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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著名的喜剧之一,本文却从人物命运、社会规则、宗教信仰三个维度探讨《威尼斯商人》所体现出的悲剧色彩。
关键词: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悲剧”色彩
众所周知,《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著名的喜剧之一,以“反派”夏洛克失去财产和鲍西娅、巴萨尼奥等三对情侣终成眷属的大团圆作结。但笔者在阅读了莎翁的这部作品后,却发现喜剧面具背后是一副悲剧的皮囊,故作本文以抒己见。
《威尼斯商人》的“悲剧”性体现在人物命运、社会规则、宗教信仰三个维度。人物命运特指夏洛克的遭遇;社会规则是指威尼斯城中人与人的契约关系;宗教信仰则是指超脱文本的作者宗教归属的寄予。
人物命运的悲剧性可谓是最浅层次的理解,因为夏洛克这个人物被部分评论家称为是“让人怜悯”的可悲之人。夏洛克如此疼爱的女儿竟然携带着他的大部分财产和一个基督徒私奔,而夏洛克作为一个父亲既要忍受着失去爱女的悲痛,同时还要花重金(他最珍视的东西)去寻找女儿,这无疑是“亲情、金钱双失收”的悲剧。他怀着“泄愤”的心情执意要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安东尼奥割一磅肉作为自己“悲剧”发生后的心灵补偿品,但是“机智”的鲍西娅让夏洛克不但不能如愿地泄愤,反而让他走向了另一个更大的悲剧——死后无法按自己的意愿分配他的财产(鲍西娅让夏洛克死后必须把他所有的财产传给他的女婿罗兰佐和他的女儿)和改变自己的信仰(改信基督教)。更可悲的是,夏洛克面对这些“悲剧”时只能被迫“满意”地接受。对于这样的“反面人物”遭遇“悲剧”,读者丝毫未对夏洛克产生同情之感,反而认为莎翁此举大快人心。夏洛克可谓是戏内戏外都“不得民心”,此乃悲剧中的悲剧!
更深层次的“悲剧”色彩体现在社会规则的“可变性”,即“社会正义问题”不能以法律和“双方的你情我愿”为判断前提。安东尼奥问夏洛克借钱的时候,夏洛克已经明确提出如果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就要“在您身上的任何部分割下整整一磅白肉,作为处罚。”而安东尼奥面对这样“不平等”和“非人道”的条款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的声音,他欣然地接受这样的“交换要求”,甚至还表现得亢奋——“很好,就这么办吧;我愿意签下这样一张约,还要对人家说这个犹太人的心肠倒不坏呢。”夏洛克的钱帮助了安东尼奥度过暂时的危机,盲目地自信自己能还得起钱让安东尼奥无视了契约里隐藏的“非人道”条款,反而夸赞夏洛克是“善良的犹太人”,可见安东尼奥对契约条款的重视程度也是极低的。当安东尼奥在约定期限无法偿还债务,夏洛克想要按契约条款施行时,却遭到萨拉里诺和公爵等人的强烈批判——把夏洛克形容为“人世间一头最顽固的恶狗”和“一个不懂得怜悯、没有一丝慈悲心的不近人情的恶汉”。夏洛克只是在遵循当初签订的契约而已,难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一个谬论吗?当然不是!只是以法律和“双方的你情我愿”为前提的约定在“人道主义”面前毫无约束之力而已。社会的正义问题永远不能根据冷冰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别,那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订立的规则还有意义吗?笔者认为《威尼斯商人》的悲剧性正是体现在对社会规则和契约精神的亵渎,一边宣扬着要遵守约定和规范,另一边却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高呼契约的不合理。既然如此,为何不在契约签订之初提出异议,而要在履行契约条款时以“正义”的名义反抗呢?笔者认为对契約内容签订后的反叛行为即是“耍无赖”般不负责任之举。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契约具有“可变性”和“无意义性”。社会规则如果可以随意解构和阐释的话,整个社会岂不陷入一种无序状态,那对社会发展而言不正是一种可悲吗?
《威尼斯商人》的“悲剧”色彩在作者寄予的宗教信仰观念中进一步深化。因为夏洛克是犹太人,所以安东尼奥可以把唾沫吐在他的胡子上、可以用脚踢他、可以当他是一条狗而不是一个人。莎翁笔下的犹太人是可憎的,他们的种种行为都值得批判,以致于要改变宗教信仰才能完成“救赎”。作为文学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吐露对某种信仰的情绪倾向是很正常的,毕竟作家拥有“我手写我心”的自由。但是从侧面我们可以反思为什么在莎翁的时代所有的人(从平民到贵族)都如此讨厌和排斥犹太人?仅仅是因为宗教信仰相异吗?笔者认为犹太人之所以备受压迫,是因为在莎翁的时代没有一个基督徒愿意成为“异端”去替犹太人发声,当时没有一个人有后来马丁·路德·金喊出《我有一个梦想》的勇气。莎翁在戏剧中不仅没有指出这种“悲剧”,反而对这种不公平的“约定俗成”津津乐道。笔者认为这不仅是莎翁个人没有“觉醒”的悲剧,而是那个时代所有人集体麻木的悲哀。更可悲的是,这种“悲剧”又是必然的,毕竟“人云亦云”总比“特立独行”更能让人接受。
喜剧中能透露出“悲剧”色彩,《威尼斯商人》可谓是典范。夏洛克的遭遇、威尼斯城中人与人契约关系的打破以及宗教信仰相异下的阶级差别逐步把“悲剧”色彩染浓。鲁迅先生对悲剧的定义是: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威尼斯商人》的“悲剧”色彩也许就体现在人物、规则和信仰的毁灭之美上吧。
参考文献
[1]高建坤.压抑的时代悲戚的人生——《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悲情解读[J].名作欣赏,2012(27):92-93.
[2]韩翠萍.《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人物形象分析[J].北方文学(下旬),2017.
[3]梁爽.《威尼斯商人》的契约精神解读[D].辽宁大学,2016.
[4]马永刚.《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形象的悲剧性[J].社科纵横,2005(01):188-189.
[5]张康静.解析《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的人物形象[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5(01):82-84.
[6]张丽.近十年来夏洛克形象研究回顾与思考[J].齐鲁学刊,2005(06):112-115.
[7](英)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莎士比亚喜剧五种[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179,216,222.
[8]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J].语丝,1925,15.
关键词: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悲剧”色彩
众所周知,《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著名的喜剧之一,以“反派”夏洛克失去财产和鲍西娅、巴萨尼奥等三对情侣终成眷属的大团圆作结。但笔者在阅读了莎翁的这部作品后,却发现喜剧面具背后是一副悲剧的皮囊,故作本文以抒己见。
《威尼斯商人》的“悲剧”性体现在人物命运、社会规则、宗教信仰三个维度。人物命运特指夏洛克的遭遇;社会规则是指威尼斯城中人与人的契约关系;宗教信仰则是指超脱文本的作者宗教归属的寄予。
人物命运的悲剧性可谓是最浅层次的理解,因为夏洛克这个人物被部分评论家称为是“让人怜悯”的可悲之人。夏洛克如此疼爱的女儿竟然携带着他的大部分财产和一个基督徒私奔,而夏洛克作为一个父亲既要忍受着失去爱女的悲痛,同时还要花重金(他最珍视的东西)去寻找女儿,这无疑是“亲情、金钱双失收”的悲剧。他怀着“泄愤”的心情执意要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安东尼奥割一磅肉作为自己“悲剧”发生后的心灵补偿品,但是“机智”的鲍西娅让夏洛克不但不能如愿地泄愤,反而让他走向了另一个更大的悲剧——死后无法按自己的意愿分配他的财产(鲍西娅让夏洛克死后必须把他所有的财产传给他的女婿罗兰佐和他的女儿)和改变自己的信仰(改信基督教)。更可悲的是,夏洛克面对这些“悲剧”时只能被迫“满意”地接受。对于这样的“反面人物”遭遇“悲剧”,读者丝毫未对夏洛克产生同情之感,反而认为莎翁此举大快人心。夏洛克可谓是戏内戏外都“不得民心”,此乃悲剧中的悲剧!
更深层次的“悲剧”色彩体现在社会规则的“可变性”,即“社会正义问题”不能以法律和“双方的你情我愿”为判断前提。安东尼奥问夏洛克借钱的时候,夏洛克已经明确提出如果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就要“在您身上的任何部分割下整整一磅白肉,作为处罚。”而安东尼奥面对这样“不平等”和“非人道”的条款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的声音,他欣然地接受这样的“交换要求”,甚至还表现得亢奋——“很好,就这么办吧;我愿意签下这样一张约,还要对人家说这个犹太人的心肠倒不坏呢。”夏洛克的钱帮助了安东尼奥度过暂时的危机,盲目地自信自己能还得起钱让安东尼奥无视了契约里隐藏的“非人道”条款,反而夸赞夏洛克是“善良的犹太人”,可见安东尼奥对契约条款的重视程度也是极低的。当安东尼奥在约定期限无法偿还债务,夏洛克想要按契约条款施行时,却遭到萨拉里诺和公爵等人的强烈批判——把夏洛克形容为“人世间一头最顽固的恶狗”和“一个不懂得怜悯、没有一丝慈悲心的不近人情的恶汉”。夏洛克只是在遵循当初签订的契约而已,难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一个谬论吗?当然不是!只是以法律和“双方的你情我愿”为前提的约定在“人道主义”面前毫无约束之力而已。社会的正义问题永远不能根据冷冰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别,那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订立的规则还有意义吗?笔者认为《威尼斯商人》的悲剧性正是体现在对社会规则和契约精神的亵渎,一边宣扬着要遵守约定和规范,另一边却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高呼契约的不合理。既然如此,为何不在契约签订之初提出异议,而要在履行契约条款时以“正义”的名义反抗呢?笔者认为对契約内容签订后的反叛行为即是“耍无赖”般不负责任之举。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契约具有“可变性”和“无意义性”。社会规则如果可以随意解构和阐释的话,整个社会岂不陷入一种无序状态,那对社会发展而言不正是一种可悲吗?
《威尼斯商人》的“悲剧”色彩在作者寄予的宗教信仰观念中进一步深化。因为夏洛克是犹太人,所以安东尼奥可以把唾沫吐在他的胡子上、可以用脚踢他、可以当他是一条狗而不是一个人。莎翁笔下的犹太人是可憎的,他们的种种行为都值得批判,以致于要改变宗教信仰才能完成“救赎”。作为文学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吐露对某种信仰的情绪倾向是很正常的,毕竟作家拥有“我手写我心”的自由。但是从侧面我们可以反思为什么在莎翁的时代所有的人(从平民到贵族)都如此讨厌和排斥犹太人?仅仅是因为宗教信仰相异吗?笔者认为犹太人之所以备受压迫,是因为在莎翁的时代没有一个基督徒愿意成为“异端”去替犹太人发声,当时没有一个人有后来马丁·路德·金喊出《我有一个梦想》的勇气。莎翁在戏剧中不仅没有指出这种“悲剧”,反而对这种不公平的“约定俗成”津津乐道。笔者认为这不仅是莎翁个人没有“觉醒”的悲剧,而是那个时代所有人集体麻木的悲哀。更可悲的是,这种“悲剧”又是必然的,毕竟“人云亦云”总比“特立独行”更能让人接受。
喜剧中能透露出“悲剧”色彩,《威尼斯商人》可谓是典范。夏洛克的遭遇、威尼斯城中人与人契约关系的打破以及宗教信仰相异下的阶级差别逐步把“悲剧”色彩染浓。鲁迅先生对悲剧的定义是: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威尼斯商人》的“悲剧”色彩也许就体现在人物、规则和信仰的毁灭之美上吧。
参考文献
[1]高建坤.压抑的时代悲戚的人生——《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悲情解读[J].名作欣赏,2012(27):92-93.
[2]韩翠萍.《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人物形象分析[J].北方文学(下旬),2017.
[3]梁爽.《威尼斯商人》的契约精神解读[D].辽宁大学,2016.
[4]马永刚.《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形象的悲剧性[J].社科纵横,2005(01):188-189.
[5]张康静.解析《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的人物形象[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5(01):82-84.
[6]张丽.近十年来夏洛克形象研究回顾与思考[J].齐鲁学刊,2005(06):112-115.
[7](英)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莎士比亚喜剧五种[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179,216,222.
[8]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J].语丝,19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