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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是全国深度贫困“三区三州”之一,地处祖国西南邊陲,东连迪庆藏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南接保山市,西邻缅甸,北靠西藏,边境线长450公里,是云南省唯一既沿边又涉藏的州市。全州辖4个县(市)、29个乡(镇),总人口55.3万人,少数民族占94%,独龙族和怒族是怒江特有的民族,傈僳族和普米族主要居住在怒江。目前,全州还有14.2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32.52%,为全国“三区三州”中最高,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0倍,云南省平均水平的6倍多,是云南省乃至全国脱贫攻坚战的“上甘岭”。同时,全州98%以上的国土属于高山峡谷,61%的面积纳入各种保护地范围,保护任务重,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加上群众居住分散、山高坡陡,扶贫开发成本高、难度大,贫困问题与生态问题相互交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怒江的脱贫攻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时刻牵挂怒江各族人民的冷暖,2014年1月,获悉独龙江公路高黎贡山隧道贯通,亲切致信祝贺;2015年1月,正在云南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昆明亲切接见了怒江州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代表,提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今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祝贺独龙族实现整族脱贫、摆脱长期存在的贫困状态,指出“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勉励乡亲们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进一步坚定了怒江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怒江州各级干部群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逐步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州情实际、最具怒江特点的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子。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处理好脱贫与保护的关系
怒江绝大多数贫困群众居住在高山峻岭、交通不便的偏远高寒山区,丧失基本生存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靠山吃山”,向大自然直接索取生产资料成为群众的必然选择,诸多违背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行为就会随之产生。加之生产力水平低,生产生活方式落后,生态环境承载压力与日俱增。在这样的条件下,很难实现就地脱贫,必须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样既能彻底摆脱贫困,也能让群众居住的生态脆弱区得以休养生息。我们紧紧抓住中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大政策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将全州近1/5的总人口、3/5的贫困人口搬出大山,实现应搬尽搬,更好地保护好生态。
——齐心协力抓动员。易地扶贫搬迁刚启动时,贫困群众不想搬、不敢搬、不愿搬,怕搬迁以后原来的产业、土地政策有变化,怕搬迁以后没有饭吃、没有事做,怕搬迁以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怕搬迁以后拆了原来的老房子,怕搬迁以后孩子成家买不起房子。面对这些问题,州委、州政府“一把手”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坚持每月专题研究部署。各行业扶贫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下沉驻点带头深入一线宣传动员、现场解疑释惑,党校、讲师团、农民讲习所等机构全面加强了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解读,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海报、宣传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干部包保结对、群团组织齐上阵、组建“尖刀班”等超常规措施,进农户、进村组、进学校、进教堂、进活动场所面对面、心贴心、一对一的宣传动员,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不厌其烦进行动员,向群众讲清楚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算细算清经济、生活改善、子孙、教育、医疗、土地山林和搬迁后续发展“七笔账”。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已搬迁入住的安置点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消除搬迁群众思想顾虑,引导和帮助贫困群众转变观念,让搬迁群众心热起来、劲鼓起来,主动走出大山。
——因地制宜抓安置。怒江州地势陡峭、狭窄,几乎没有一块可利用的平地,加之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选址难,没有地方可搬。我们紧密结合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因地制宜,坚持整村整组搬迁,坚持以县城集中安置为主、中心集镇和抵边为辅的安置思路,以建设小高楼为主的方式,把大部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州府六库怒江新城、三县(市)县城、中心集镇及片马边镇,共规划建设75个集中安置点,城镇化安置比例达92%。
——集中力量抓建设。引进大型国有企业,实行EPC项目工程总承包制,实行“交钥匙”工程,破解怒江管理人员缺乏、工程技术力量薄弱、前期工作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压实全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驻县驻点亲自干、带着干、推着干。每个安置点都明确了一名州级领导、一名县级领导和一名乡镇领导挂钩联系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落实州县乡“三级点长制”,明确点长职责,统筹推进安置点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后续扶持措施等相关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问题销号管理机制。强化督战督导,州委派出易地扶贫搬迁督战组每月对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目前,原规划内搬迁建档立卡人口32856人,已于2018年春节前实现分房发钥匙搬迁入住。全州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共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003人,共建设329栋楼房,今年10月底竣工,12月底搬迁入住。
——千方百计抓后续。从搬迁工作一开始,我们就高度重视群众搬出来的后续扶持和稳定工作,制定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保障20条措施》,进一步细化后续脱贫措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融得进、能发展”。认真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在安置点配套建设学校27个,配套卫生室17个,新建文体活动广场13个,公共卫生厕所33个,污水处理设施13个,垃圾处置设施48个,便民服务站13个,购物场所19个,搬迁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招聘748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让一部分搬迁群众转为生态护林员、河道管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城市保洁员、小区管理员等。对45岁以下的劳动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6218人次,组织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外出务工8079人次。在安置点规划建设106个扶贫车间,解决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实现楼上居住、楼下就业。引导搬迁群众经营好迁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促进土地流转经营、推进“三变”改革,推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有效落实。组建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原迁出地的核桃、草果、花椒等产业,实行规模化集中经营进行分红,让搬迁群众获得收益。建立资产性收益制度,利用安置点商铺,开办超市、农贸市场等。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工作,2016年至2018年任务62个集中安置点当中,有54个安置点已成立基层党组织,成立社区管理机构43个,有6个安置点已成立群团组织和互助组织。启动新时代新居民新生活行动计划,引导搬迁安置点建立健全文明公约、移风易俗、规范行为等机制。
大力培育绿色产业,处理好增收与绿色的关系
绿色是怒江的底色,生态是怒江的本色,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怒江州紧紧抓住富民增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构建“生态+扶贫”绿色产业体系,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 既发展适宜贫困群众增收的绿色产业、生态经济,也发展适宜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既筑牢绿色发展根基,也实现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实现群众增收与生态保护互促双赢。
——培育发展绿色香料产业。我们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把发展绿色香料产业作为怒江主导产业。加强绿色香料基地建设,全州主要香料植物种植面积达136.56万亩,仅草果一项种植面积达108.5万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13万户3.78万人。规划建设集加工、销售、展示、科研、观光为一体的绿色香料产业园区,既解决绿色香料产品的精深加工问题,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入镇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成功举办云南怒江绿色香料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助推绿色香料产业发展。提高绿色香料产业组织化程度,有经营绿色香料产业的龙头企业7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402个,仅仅草果专业合作社就有146个,花椒专业合作社115个。
——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积极推动中蜂养殖和蜂产品开发,发展中蜂养殖20万箱。全力打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认证,培育打造“绿色香料、峡谷蜂蜜、特色畜禽产品”等绿色食品牌。巩固和提升福贡云黄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市场地位。重点培育打造高黎贡山猪、独龙牛、绒毛鸡、獨龙鸡、怒江草果、老窝火腿、老姆登茶、贡山黑松露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把旅游产业作为全州培育发展的主导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致富的民生产业,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全力打造“峡谷怒江 养心天堂”世界知名旅游品牌,做好生态、文化、乡村旅游三篇文章。大力发展野水漂流、生态康养、生态观光、徒步游等旅游业。扶持乡村旅游,振兴乡村产业,着力打造一批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把独龙江打造成5A级旅游景区,把丙中洛打造成国家旅游度假区。集中建设30个旅游特色村,打造百花岭、三河、老姆登等一批特色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贫困人口由分散的个体经营向规模化经营发展,为贫困人口兴办森林人家、从事土特产销售和运输提供便利服务。
——抓好生态林业产业。制定出《怒江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汪洋主席在《行动方案》上作出“既利当前,亦利长远,抓好落实,久久为功”的重要批示。持续推进怒江、澜沧江“两江”流域生态修复,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完成51.28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3万户8.95万人,每年户均增收0.18万元。组建145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4420户16705人。
——推动“怒江花谷”生态建设。重点推进主干公路沿线、道路面山、沿江、城镇村庄庭院的绿化美化,在原有花木的基础上,点线结合、见缝植绿,按规划种植三角梅(叶子花)、木棉、凤凰木等观赏花木树种。将“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和绿色香料、旅游、林业产业、怒江美丽公路建设有效衔接,与生态修复、退耕还林、道路建设、移民搬迁、美丽乡村、旅游景点等项目建设高度融合,着力打造“四季有花、常年伴绿、景随路移、独具特色”的“怒江花谷”景观,成为怒江生态建设的一张名片。
推进志智双扶工程,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
怒江州属于典型的民族“直过区”,社会发育程度低,地理环境闭塞,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缺乏劳动技能,部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不强,群众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针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启动志智双扶工程,开展“造血式”扶贫,改变过去主要依靠国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实施生态补偿等手段“输血”的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找到替代生计,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居住环境,让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依托生态优势,打生态牌,走生态路。
——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怒江大多数群众人均仅有一亩多耕地,且70%的耕地坡度大于25°,土地贫瘠、种植结构单一。在这样的土地上寻找出路,对普遍缺少文化知识、缺乏劳动技能的群众来说是一种无奈,也不利于生态保护。我们坚持把群众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增加经营性收入。针对45岁以下劳动力的文化程度高低、不同年龄层次,分门别类组织开展好各类培训,去年以来,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8.31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86万人次。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政府组织引导转移就业的同时,支持鼓励民间亲友帮带或劳务经纪人带动转移就业。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计划选聘生态护林员、河道管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护边员、城乡保洁员、护路员4万名,目前,已选聘1.92万名。
——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加强生态伦理教育,在全社会培育起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举办群众性环保参与活动,增强重大环境纪念日宣传活动的群众参与性,把社会公众广泛发动起来,使生态环境保护的观念植入社会、植入家庭、深入人心。在广大儿童、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环保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意识和观念。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示范户,通过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杜绝随意践踏自然资源的行为。
——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养成”教育,培养耕作意识,让群众学会精耕细作,改变靠天吃饭的现状;培养环保意识,让群众学会绿化美化,改变环境脏乱差现状;培养卫生意识,让群众学会保健预防,改变人畜不分现状。推广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实施以电代柴4.87万户,建设节能灶(炉)1.5万眼、太阳能热水器1.2万套。对贫困户购置电炊用具进行补助,引导贫困群众多利用电炊用具,减少薪柴消耗。推广绿色居住,鼓励群众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产品。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进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路、水、电和垃圾污水处理等生产生活设施,改变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的状况。动员群众搞好村寨公共区域、居民庭院清洁卫生,打造干净清洁、错落有致的村寨村容村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畜禽粪污处理综合利用,实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控制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推广生物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绿肥应用。深入开展村庄道路、沟渠、庭院绿化美化行动,引导群众拆违补绿、见缝插绿、规范建绿,形成道路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村庄绿化格局,不断提高村庄绿地率及林木覆盖率。
推进脱贫攻坚与加强生态保护同等重要,实现二者有机结合,是怒江当前的治贫之举,也是长远的固本之策。怒江州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重要精神,大力发扬“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的怒江脱贫精神和“苦干实干亲自干”的怒江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在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中保护好绿水青山,依靠绿色这把“钥匙”打开脱贫致富之门,让“百姓富”与“生态美”实现同频共振,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