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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1973-1982年)和联合国秘书长在1990至1994年的非正式磋商中,企业部制度得到了长足的探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历时9年取得的重大成果,而《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以下简称“《1994年协定》”)则是上述非正式磋商取得的一大成果。随着《1994年协定》的通过,企业部制度得到了巨大的变革。作为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执行机构,企业部的前途尚不明朗。因此,本文指出了急需解决的几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