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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对司法实践的实证观察为切入点直面程序运作中的非典型开庭现象并总结其特征;以价值考量和制度经济为视角探析非典型开庭模式的成因利弊并强调其优越性;以当前司法改革为契机提出应对措施,在保障最低限度程序正当原则基础上避免过分程序形式主义,在程序适度原则下改革司法运作方式,明确化制度化非典型开庭模式以提供较为宽裕的程序运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