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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影子银行的飞速发展带来的过度金融创新,导致了全球金融风暴的产生。本文从影子银行的由来、影子银行是否会崩毁等分析对我国的监管机构的警示。
【关键词】影子银行 经济冲击 监管体系
以美国的次贷危机作为导火索而引发国际金融危机后,影子银行才慢慢开始被人们广泛的定义与熟知。虽然一部分的金融业顶级官表示我国不正规金融行业的不存在,表示我国的商业银行没有处于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但是影子银行的存在仍在让我国的商业银行处于经营风险之中。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从经营管理到经营运作尤其是对风险控制方面都与美国表示出很大的区别,不会演变成经济危机的导火索,但是如何从国外商业银行的经营监管漏洞中借鉴经营管理方法、避免监管体系漏洞、将可能对我国整体经济运营可能产生的威胁、与风险降到最低仍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能不能强有力的将非正规资产排除在外将对我国将来的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影子银行的由来与发展
国際货币基金组织在08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将影子银行成为准银行,意指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得到生长空间、经营规模和经营业务已经超过普通银行业体系的金融机构。此后,美国又将影子银行深入解释为作为存储转为投资的中间银行,这其中不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的储蓄机构。此后影子银行越来越受到关注,金融机构专家纷纷表示应该加强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的商业银行的管理与关注。
影子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投影金融系统,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指地产行业的融资被转换为金融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交易,从而使得一般由金融系统作为地产商的贷款方的融资活动最终让地产行业在金融市场上的出售金融证券所代替。通过地产行业的融资被转换为金融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交易,扩张了金融资产的信用,创新了一般金融银行将负债业务作为投资的方法。这样看来,影子银行也可作为一般金融银行,只不过是在经营方式、收益模式、监管体系等方面与一般的商业银行有着不一样的运行模式。在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为了减小金融危机对本国的经济冲击纷纷开始开放市场、促进金融流动性来刺激本国经济的发展,从而导致了国际间流动性崩溃,普通银行的资金大量溢出,从而影子银行顺势而上快速发展起来。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兴起与飞快发展收到了很多信托机构、财务机构和融资租赁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青睐,从而纷纷加入其中。金融机构由于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及金融机构过严的监管,信用扩大也变的举步维艰,从而为了获得高利润也纷纷开始与影子银行开展业务交流。我国作为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借贷体制的典型代表,以商业银行借贷作为非直接融资的能够达到全国融资总数的近百分之九十,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的融资体制已经开始飞跃性的变化,以商业银行借贷作为非直接融资的比例慢慢降低,商业银行融资在社会发展中正逐渐发生着变化。
二、影子银行是否会“崩溃”
在影子银行这个新兴体系产生后,影子银行在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快速发展着,创造了很多传统银行不可能完成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而这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慢慢进入全球金融体系却创造了一场巨大的金融灾难。直至金融危机重创全球经济的时候,监管者才恍然发现影子银行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执行金融银行的功能,扩张了金融信用,从而分解了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能力。
金融危机出现后有学者表示影子银行正在走向崩溃的边缘,但是也有学者表示仔细分析会发现影子银行体制并不会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就此崩溃。影子银行体制从根本上看是传统银行的一种衍生形式,他的资产渠道、疏通方式、金融产品等都是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之上发展起来的,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同样会对传统商业银行有益,但是影子银行的过快发展同样会遏制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正是由于影子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息息相关,所以影子银行体制并不会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就此终结。对于国外的商业银行来说,经过这次金融危机的席卷,影子银行会先进入一个潜伏期,当金融危机过后,在良好的经济形势和融资环境下,影子银行仍然会东山再起;对我国的国资银行,金融危机之后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条例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影子银行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发展但也不会就此消失。
对于影子银行的发展,我们不应该否认他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形式,他有他的好处也有它的坏处,我们应该合理的认识到影子银行的存在,加强对他的监管,而不是坚持让它消失。到现在为止,中国影子银行体制中大部分是金融理财金融服务,近些年来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逐渐增大,但是与国内商业银行的总体理财存量相比仍然是九牛一毛。与美国国情相比,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与之是不同的,影子银行虽然在投资融资中发挥这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根本问题还是由于利率过低、放假上涨、高杠杆率导致的。影子银行作为全球经济波动的产物,并不是由于某一种体系而产生,正确分析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影子银行、不盲目跟从外资银行是关键。
三、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以美国为首的欧洲银行逐步将影子银行加入到监管范围中。英国金融服务中心改革了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更加清晰的表示要讲影子银行加入到经济监管中,他们将不仅监管影子银行等一系列的金融机构,同时也将融资借贷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中,当然他们也思考着是否要将抵押贷款数额进行限制。同时英国金融服务中心提议将信誉违约掉期服务开展中心清算来提升金融行业的透明度,减轻金融交易中的风险。在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对怎样降低影子银行带来的金融风险进行着激烈的争辩他们把注意力集中放在避免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上。虽然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加强了监管力度,但是影子银行仍显显露着风险。影子银行对全球经济带来的危机对我国金融行业的监管与发展有着重要的警示作用。
(一)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在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之前,有限应该解释很多人对于影子银行的误解。很多人认为影子银行的产生扰乱全球经济秩序、破坏了经济稳定,应该采取严格的措施杜绝影子银行的再发展。但是,这些人没有看到影子银行的产生对于国际间的经济贸易也是产生了一定的正面影响,推动了融资借贷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等,一定程度上,影子银行推行了传统银行不能推行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侧面反映出现代经济体系下金融创新的需求。
在开展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时,有关监管机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积极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我国应该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渐的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规范金融产品的创新;其次,完善法治结构,加强对金融产品的法律法规建设,引导并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让投资者深入认识金融衍生产品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消费者权益,稳定投资者的情绪;再次,完善影子银行的透明度,投资者和影子银行的信息不通畅也是造成金融危机的一大原因,所以加强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提升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公开程度,让投资者能够深层次的认知相关产品和服务,是降低金融行业风险的主要措施。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强化金融交易场所之外的金融交易往来监管,加强交易信息的透明度。最后,不断改善信托公司的管理。信托机构需要改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强化风险调查与风险管理,有效的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加以控制,保证信托产品的安全支付。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金融监管需要全球各国的监管机构合作完成,建立国际监管体系防止泡沫经济再次冲剂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1]李东卫.《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督与管理》.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04).
[2]李蔚,苏振天.《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及其监管研究》.学术界.2012(04).
[3]刘文雯,高平.《“影子银行体系”的崩塌对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启示》.上海金融.2010(07).
[4]秦岭.《美国“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金融法苑.2011(02).
[5]方俊.《国际板退市制度建设的境外借鉴》.中国外资.2009(79).
【关键词】影子银行 经济冲击 监管体系
以美国的次贷危机作为导火索而引发国际金融危机后,影子银行才慢慢开始被人们广泛的定义与熟知。虽然一部分的金融业顶级官表示我国不正规金融行业的不存在,表示我国的商业银行没有处于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但是影子银行的存在仍在让我国的商业银行处于经营风险之中。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从经营管理到经营运作尤其是对风险控制方面都与美国表示出很大的区别,不会演变成经济危机的导火索,但是如何从国外商业银行的经营监管漏洞中借鉴经营管理方法、避免监管体系漏洞、将可能对我国整体经济运营可能产生的威胁、与风险降到最低仍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能不能强有力的将非正规资产排除在外将对我国将来的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影子银行的由来与发展
国際货币基金组织在08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将影子银行成为准银行,意指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得到生长空间、经营规模和经营业务已经超过普通银行业体系的金融机构。此后,美国又将影子银行深入解释为作为存储转为投资的中间银行,这其中不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的储蓄机构。此后影子银行越来越受到关注,金融机构专家纷纷表示应该加强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的商业银行的管理与关注。
影子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投影金融系统,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指地产行业的融资被转换为金融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交易,从而使得一般由金融系统作为地产商的贷款方的融资活动最终让地产行业在金融市场上的出售金融证券所代替。通过地产行业的融资被转换为金融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交易,扩张了金融资产的信用,创新了一般金融银行将负债业务作为投资的方法。这样看来,影子银行也可作为一般金融银行,只不过是在经营方式、收益模式、监管体系等方面与一般的商业银行有着不一样的运行模式。在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为了减小金融危机对本国的经济冲击纷纷开始开放市场、促进金融流动性来刺激本国经济的发展,从而导致了国际间流动性崩溃,普通银行的资金大量溢出,从而影子银行顺势而上快速发展起来。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兴起与飞快发展收到了很多信托机构、财务机构和融资租赁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的青睐,从而纷纷加入其中。金融机构由于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以及金融机构过严的监管,信用扩大也变的举步维艰,从而为了获得高利润也纷纷开始与影子银行开展业务交流。我国作为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借贷体制的典型代表,以商业银行借贷作为非直接融资的能够达到全国融资总数的近百分之九十,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的融资体制已经开始飞跃性的变化,以商业银行借贷作为非直接融资的比例慢慢降低,商业银行融资在社会发展中正逐渐发生着变化。
二、影子银行是否会“崩溃”
在影子银行这个新兴体系产生后,影子银行在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快速发展着,创造了很多传统银行不可能完成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而这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慢慢进入全球金融体系却创造了一场巨大的金融灾难。直至金融危机重创全球经济的时候,监管者才恍然发现影子银行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执行金融银行的功能,扩张了金融信用,从而分解了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能力。
金融危机出现后有学者表示影子银行正在走向崩溃的边缘,但是也有学者表示仔细分析会发现影子银行体制并不会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就此崩溃。影子银行体制从根本上看是传统银行的一种衍生形式,他的资产渠道、疏通方式、金融产品等都是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之上发展起来的,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同样会对传统商业银行有益,但是影子银行的过快发展同样会遏制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正是由于影子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息息相关,所以影子银行体制并不会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就此终结。对于国外的商业银行来说,经过这次金融危机的席卷,影子银行会先进入一个潜伏期,当金融危机过后,在良好的经济形势和融资环境下,影子银行仍然会东山再起;对我国的国资银行,金融危机之后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条例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影子银行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发展但也不会就此消失。
对于影子银行的发展,我们不应该否认他是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形式,他有他的好处也有它的坏处,我们应该合理的认识到影子银行的存在,加强对他的监管,而不是坚持让它消失。到现在为止,中国影子银行体制中大部分是金融理财金融服务,近些年来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逐渐增大,但是与国内商业银行的总体理财存量相比仍然是九牛一毛。与美国国情相比,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与之是不同的,影子银行虽然在投资融资中发挥这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根本问题还是由于利率过低、放假上涨、高杠杆率导致的。影子银行作为全球经济波动的产物,并不是由于某一种体系而产生,正确分析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影子银行、不盲目跟从外资银行是关键。
三、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以美国为首的欧洲银行逐步将影子银行加入到监管范围中。英国金融服务中心改革了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更加清晰的表示要讲影子银行加入到经济监管中,他们将不仅监管影子银行等一系列的金融机构,同时也将融资借贷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中,当然他们也思考着是否要将抵押贷款数额进行限制。同时英国金融服务中心提议将信誉违约掉期服务开展中心清算来提升金融行业的透明度,减轻金融交易中的风险。在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对怎样降低影子银行带来的金融风险进行着激烈的争辩他们把注意力集中放在避免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上。虽然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加强了监管力度,但是影子银行仍显显露着风险。影子银行对全球经济带来的危机对我国金融行业的监管与发展有着重要的警示作用。
(一)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在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督管理之前,有限应该解释很多人对于影子银行的误解。很多人认为影子银行的产生扰乱全球经济秩序、破坏了经济稳定,应该采取严格的措施杜绝影子银行的再发展。但是,这些人没有看到影子银行的产生对于国际间的经济贸易也是产生了一定的正面影响,推动了融资借贷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性等,一定程度上,影子银行推行了传统银行不能推行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侧面反映出现代经济体系下金融创新的需求。
在开展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时,有关监管机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积极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我国应该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渐的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规范金融产品的创新;其次,完善法治结构,加强对金融产品的法律法规建设,引导并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让投资者深入认识金融衍生产品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消费者权益,稳定投资者的情绪;再次,完善影子银行的透明度,投资者和影子银行的信息不通畅也是造成金融危机的一大原因,所以加强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提升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公开程度,让投资者能够深层次的认知相关产品和服务,是降低金融行业风险的主要措施。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强化金融交易场所之外的金融交易往来监管,加强交易信息的透明度。最后,不断改善信托公司的管理。信托机构需要改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强化风险调查与风险管理,有效的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加以控制,保证信托产品的安全支付。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金融监管需要全球各国的监管机构合作完成,建立国际监管体系防止泡沫经济再次冲剂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1]李东卫.《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督与管理》.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04).
[2]李蔚,苏振天.《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及其监管研究》.学术界.2012(04).
[3]刘文雯,高平.《“影子银行体系”的崩塌对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启示》.上海金融.2010(07).
[4]秦岭.《美国“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金融法苑.2011(02).
[5]方俊.《国际板退市制度建设的境外借鉴》.中国外资.20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