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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当纳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销售收入44.43亿元。第100名,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销售收入3.60亿元。
百强销售收入总计: 896.69亿元
百强工业增加值总计: 223.17亿元(97家提供)
百强资产总额总计: 980.08亿元
百强利润总额总计: 63.94亿元(98家提供)
百强对外加工贸易额总计: 136.19亿元(56家有相关业务)
百强职工人数总计: 14.43万人
百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9家;集体企业,1家;私营企业,5家;三资企业,30家;股份制企业,45家。
珠三角地区有百强企业13家,长三角有48家,环渤海有11家。三大印刷产业带共有百强企业72家。
百强企业中,从事出版物印刷的企业有9家,从事包装印刷的企业有51家,从事其他印刷的企业有4家,从事混合印刷业务的企业有36家。
……
对比上届榜单,百强门槛上升到3.60亿元,百强总规模逼近900亿元,10亿集团军又扩充了队伍。不仅如此,在连续遭遇收入普涨、收益下降的困境之后,百强印企今年迎来了收入与收益的双增长。但是,2013年,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宏观政策对印刷产业的发展造成更直接、重大的影响,让印刷企业在面对外单疲弱的同时,在内需市场也备受考验……2013年对百强印企而言,是荆棘中的疾行,不确定中的坚守。好在,这支中国印业的先锋队伍,依然以稳健的步伐,走在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伴随着问题与不断解决问题的勇气,百强企业依然坚实地走在发展的道路上,依然以稳健的业绩,维持着这个荣誉团队的前行速度。
今年百强评比进入第十二个年头。本着科学、真实、公正的目标,同时为了体现百强榜单的延续性与可比性,本届榜单仍遵循历年评比设定的基本原则。
1.百强数据收集范围锁定在2013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印刷类企业。
2.评选采用的指标体系有六项指标,即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对外加工贸易额、职工人数。其中年度销售收入作为排行主指标,其余五项为辅助分析指标。
3.排行范围涵盖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等企业。需要说明的是,百强榜单虽然从2003年第一次评比开始,即设定了大印刷范畴的评比原则,但最初几届评比,出版物印刷企业的身影更为活跃。近几年开始,越来越多的包装印刷企业进入百强榜中。
另外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百强榜的大印刷范畴,并不涵盖印刷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如纸业、耗材类和印刷设备类企业。
4.印刷集团以合并报表形式参与排行。但为了保持榜单的印刷行业特色,我们要求所报数据剔除集团中的非印刷部分。这一合并报表原则,恳切希望参报企业自觉遵守。
印刷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5.考虑到珠三角地区印刷企业“港企北迁”的历史背景,同时考虑到这些企业在内地印刷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允许香港地区已把主要生产能力内迁的印刷集团以合并报表形式,汇总其已进入内地的印刷企业。
6.本着“市场榜”的一贯原则,处于相对垄断经营地位的印刷企业,如印钞厂、邮票厂等,不在此榜单的收集目标之内。
百强销售收入总计: 896.69亿元
百强工业增加值总计: 223.17亿元(97家提供)
百强资产总额总计: 980.08亿元
百强利润总额总计: 63.94亿元(98家提供)
百强对外加工贸易额总计: 136.19亿元(56家有相关业务)
百强职工人数总计: 14.43万人
百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9家;集体企业,1家;私营企业,5家;三资企业,30家;股份制企业,45家。
珠三角地区有百强企业13家,长三角有48家,环渤海有11家。三大印刷产业带共有百强企业72家。
百强企业中,从事出版物印刷的企业有9家,从事包装印刷的企业有51家,从事其他印刷的企业有4家,从事混合印刷业务的企业有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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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上届榜单,百强门槛上升到3.60亿元,百强总规模逼近900亿元,10亿集团军又扩充了队伍。不仅如此,在连续遭遇收入普涨、收益下降的困境之后,百强印企今年迎来了收入与收益的双增长。但是,2013年,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宏观政策对印刷产业的发展造成更直接、重大的影响,让印刷企业在面对外单疲弱的同时,在内需市场也备受考验……2013年对百强印企而言,是荆棘中的疾行,不确定中的坚守。好在,这支中国印业的先锋队伍,依然以稳健的步伐,走在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伴随着问题与不断解决问题的勇气,百强企业依然坚实地走在发展的道路上,依然以稳健的业绩,维持着这个荣誉团队的前行速度。
今年百强评比进入第十二个年头。本着科学、真实、公正的目标,同时为了体现百强榜单的延续性与可比性,本届榜单仍遵循历年评比设定的基本原则。
1.百强数据收集范围锁定在2013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印刷类企业。
2.评选采用的指标体系有六项指标,即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对外加工贸易额、职工人数。其中年度销售收入作为排行主指标,其余五项为辅助分析指标。
3.排行范围涵盖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等企业。需要说明的是,百强榜单虽然从2003年第一次评比开始,即设定了大印刷范畴的评比原则,但最初几届评比,出版物印刷企业的身影更为活跃。近几年开始,越来越多的包装印刷企业进入百强榜中。
另外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百强榜的大印刷范畴,并不涵盖印刷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如纸业、耗材类和印刷设备类企业。
4.印刷集团以合并报表形式参与排行。但为了保持榜单的印刷行业特色,我们要求所报数据剔除集团中的非印刷部分。这一合并报表原则,恳切希望参报企业自觉遵守。
印刷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5.考虑到珠三角地区印刷企业“港企北迁”的历史背景,同时考虑到这些企业在内地印刷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允许香港地区已把主要生产能力内迁的印刷集团以合并报表形式,汇总其已进入内地的印刷企业。
6.本着“市场榜”的一贯原则,处于相对垄断经营地位的印刷企业,如印钞厂、邮票厂等,不在此榜单的收集目标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