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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最终要通过人的实践去呈现。正如实体法需要程序法来开辟实践的道路一样,落实科学发展观也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来规范,保证我们的实践活动不偏离科学的轨道,杜绝那些打着科学发展观的旗号去践踏科学发展的颟顸行止。高速公路建设与发展是系统工程,促使其在科学发展的轨迹前行,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就要兼顾系统的均衡,其权利的界限必须清晰,责任的切割必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