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就“天眼”的正面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 是否認同警方所預期的有助打擊罪案及維護治安?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至於天眼能否打擊罪案及維護治安的問題,在學術界是一直沒有定論。天眼的存在可能會影響到某些特定類型的街頭犯罪。但天眼能否降低總體的犯罪率,犯罪學界是沒有定論的。天眼作用在於能夠幫忙警方去處理那些警方認為重要的案件,但對於整體社會破案率是否提升,犯罪學界也是存疑的。趙崇明大律師:“天眼”所收集的資料在作為證據使用時,既能客觀準確呈現事件發生的始末,且較人證更精準且穩定,排除任何基於人為因素所導致的偏差。事實上,天眼系統協助警方提升交通管理、人潮監控,乃至打擊犯罪提供科技支援,所取得的成效,本澳社會有目共睹。蘇嘉豪立法議員:維護一個地方的治安、打擊犯罪,是要多管齊下的,絶非加强對所有公共場所監控力度就可。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事實上,“天眼”系統有助打擊罪案之外,還可預防犯罪,表現在交通黑點、夜場周邊、僻靜地點等,發揮對不法份子的警愓作用。
關於“天眼”天眼的負面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在不斷加强的天眼系統監控之下,公眾隱私度低,會否引發公眾對政府和警方不满情緒?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 天眼的負作用主要體現在政府對於市民的監控的能力極大提高。個人活動的資訊,既可能會被政府用來控制那些他們想控制的對象,也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濫用。趙崇明大律師: 在“天眼”系統的監控網下,私隱度變低是必然的。天眼系統、人臉辨識技術應用會否侵犯個人隱私的問題,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都長期成為廣受關注的爭議性議題。一旦市民對警方的處理手法或制度本身的不信任,是有機會增加公眾對政府和警方執法以及對天眼系統的不滿情緒。蘇嘉豪立法議員:澳門被喻為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警方只需維持適當的警力即可,任何過度的監控可能會適得其反。警力不曾有減少反而持續地增加的趨勢,會否終有一日引起民意的反彈呢?我對此有保留。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 “天眼”系統的負面作用,大家都會聚焦在會否侵犯市民的私隱這方面,天眼系統一樣受法律法規規範。不過,“天眼”系統會否“誤拍”到私人空間,難以置評。
就安裝“天眼”的數目是否越多越好?如何平衡警方安裝的天眼的覆蓋範圍的合理度?針對一些罪案社區化的現象,未來應否擴大至社區?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 天眼的數目肯定不是越多越好。至於到底應該裝多少,很難計算。因為學界對天眼的認知是存在著相當的爭議的。趙崇明大律師:“天眼”安裝數量的多與少,不能够一概而論,也很難有一個標準答案。當社區治安惡化,警方認為有必要增加天眼系統覆蓋範圍以改善治安環境時,警方首要做的應是先加强“天眼”有利改善治安方面的宣傳,讓市民知道,增加“天眼”的目的,主要是打擊罪案而非監控城市和社區生活。說到底,重點還是在於平衡拿捏、以法制權和依法辦事。蘇嘉豪立法議員:天眼系統能否發揮到應有的成效,不應是以“天眼”數量的多少來衡量的,而是應結合本地治安情況來配置相對應的監控力度。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 “天眼”系統安裝數目的多與少,視乎區份和地點,有的社區治安環境相對複雜,市民不會有反對意見,反而希望警方安裝多些“天眼”,甚至支持增加多些巡警維護治安。而至於本地居民居住的社區,市民對“天眼”系統會比較敏感。
針對現實社會人人都有隱私權,個人隱私保護是否重要?政府針對此的法律條例是否足够?以及對市民保護自己的隱私有何建議?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 個人的隱私權當然相當重要。現在天眼越來越智慧化,尤其是人臉識別系統的推廣,會進一步讓現代人的隱私受到進一步的侵蝕。正是出於對於隱私的考量,人臉識別系統在世界的一些地方已經受到抵制。趙崇明大律師:現代民主文明社會,個人隱私的保護當然重要,本澳現行由包括基本法、民法典、個資法、天眼法等法例在內所組成的私隱保障體系從制度上講基本足以給予個人隱私充份保障,但這是不足夠的。法例的實際執法情況是否“對版”以及能否有效監督執法者往往都是市民真正關心和擔心的問題。蘇嘉豪立法議員:澳門法律體系源自葡國法律,法律本身對私人生活、私隱、私人財產保護很重視,而個資法、天眼法的先後頒佈,提供個人私隱保護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然而,法律條文再好,若不被依法執行的話,又如何真正保障到市民的合法權益呢?現階段,正是做好各相關法律的檢討工作的時機,畢竟制度完善比擴張監控更重要。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現時本澳有足够的法律法規保障市民的隱私不受侵犯。我不認同網絡上將“天眼”系統妖魔化的說法,誤導“天眼”系統等同監控個人的行為。
本刊認為, “天眼”,在本澳雖不算新事物,但落地澳門各區也只是近年的事情,普遍市民最初對天眼的認識,也僅從電視新聞或報章網絡平台,得悉警方借助“天眼”成功破案的消息,進而認同天眼系統對治安的正面影響作用。12月28日,警方新聞發佈會,公開一名波蘭籍男子涉強奸及毆打女友案情。司警透過酒店監控影像得悉當日凌晨0時44分,女事主僅穿着內衣褲,“急急腳”逃離房間。監控影像對警方而言成為重要的證據,換作受害人的角度來分析,身體受到傷害及個人私隱的被公開,豈不是雙重傷害。無疑,對本澳市民都是一個警示,儘管,事不關己,換了下一個時空,會否是你我他,誰知呢?
綜合本期關注議題的嘉賓所言,總結到的共同點是,“天眼”不可或缺,在全世界很多國家城市都得到大力發展,澳門也不應缺位,尤以澳門已發展成為旅遊博彩城市,各類罪案層出不窮,警方要不遺餘力打擊罪案,更要借用科技強警,維護本澳治安穩定,然而,“天眼”系統始終是一把雙刃劍,“天眼”之下,個人私隱如何保障,並非易事。一方面,大家對警方有效執法、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穩定要給予支持;另一方面,作為市民,不能單純以有法律健全足够,就可以無視個人隱私被侵犯的可能性,而更重要的,是在面對隱私保護權益備受挑戰之下,要學習有關法律保障知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關於“天眼”天眼的負面作用表現在哪些方面?在不斷加强的天眼系統監控之下,公眾隱私度低,會否引發公眾對政府和警方不满情緒?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 天眼的負作用主要體現在政府對於市民的監控的能力極大提高。個人活動的資訊,既可能會被政府用來控制那些他們想控制的對象,也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濫用。趙崇明大律師: 在“天眼”系統的監控網下,私隱度變低是必然的。天眼系統、人臉辨識技術應用會否侵犯個人隱私的問題,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都長期成為廣受關注的爭議性議題。一旦市民對警方的處理手法或制度本身的不信任,是有機會增加公眾對政府和警方執法以及對天眼系統的不滿情緒。蘇嘉豪立法議員:澳門被喻為最安全的城市之一。警方只需維持適當的警力即可,任何過度的監控可能會適得其反。警力不曾有減少反而持續地增加的趨勢,會否終有一日引起民意的反彈呢?我對此有保留。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 “天眼”系統的負面作用,大家都會聚焦在會否侵犯市民的私隱這方面,天眼系統一樣受法律法規規範。不過,“天眼”系統會否“誤拍”到私人空間,難以置評。
就安裝“天眼”的數目是否越多越好?如何平衡警方安裝的天眼的覆蓋範圍的合理度?針對一些罪案社區化的現象,未來應否擴大至社區?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 天眼的數目肯定不是越多越好。至於到底應該裝多少,很難計算。因為學界對天眼的認知是存在著相當的爭議的。趙崇明大律師:“天眼”安裝數量的多與少,不能够一概而論,也很難有一個標準答案。當社區治安惡化,警方認為有必要增加天眼系統覆蓋範圍以改善治安環境時,警方首要做的應是先加强“天眼”有利改善治安方面的宣傳,讓市民知道,增加“天眼”的目的,主要是打擊罪案而非監控城市和社區生活。說到底,重點還是在於平衡拿捏、以法制權和依法辦事。蘇嘉豪立法議員:天眼系統能否發揮到應有的成效,不應是以“天眼”數量的多少來衡量的,而是應結合本地治安情況來配置相對應的監控力度。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 “天眼”系統安裝數目的多與少,視乎區份和地點,有的社區治安環境相對複雜,市民不會有反對意見,反而希望警方安裝多些“天眼”,甚至支持增加多些巡警維護治安。而至於本地居民居住的社區,市民對“天眼”系統會比較敏感。
針對現實社會人人都有隱私權,個人隱私保護是否重要?政府針對此的法律條例是否足够?以及對市民保護自己的隱私有何建議?澳門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徐建華博士: 個人的隱私權當然相當重要。現在天眼越來越智慧化,尤其是人臉識別系統的推廣,會進一步讓現代人的隱私受到進一步的侵蝕。正是出於對於隱私的考量,人臉識別系統在世界的一些地方已經受到抵制。趙崇明大律師:現代民主文明社會,個人隱私的保護當然重要,本澳現行由包括基本法、民法典、個資法、天眼法等法例在內所組成的私隱保障體系從制度上講基本足以給予個人隱私充份保障,但這是不足夠的。法例的實際執法情況是否“對版”以及能否有效監督執法者往往都是市民真正關心和擔心的問題。蘇嘉豪立法議員:澳門法律體系源自葡國法律,法律本身對私人生活、私隱、私人財產保護很重視,而個資法、天眼法的先後頒佈,提供個人私隱保護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然而,法律條文再好,若不被依法執行的話,又如何真正保障到市民的合法權益呢?現階段,正是做好各相關法律的檢討工作的時機,畢竟制度完善比擴張監控更重要。交通諮詢委員會黃萬濱委員:現時本澳有足够的法律法規保障市民的隱私不受侵犯。我不認同網絡上將“天眼”系統妖魔化的說法,誤導“天眼”系統等同監控個人的行為。
本刊認為, “天眼”,在本澳雖不算新事物,但落地澳門各區也只是近年的事情,普遍市民最初對天眼的認識,也僅從電視新聞或報章網絡平台,得悉警方借助“天眼”成功破案的消息,進而認同天眼系統對治安的正面影響作用。12月28日,警方新聞發佈會,公開一名波蘭籍男子涉強奸及毆打女友案情。司警透過酒店監控影像得悉當日凌晨0時44分,女事主僅穿着內衣褲,“急急腳”逃離房間。監控影像對警方而言成為重要的證據,換作受害人的角度來分析,身體受到傷害及個人私隱的被公開,豈不是雙重傷害。無疑,對本澳市民都是一個警示,儘管,事不關己,換了下一個時空,會否是你我他,誰知呢?
綜合本期關注議題的嘉賓所言,總結到的共同點是,“天眼”不可或缺,在全世界很多國家城市都得到大力發展,澳門也不應缺位,尤以澳門已發展成為旅遊博彩城市,各類罪案層出不窮,警方要不遺餘力打擊罪案,更要借用科技強警,維護本澳治安穩定,然而,“天眼”系統始終是一把雙刃劍,“天眼”之下,個人私隱如何保障,並非易事。一方面,大家對警方有效執法、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穩定要給予支持;另一方面,作為市民,不能單純以有法律健全足够,就可以無視個人隱私被侵犯的可能性,而更重要的,是在面對隱私保護權益備受挑戰之下,要學習有關法律保障知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