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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的交易模式是新时期依附互联网技术所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商品销售模式。网络购物合同在本质上属于买卖合同,与传统的当面即时交易的模式不同,由于网络交易进行的非当面性,使得买家对交易主体资格、所购商品的具体质量无法当场辨别,这也就造成了网络购物合同在订立和履行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法律对其厘清和规制。其中,商家对网购合同常作出附条件的格式条款的规定,对消费者权益是极大的损害,也是法律应规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