审质量,为及时掌握儿童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 云南省卫生厅基社处《云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实施方案》2010
[2] 诸福棠,等.《实用儿科学》第四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3] 李晶晶,郭建平等.河北怀来县2000-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9;24(12):1658-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