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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体制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面对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旧有的医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也面临着来自市场的严峻考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施以来,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及医院的健康平稳发展都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广泛关注。
一、新形势下实行医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二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而是提取修购基金,且除少数具备条件的单位比照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提取修购基金外,大都依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以收入为依据计提修购基金并不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价值。这种核算方式存在着以下弊端:一是价值背离。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账面价值与现时净值会逐渐背离。二是虚增净资产。三是成本不完整。
1.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是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大弊病,不仅无法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现实,也不符合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在现行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的方法下,账面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都是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往往与现时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相差甚远,导致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严重不实。这与新一轮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的目标格格不入。
2.医院固定资产在其使用上具有明显的经济特性,而其会计核算却是非经济特性,这就违背了现代会计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会计主体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依据。事实也告诉我们,同时购入和使用的某种固定资产,因使用环境不同,其用于不同事业单位实际环境下的固定资产的损耗,也是完全不同的。在现行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核算方法下,同时购入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显微镜,不论用于卫生事业单位(医院)环境,还是用于科学技术事业单位(科研所)环境,其经济损耗 都是一致,即账面价值都一样。这实际上违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
二、医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本思路
1.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应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上明确下列内容:
(1)修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将“修购基金”改为“折旧基金”,并明确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从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额,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
(2)修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七章资产管理的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
将第二十八条的内容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单位事业发展服务或能提供劳务、出租等收入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③单价在2000元以上。④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将第二十九条的内容改为:“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单位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先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然后报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2.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后,工作实务操作如下
(1)应当取消修购基金提取的会计核算内容,将“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的期初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在账务处理上,参照工业企业方法。同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和总账,并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实际总资产及净资产,便于报表使用人正确理解有关信息,期末“固定资产”账户余额仍为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帐户余额为已提折旧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的下方,二者相抵后的余额应为固定资产净值。此方法优点是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与“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比较,可以获得医院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信息和使用状况,便于会计报表使用人做出相关决策。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计提时,借: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减项,以期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保证会计报表提供数据准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其价值的得以恢复,应当按其已恢复的价值予以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未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医院会计制度的变革也必将发生更为深刻地变化。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的需要了,所以要完善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变革,就应该充分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 应当充分借鉴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采用更加谨慎的会计处理方式,建立科学的医院固定资产折旧体系,完整、全面的反映单位的经营成本,正确体现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新形势下实行医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二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而是提取修购基金,且除少数具备条件的单位比照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提取修购基金外,大都依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以收入为依据计提修购基金并不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价值。这种核算方式存在着以下弊端:一是价值背离。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账面价值与现时净值会逐渐背离。二是虚增净资产。三是成本不完整。
1.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是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大弊病,不仅无法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现实,也不符合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在现行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的方法下,账面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都是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往往与现时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相差甚远,导致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严重不实。这与新一轮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的目标格格不入。
2.医院固定资产在其使用上具有明显的经济特性,而其会计核算却是非经济特性,这就违背了现代会计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会计主体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依据。事实也告诉我们,同时购入和使用的某种固定资产,因使用环境不同,其用于不同事业单位实际环境下的固定资产的损耗,也是完全不同的。在现行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核算方法下,同时购入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显微镜,不论用于卫生事业单位(医院)环境,还是用于科学技术事业单位(科研所)环境,其经济损耗 都是一致,即账面价值都一样。这实际上违背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
二、医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本思路
1.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应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上明确下列内容:
(1)修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将“修购基金”改为“折旧基金”,并明确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从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额,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
(2)修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七章资产管理的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
将第二十八条的内容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单位事业发展服务或能提供劳务、出租等收入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③单价在2000元以上。④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将第二十九条的内容改为:“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单位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先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然后报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2.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后,工作实务操作如下
(1)应当取消修购基金提取的会计核算内容,将“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的期初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在账务处理上,参照工业企业方法。同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和总账,并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实际总资产及净资产,便于报表使用人正确理解有关信息,期末“固定资产”账户余额仍为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帐户余额为已提折旧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的下方,二者相抵后的余额应为固定资产净值。此方法优点是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与“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比较,可以获得医院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信息和使用状况,便于会计报表使用人做出相关决策。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计提时,借: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减项,以期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保证会计报表提供数据准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其价值的得以恢复,应当按其已恢复的价值予以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未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医院会计制度的变革也必将发生更为深刻地变化。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的需要了,所以要完善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变革,就应该充分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 应当充分借鉴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采用更加谨慎的会计处理方式,建立科学的医院固定资产折旧体系,完整、全面的反映单位的经营成本,正确体现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