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共锦州市委党校 辽宁 锦州121000)
摘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心在强化基层、夯实基础。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的难题和存在的治理误区,应创新治理方式:调整力量架构,完善治理体系;抓住治理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转变治理方式,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激活主体意识,激发群众活力。
关键词:创新 社会治理 基层 治理方式 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心在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近年来,全国各地围绕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展了许多有益尝试,也遇到过一些问题和挑战。社会治理创新正在从局部化、碎片化、浅表化的实验,走向全局化、系统化和深层化的探索中。
一、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和挑战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各种矛盾和挑战。概括起来讲,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面临六个“难”:
一是人口管理难。人口流动性加强、特殊人群增多、城乡二元户籍体制早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传统的人口管理模式亟待重构。
二是矛盾化解难。社会利益结构快速分化,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不断出现,新老矛盾交织,各种利益诉求难满足。
三是安全防控难。治安形势严峻,刑事犯罪高位徘徊;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网络社会发展迅速,安全漏洞多;恐怖问题越来越现实,社会压力大。
四是基层管控难。一些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缺乏。
五是服务供给难。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供给的数量、质量、渠道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六是队伍建设难。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素质难提升,形象难维护。要化解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这些挑战,必须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
1、片面强调维稳,忽视激发社会活力
当前,在各地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有的地方片面强调维护社会稳定,忽视激发社会活力,基于传统管控思维,将政府和行政力量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把基层社会中大大小小各种事务统统包起来或者使它们处于自己的监控之下,“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有的地方重管理、轻服务,重“刚性”措施、轻“柔性”方法,习惯于从补充行政管理的角度来动员社会和组织公众参与,而不是鼓励具有主体性意识的社会主体充分发育;有的地方更多地使用管制控制的方式,而较少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较少通过平等地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增强民众参与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种以行政管控为主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仅难以实现基层社会稳定和谐,还容易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
2、注重技术层面,忽视深层治理
当前,在各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管理部门日趋注重在技术层面解决各类社会治理难题,并创造出各种基于网格化、数字化为平台的管理方式。这种社会治理模式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能够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然而,过于依赖这种方式的单纯技术手段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很多基于网格化的社会治理项目仅仅在表层上解决了问题,但深层次问题却一直缺乏整体性的应对思路,整体性的公共管理目标往往被各种项目碎片化了,不同项目之间的协调也越来越困难;二是由于网格化管理中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特别是视频监控设备的过度和不当使用,侵害了不少社区居民的个人隐私和私人空间,很容易给部分特殊人群贴上“污名化”的标签,不利于基层社会和谐。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思路
1、调整力量架构,完善治理体系
面对社会发展的新态势,传统的以行政体系为主要力量的基层治理体系越来越难以承担现代社会治理的重任,必须在原有体系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力量架构,建立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治理体系。一是要建优党的组织。以党建为统领,把党的基层组织建全、建强、建实,选准、配优基层骨干力量,真正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发展自治组织。着力让村委会、居委会回归自治,整合村、社区内部的治理资源,形成以居委会为中心,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体系。三是要培育服务组织。引入、培育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搭建起多层次、多元化服务结构,提高社会自我协调、自我供给能力。
2、抓住治理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一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把社会矛盾的应急处置与矛盾的常态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要抓好科学化解。对突发性矛盾,要集中做工作,及时化解;对周期性矛盾,要不断做工作,反复化解;对长期性矛盾,要经常做工作,逐步化解。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分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的和谐、合理、高效解决。
3、转变治理方式,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政府要从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治理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促进治理。一是要创新服务模式。网格化服务是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一模式以城乡社区为基础,以服务管理为指向,凸现了“责任网格”的总体要求和“百姓网格”的人文理念,推进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事务进网格、工作责任进网格,是服务模式的有益创造。二是要提高服务效率。要在基层党政组织的统筹下,整合服务资源,组建高素质的服务团队。要充分利用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借助新媒体等先进信息媒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三是要缩小服务半径。根据实际建立15分钟、20分钟服务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实现对每一名城乡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4、激活主体意识,激发群众活力
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对象,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要践行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形成社会治理的強大群众动力。一是要激活主体意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需要公民广泛深入的参与,可以说,公民参与的程度直接决定社会治理的深度。因此,要激活公民和法人单位主动自觉参与属地活动的积极性,回归属地、融入属地。二是要扩大参与渠道。与公民参与的需求相比,目前参与渠道远远不够。要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度性保障,拓宽合法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服务管理。三是要开发公共事务。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纳入到基层治理的内容中去,形成社会治理的具体事务,使群众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体会到责任感,体会到成就感。
摘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心在强化基层、夯实基础。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的难题和存在的治理误区,应创新治理方式:调整力量架构,完善治理体系;抓住治理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转变治理方式,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激活主体意识,激发群众活力。
关键词:创新 社会治理 基层 治理方式 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心在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近年来,全国各地围绕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展了许多有益尝试,也遇到过一些问题和挑战。社会治理创新正在从局部化、碎片化、浅表化的实验,走向全局化、系统化和深层化的探索中。
一、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和挑战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各种矛盾和挑战。概括起来讲,基层社会治理主要面临六个“难”:
一是人口管理难。人口流动性加强、特殊人群增多、城乡二元户籍体制早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传统的人口管理模式亟待重构。
二是矛盾化解难。社会利益结构快速分化,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不断出现,新老矛盾交织,各种利益诉求难满足。
三是安全防控难。治安形势严峻,刑事犯罪高位徘徊;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网络社会发展迅速,安全漏洞多;恐怖问题越来越现实,社会压力大。
四是基层管控难。一些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缺乏。
五是服务供给难。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供给的数量、质量、渠道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六是队伍建设难。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素质难提升,形象难维护。要化解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这些挑战,必须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
1、片面强调维稳,忽视激发社会活力
当前,在各地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有的地方片面强调维护社会稳定,忽视激发社会活力,基于传统管控思维,将政府和行政力量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把基层社会中大大小小各种事务统统包起来或者使它们处于自己的监控之下,“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有的地方重管理、轻服务,重“刚性”措施、轻“柔性”方法,习惯于从补充行政管理的角度来动员社会和组织公众参与,而不是鼓励具有主体性意识的社会主体充分发育;有的地方更多地使用管制控制的方式,而较少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较少通过平等地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增强民众参与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种以行政管控为主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仅难以实现基层社会稳定和谐,还容易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
2、注重技术层面,忽视深层治理
当前,在各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管理部门日趋注重在技术层面解决各类社会治理难题,并创造出各种基于网格化、数字化为平台的管理方式。这种社会治理模式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能够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然而,过于依赖这种方式的单纯技术手段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很多基于网格化的社会治理项目仅仅在表层上解决了问题,但深层次问题却一直缺乏整体性的应对思路,整体性的公共管理目标往往被各种项目碎片化了,不同项目之间的协调也越来越困难;二是由于网格化管理中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特别是视频监控设备的过度和不当使用,侵害了不少社区居民的个人隐私和私人空间,很容易给部分特殊人群贴上“污名化”的标签,不利于基层社会和谐。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思路
1、调整力量架构,完善治理体系
面对社会发展的新态势,传统的以行政体系为主要力量的基层治理体系越来越难以承担现代社会治理的重任,必须在原有体系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力量架构,建立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治理体系。一是要建优党的组织。以党建为统领,把党的基层组织建全、建强、建实,选准、配优基层骨干力量,真正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发展自治组织。着力让村委会、居委会回归自治,整合村、社区内部的治理资源,形成以居委会为中心,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体系。三是要培育服务组织。引入、培育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搭建起多层次、多元化服务结构,提高社会自我协调、自我供给能力。
2、抓住治理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一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把社会矛盾的应急处置与矛盾的常态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要抓好科学化解。对突发性矛盾,要集中做工作,及时化解;对周期性矛盾,要不断做工作,反复化解;对长期性矛盾,要经常做工作,逐步化解。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分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的和谐、合理、高效解决。
3、转变治理方式,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政府要从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治理中提供服务,在服务中促进治理。一是要创新服务模式。网格化服务是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一模式以城乡社区为基础,以服务管理为指向,凸现了“责任网格”的总体要求和“百姓网格”的人文理念,推进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事务进网格、工作责任进网格,是服务模式的有益创造。二是要提高服务效率。要在基层党政组织的统筹下,整合服务资源,组建高素质的服务团队。要充分利用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借助新媒体等先进信息媒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三是要缩小服务半径。根据实际建立15分钟、20分钟服务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实现对每一名城乡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4、激活主体意识,激发群众活力
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对象,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要践行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形成社会治理的強大群众动力。一是要激活主体意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需要公民广泛深入的参与,可以说,公民参与的程度直接决定社会治理的深度。因此,要激活公民和法人单位主动自觉参与属地活动的积极性,回归属地、融入属地。二是要扩大参与渠道。与公民参与的需求相比,目前参与渠道远远不够。要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度性保障,拓宽合法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服务管理。三是要开发公共事务。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纳入到基层治理的内容中去,形成社会治理的具体事务,使群众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体会到责任感,体会到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