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建筑工程的质量又直接决定着使用者的安全,因此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非常重要。介绍了建筑材料的检测方法,并对建筑材料检测时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材料;检测方法;注意事项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核心,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因此在建筑工程中,把好建筑材料关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近年来,随着检测技术更加趋于成熟和先进,有关检测的标准,规范先继颁布,实施,促进了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对保证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按照国家及检测部门的管理规定,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才能准确鉴定建筑材料合格与否,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1 建筑材料检测方法
1.1 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
由于施工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多,进场检测、试验材料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例如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和细度;混凝土用粗骨料按常规进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检验项目,如若用于≥C35的混凝土须做压碎指标,新采用的质地疏松的骨料还应做坚固性试验,活性骨料做活性试验等。对于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按GBl8173.1-2000《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应按批检验其物理性能,例如断裂拉伸强度、胶断伸长率、不透水性和低温弯折。总之,材料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只检验其原始合格证明而不按规定抽样试验,或虽抽样试验但检测项目不全,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1.2 材料性能的检测
主要是通过对所取材料样品进行检测得出的结果,通过检测得到数据报告是否准确就在于样品的取用是否规范。因此在进行建材质量检测时,首先要保证科学犯规的取样,确保检测人员检测出来的建材性能是准确真实的,继而能够做出科学准确的检测报告。
1.3 检测时环境温度与湿度的控制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的环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规定,试体成型时的环境温度应稳定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50%;试体拆模前的养护温度为20℃±1℃,相对湿度应>90%;试体在水中养护的温度控制在20℃±1℃。又如彈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进行拉伸试验时要求室温控制在23℃±2℃。
1.4 试验数据的取舍
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同一组试件试验结果的离散性较大。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标准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有取舍的要求。例如水泥胶砂强度抗折试验,当3个强度值中有超出平均值±10%的时需剔除该数值,计算平均值;混凝土和砂浆的抗压试件强度平均值的计算等,也都有各自的数据取舍方法。计算后的数据的修约方法按GB/T8107-87《数据修改的规则》进行,并按标准规定保留相应的位数,其尾数要按“四舍六入五单双法”处理。例如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规定,钢材(包括钢筋)的性能试验结果,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约。如果未规定具体要求的,强度值<200N/mm2时,修约间隔1N/mm2;强度值在200-1000N/mm2时,修约间隔5N/mm2;强度值>1000N/mm2时,修约间隔10N/mm2。有时试验结果还会出现比预期的值过高或过低、同一组试件数据相差悬殊、同一试件各项性能指标相互矛盾等异常现象,这需要认真对待,查明原因,并及时复试和复验。
2 建筑材料检测时的注意事项
2.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材料的质量低劣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往往是非常严重并难以弥补和修复的,因此,工程中必须尽力避免发生此类问题,防患于未然。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办事,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始终坚持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方独立抽、复检相结合,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以监理方的复检作为评定自检结果的标准,同时还坚持目测和检测相结合,抽检和监测相结合,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相结合。改变过去只有施工单位自检为准,而没有第三方监督管理的状况。这样可以防止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2.2 尽量避免检测误差
建筑材料的检测结果会受到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设备仪器、材质的均匀度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由于一定因素的差异,都会造成检测出现误差。因此在进行检测检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规程规定进行检测。
2.3 对于进场材料要严格检查
实行安全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有许可证的编号和安全认证的标志,在选取这些建筑材料时,不能光看产品上标有合格许可证及安全认证标志即可,要对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认证的标志进行检查,当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时要按照该资料的说明进行严格检查,检查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指标、数量、外观质量等,对于不达标的材料坚决不要。对工程中的一些项目进行强制性的检测,对混凝土试块检测,对钢筋数量进行检测,对成品、半成品的检测,对水泥质量的检测,对瓷砖性能的检测,对有机污染物含量的检测等等,这些都必须严格按照国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坚决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结束语
建筑材料是建筑产品的原料,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优劣。目前社会上生产的建筑工业产品其质量良莠不齐,因此必须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测,并将材料的质量进行良好的控制。同时要加强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严把来料检测关,合理的购买选择建筑使用的材料;将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关于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需要建筑过程中各单位共同配合,共同严把质量关。
参考文献
[1]方蕉、邹爽.谈如何做好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控制工作[J].建筑与工程,2010(18).
[2]崔秀琴,王进军,白希先.建筑材料质量的现场监理控制[J].中国西部科技,2009(11).
关键词:建筑材料;检测方法;注意事项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核心,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因此在建筑工程中,把好建筑材料关是非常重要的,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近年来,随着检测技术更加趋于成熟和先进,有关检测的标准,规范先继颁布,实施,促进了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对保证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按照国家及检测部门的管理规定,采用科学的检测方法,才能准确鉴定建筑材料合格与否,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1 建筑材料检测方法
1.1 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
由于施工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多,进场检测、试验材料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例如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和细度;混凝土用粗骨料按常规进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检验项目,如若用于≥C35的混凝土须做压碎指标,新采用的质地疏松的骨料还应做坚固性试验,活性骨料做活性试验等。对于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按GBl8173.1-2000《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应按批检验其物理性能,例如断裂拉伸强度、胶断伸长率、不透水性和低温弯折。总之,材料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只检验其原始合格证明而不按规定抽样试验,或虽抽样试验但检测项目不全,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1.2 材料性能的检测
主要是通过对所取材料样品进行检测得出的结果,通过检测得到数据报告是否准确就在于样品的取用是否规范。因此在进行建材质量检测时,首先要保证科学犯规的取样,确保检测人员检测出来的建材性能是准确真实的,继而能够做出科学准确的检测报告。
1.3 检测时环境温度与湿度的控制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的环境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规定,试体成型时的环境温度应稳定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50%;试体拆模前的养护温度为20℃±1℃,相对湿度应>90%;试体在水中养护的温度控制在20℃±1℃。又如彈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进行拉伸试验时要求室温控制在23℃±2℃。
1.4 试验数据的取舍
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同一组试件试验结果的离散性较大。为了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标准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有取舍的要求。例如水泥胶砂强度抗折试验,当3个强度值中有超出平均值±10%的时需剔除该数值,计算平均值;混凝土和砂浆的抗压试件强度平均值的计算等,也都有各自的数据取舍方法。计算后的数据的修约方法按GB/T8107-87《数据修改的规则》进行,并按标准规定保留相应的位数,其尾数要按“四舍六入五单双法”处理。例如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规定,钢材(包括钢筋)的性能试验结果,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约。如果未规定具体要求的,强度值<200N/mm2时,修约间隔1N/mm2;强度值在200-1000N/mm2时,修约间隔5N/mm2;强度值>1000N/mm2时,修约间隔10N/mm2。有时试验结果还会出现比预期的值过高或过低、同一组试件数据相差悬殊、同一试件各项性能指标相互矛盾等异常现象,这需要认真对待,查明原因,并及时复试和复验。
2 建筑材料检测时的注意事项
2.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材料的质量低劣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往往是非常严重并难以弥补和修复的,因此,工程中必须尽力避免发生此类问题,防患于未然。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办事,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始终坚持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方独立抽、复检相结合,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以监理方的复检作为评定自检结果的标准,同时还坚持目测和检测相结合,抽检和监测相结合,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相结合。改变过去只有施工单位自检为准,而没有第三方监督管理的状况。这样可以防止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2.2 尽量避免检测误差
建筑材料的检测结果会受到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设备仪器、材质的均匀度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由于一定因素的差异,都会造成检测出现误差。因此在进行检测检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规程规定进行检测。
2.3 对于进场材料要严格检查
实行安全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有许可证的编号和安全认证的标志,在选取这些建筑材料时,不能光看产品上标有合格许可证及安全认证标志即可,要对生产许可证及安全认证的标志进行检查,当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时要按照该资料的说明进行严格检查,检查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指标、数量、外观质量等,对于不达标的材料坚决不要。对工程中的一些项目进行强制性的检测,对混凝土试块检测,对钢筋数量进行检测,对成品、半成品的检测,对水泥质量的检测,对瓷砖性能的检测,对有机污染物含量的检测等等,这些都必须严格按照国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坚决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结束语
建筑材料是建筑产品的原料,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优劣。目前社会上生产的建筑工业产品其质量良莠不齐,因此必须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测,并将材料的质量进行良好的控制。同时要加强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严把来料检测关,合理的购买选择建筑使用的材料;将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关于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需要建筑过程中各单位共同配合,共同严把质量关。
参考文献
[1]方蕉、邹爽.谈如何做好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控制工作[J].建筑与工程,2010(18).
[2]崔秀琴,王进军,白希先.建筑材料质量的现场监理控制[J].中国西部科技,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