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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6日,广州番禺区太石村村民纷纷赶往设于村内的投票站,为民主推选村民进入“太石村罢免第三届村委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投出自己的选票。
这意味着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在迁延未决两个多月后,终于进入其启动程序。
2005年7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400位村民在一份“罢免动议”上签名或按上手印。村民提起“罢免动议”的起因,是认为村中巨额土地出让款项不明,从而质疑现任村主任陈进生中饱私囊或办事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村民以“大量耕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不能落实到位”和“村级财务不够透明”为由,将该“罢免动议”分别提交到太石村委会、鱼窝头镇政府和番禺区民政局。
随后的7月31日、8月14日,村民自发在村里举行了两次普法宣传会。主题便是为何要罢免现任太石村村委会主任陈进生,以及如何合法罢免。
40岁的陈进生从1998年至2001年担任太石村村委会主任,2002至2004年当任村党支部书记,今年则兼任主任、书记二职。陈向媒体反复重申村民的疑点纯属猜测,对于村民罢免自己,感到“落寞、悲哀”。陈进生也曾就村民提出的部分疑点做出解释,并一再宣称自己绝没有贪污。但这未能动摇村民的罢官决定。
提交动议后不久,太石村村民因怀疑有人企图偷改村财务账目,自发组织村民进驻村委会,日夜监守村财会室。鱼窝头镇政府、纪检、派出所等单位曾派出工作组到太石村,欲审计太石村财会账。鉴于过去村主任陈进生多次强调太石村几宗大的出售土地行为都是镇领导指示而为,村民质疑镇领导前来审计财务的目的,并拒不退出村委会。双方于8月16日发生冲突,镇政府方派出四五百名防暴警员平息局面。七位村民被带走,处以15天治安拘留。
按照法律规定,在村民提出合法罢免动议一个月内,民政局必须给予答复,并帮助村民组织好罢免投票。但提交动议后的一个月中,太石村村民多次到番禺区民政局,请求民政局官员同意并帮助该村进行罢免,区民政局一直未给予完整的答复。
在法律规定的最后一天答复日期,亦即8月29日,番禺区民政局正式拒绝了太石村的罢免动议,理由是村民提交的《罢免动议》属复印件,无效,该局无法受理。
8月31日,100多位村民在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门口前静坐绝食。村民在绝食声明中说,民政局拒绝批准村民的罢免动议,并且要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去控告民政局,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表示愿意通过行政复议和控告的方式寻求解决,但法律程序旷日费时,财力和精力无法支持,才决定举行绝食静坐。
9月5日,太石村五位村民再次来到番禺区民政局接待室,将有800余名村民重新签名的《罢免动议》原件递交给民政局。当日下午,太石村召开有关会议,协商罢免村官事宜。9月7、8两日,区民政局相关人员来太石村对签名进行核实,最终确定有584人签名,超过太石村合法选民的五分之一,达到了罢免所需要的法定人数。
9月11日上午9时,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的数百名村民,盼来了镇政府的一纸公告。在该公告中,政府同意了太石村民罢免村官的动议。不久,村民可通过投票方式,自行决定现任村委会主任陈进生是否“下野”。
然而,就在镇政府正式贴出公告,宣布太石村民罢免动议获得通过的第二天,9月12日上午9时左右,番禺区公安分局出动63辆警车、近千名防暴警察与治安队员,开入太石村村部。警方使用消防车的高压水喉喷射守护财会室的数十名村民,并现场抓捕了48人。村财会室的保险柜被搬上车,一些人员在村部就地翻阅了账目。
这一行为在9月17日发布的番禺区政府通报中被解释为:“为了使被围困一个多月的太石村村委会办公场所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并迅速对该村财务进行审计,执法部门决定在9月12日上午对经劝告仍然占据在太石村村委会的村民采取清场行动。”
9月16日,太石村村民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启动罢免原村委会主任的程序。官方推出的七名候选人全部落选,村民提名的七名候选人全部当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人民日报》同日发表评论文章《村民依法罢村官》,认为太石村的民主实验非常“新鲜”,“是珠三角村民自治的一个典范”。评论指出,太石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事件,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民罢官,二是通过合法程序。
也有论者认为,民选村官擅权贪渎、拒绝财务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并非鲜见。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尽责、妥善处理此事,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或可成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权利、促进社会公正的发力点,“就像20多年前凤阳小岗村的承包制试验一样”。但在地方权力利益网络化的今天,基层政府与政府部门往往很难做到依法办事、尽职尽责。
太石村村委会主任罢免大会定于10月7日举行。由于番禺区政府已经将太石村村民的行动定性为少数人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闹事,村民组织者冯秋盛等28人至今仍然被刑事拘留,一些观察人士对未来的选举结果并不表示乐观。
这意味着番禺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在迁延未决两个多月后,终于进入其启动程序。
2005年7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400位村民在一份“罢免动议”上签名或按上手印。村民提起“罢免动议”的起因,是认为村中巨额土地出让款项不明,从而质疑现任村主任陈进生中饱私囊或办事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村民以“大量耕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不能落实到位”和“村级财务不够透明”为由,将该“罢免动议”分别提交到太石村委会、鱼窝头镇政府和番禺区民政局。
随后的7月31日、8月14日,村民自发在村里举行了两次普法宣传会。主题便是为何要罢免现任太石村村委会主任陈进生,以及如何合法罢免。
40岁的陈进生从1998年至2001年担任太石村村委会主任,2002至2004年当任村党支部书记,今年则兼任主任、书记二职。陈向媒体反复重申村民的疑点纯属猜测,对于村民罢免自己,感到“落寞、悲哀”。陈进生也曾就村民提出的部分疑点做出解释,并一再宣称自己绝没有贪污。但这未能动摇村民的罢官决定。
提交动议后不久,太石村村民因怀疑有人企图偷改村财务账目,自发组织村民进驻村委会,日夜监守村财会室。鱼窝头镇政府、纪检、派出所等单位曾派出工作组到太石村,欲审计太石村财会账。鉴于过去村主任陈进生多次强调太石村几宗大的出售土地行为都是镇领导指示而为,村民质疑镇领导前来审计财务的目的,并拒不退出村委会。双方于8月16日发生冲突,镇政府方派出四五百名防暴警员平息局面。七位村民被带走,处以15天治安拘留。
按照法律规定,在村民提出合法罢免动议一个月内,民政局必须给予答复,并帮助村民组织好罢免投票。但提交动议后的一个月中,太石村村民多次到番禺区民政局,请求民政局官员同意并帮助该村进行罢免,区民政局一直未给予完整的答复。
在法律规定的最后一天答复日期,亦即8月29日,番禺区民政局正式拒绝了太石村的罢免动议,理由是村民提交的《罢免动议》属复印件,无效,该局无法受理。
8月31日,100多位村民在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门口前静坐绝食。村民在绝食声明中说,民政局拒绝批准村民的罢免动议,并且要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去控告民政局,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表示愿意通过行政复议和控告的方式寻求解决,但法律程序旷日费时,财力和精力无法支持,才决定举行绝食静坐。
9月5日,太石村五位村民再次来到番禺区民政局接待室,将有800余名村民重新签名的《罢免动议》原件递交给民政局。当日下午,太石村召开有关会议,协商罢免村官事宜。9月7、8两日,区民政局相关人员来太石村对签名进行核实,最终确定有584人签名,超过太石村合法选民的五分之一,达到了罢免所需要的法定人数。
9月11日上午9时,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的数百名村民,盼来了镇政府的一纸公告。在该公告中,政府同意了太石村民罢免村官的动议。不久,村民可通过投票方式,自行决定现任村委会主任陈进生是否“下野”。
然而,就在镇政府正式贴出公告,宣布太石村民罢免动议获得通过的第二天,9月12日上午9时左右,番禺区公安分局出动63辆警车、近千名防暴警察与治安队员,开入太石村村部。警方使用消防车的高压水喉喷射守护财会室的数十名村民,并现场抓捕了48人。村财会室的保险柜被搬上车,一些人员在村部就地翻阅了账目。
这一行为在9月17日发布的番禺区政府通报中被解释为:“为了使被围困一个多月的太石村村委会办公场所能够尽快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并迅速对该村财务进行审计,执法部门决定在9月12日上午对经劝告仍然占据在太石村村委会的村民采取清场行动。”
9月16日,太石村村民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启动罢免原村委会主任的程序。官方推出的七名候选人全部落选,村民提名的七名候选人全部当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人民日报》同日发表评论文章《村民依法罢村官》,认为太石村的民主实验非常“新鲜”,“是珠三角村民自治的一个典范”。评论指出,太石村村民罢免村委会主任事件,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民罢官,二是通过合法程序。
也有论者认为,民选村官擅权贪渎、拒绝财务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并非鲜见。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尽责、妥善处理此事,太石村罢免村官事件,或可成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农民权利、促进社会公正的发力点,“就像20多年前凤阳小岗村的承包制试验一样”。但在地方权力利益网络化的今天,基层政府与政府部门往往很难做到依法办事、尽职尽责。
太石村村委会主任罢免大会定于10月7日举行。由于番禺区政府已经将太石村村民的行动定性为少数人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闹事,村民组织者冯秋盛等28人至今仍然被刑事拘留,一些观察人士对未来的选举结果并不表示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