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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中新课程改革在全国逐渐铺开,新课程改革是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又一次深刻变革。新课程改革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的统整协调作为高中教育培养的基本任务。高中新课改的推行,不仅引起课程设计、教学过程、教师培养、质量评估的改革与创新,而且对中学考试的命题、组织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课程的价值理念也呼唤着适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新管理理念。
一、 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价值目标
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根据时代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在学生培养目标上作了重大调整。它既改变了过去高中教育片面强调服务于政治需要的“政治本位”价值取向的缺陷,也避免了片面强调学生本位以及“知识本位”的价值取向的局限性,推崇学生主体性,强调全面发展,突出终生教育,主张教育回归生活,寻求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具体而言:新课程目标确立了新的知识观,强调知识的社会生成性,而不是唯知识、唯技能的知识教育;新课程目标确立了新的学生观,发现并尊重学生的个性,树立学生终生学习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态度与习惯成为新课程学生培养的核心目标;新课程树立新的教学观,新课程强调教师要改变教学方式和备课方式,多研究学生,上课时多倾听学生,多关注学生的即时反应,而不是一心只盯着教学内容的讲解,要培养学生的研究性学习能力,而不是仅仅关注学生应知应会能力的培养;新课程树立教育面向社会生活、课程与社会生活融合的课程社会观,强调学生运用课程知识解决社会生活问题的“学中做”的能力和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知识的“做中学”的能力。总而言之,新课程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知识、技能和能力”及“方法和习惯”这三个维度提出的高中教育的价值目标,较好地体现了社会、个体与自然三者的有机结合、统一。
二、 高中新课程改革对考试的影响
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和新课程确立的价值目标,不仅对高中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而且对中学考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仅要根据新课程的设置形式做出考试组织、考试形式的调整,而且应当在考试管理和考试过程中贯彻新课程的价值目标,培养学生自我控制、态度管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首先,新课程的模块设置特点对考试命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模块适应了现代社会学科交叉融合和生活问题需要综合知识应对的时代特征,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当然,模块化的课程设置对过去中学考试单一学科、统一命题和集中组织提出了挑战,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命题方面根据课程特点和培养目标突破学科限制,打破学科界限,重视命题的应用能力而非知识测试能力,根据模块课程的计划多阶段动态安排学业水平考试。其次,课程的考试评价更加关注人的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新课程标准将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与课程的发展融为一体。各学科课程标准普遍淡化了终结性考试评价和考试评价的筛选评判功能,强化了过程评价和考试评价的教育发展功能,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考试不仅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而且重视学习过程和体验。第三,考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不再是冷漠的监督者和裁判者,而应当是促成学生顺利完成考试,促进学生成长的协作者和帮手。一切考试都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考试的管理者与学生不是警察与小偷关系,而应当是教练与学员关系,考试管理者对学生既有考试纪律的要求,更有指导和帮助的责任。第四,学生成为考试管理的主体,发展考试主体的人格品质,是贯彻新课程“三维”价值目标的直接体现。形成良好的考试习惯和考试品质,不仅能够增进考试成功的可能性,而且能够成为中学生毕生发展的文化资本。考试管理不能只关注监控、惩罚而忽视育人和激励的功能。进一步而言,在新课程的价值取向中,学生不应当只是被动的考试参与者,而应当是考试管理的积极贡献者,学生在考试中的自我管理行为和相互监督行为即是最有效的考试组织管理的方式。最后,系统综合、模块统整、特色课程设置对于考试权力下放,发挥学校的自主性提出了要求。新课程改革更加注重各个教学单位教学积极性的调动,也要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尤其是考试评价的主管机构,将考试评价的权力下放,增加学校的考试评价的自主权,而上一级考试评价机构从政策上进行调整控制,从宏观上进行指导和建议。
三、 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考试管理理念
根据世界基础教育在学生培养和教育评价方面的发展趋势,总结国内外有关学生考试组织管理的科学知识和有益经验,结合新课程标准的核心理念,我们认为新课标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应当具有适应新的中学教育思想和课程观的考试管理的理念。
第一,考试和考试管理是学生的文化资本运作过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一种社会对未来公民参与社会生活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心智状态的认定的制度,它预设了社会传承的文化资本再生产的“制度阀门”。通过考试则说明高中学生积累了该阶段适应社会生活的文化资本。就高中生而言,参加每一次学习模块的水平考试,就是对自身在考前一个阶段投入学习模块的文化资本投资的检验。也就是说学生学习时间的投资所形成对于某一学习科目与模块知识是否能在考试情境中得到“外在化”,以良好的考试或考核成绩作为文化投资的资本回报。进一步而言,在新课程体系下,良好的考试组织管理体系不仅通过有序组织和良好服务测试出学生对学科知识的“资本化水平”,而且能够促进考生对考试的认知水平和考试行为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对学生的“考试文化资本”状态给与积极评价,即对考生的考试诚信度、考试行为的合理性、考试态度的积极性、考试心理调控能力等考生考试文化资本结构合理运作进行评价和管理。
第二,考试和考试管理是学生社会化的加速器。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向社会规则的代理人(主考群体、考试机构、试卷评阅人)展示其社会化(知识的社会适应性、人格的社会合一性)能力与状态的一种方式,考试管理既体现考生社会印象管理能力(即调控自身社会化能力和行为节奏),也是社会和教育两个系统加速个体社会成长的一套机制,通过这套机制制止不符合教育培养和社会规范的社会化行为,激励有潜力的社会个体更加快速地向新的社会化目标努力进步,更早地完成“初级社会化”目标。同时,考试尤其是考试管理是一个社会将成长的个体与现实社会成功链接的桥梁,考试管理的水平直接反映教育和考试机构考试“社会化”的价值状态和能力水平。由是观之,个体就是通过一次次考试获得社会的认可和“通行证”,而考试不仅存在于学校教育当中,而且时时刻刻存在于个体社会生活当中:求职需要考试、完成一项工作是一种能力测试、人际交往的品行测试……因此,考试不仅是一种能力评价手段,更是一种对学生的人生观和成功观的教育。
第三,学生在考试组织管理中的主客体统一性和能动性。学生不仅是考试组织管理的客体,也是考试组织管理的主体,自我管理能力既是考生基本素质,也是考试组织管理效能的最可靠的保证。实际上任何一个参与考试的主体都具有自我管理的责任与能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树立诚信考试品质、对于考试行为越轨后果的畏惧、相信承担考试自我管理责任的重要性是任何一个考生在考试中所做出的自我管理的行为。因此,考试组织管理中不但主考群体是考试管理的主体,考生也是考试管理的主体而不只是消极的考试管理的客体。更准确地说:主考是考试管理的主导,而考生是考试管理的主体。主考群体的责任不只是以法官和警察的姿态对考生进行管理控制,而应有效激发考生的自我管理效能。在新的考试理念下,我们应充分重视考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一种考试组织管理中考生自我管理的机制。
第四,考试管理中控制只是手段,服务才是根本。传统的管理思想认为管理就是使组织及其成员有序有效地完成组织任务或组织目标的一套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的程序或制度。这种管理思想强调做事的效率和效果,强调达成组织目标的管理科学性,尤其重视对组织实践和工作结果的管理控制。它最致命的缺陷是忽视了组织当中“人的主体性”效能和对主体发展的尊重:管理者成为组织管理中的成员命运的权力掌控者,而组织成员沦为管理的奴隶或附庸。然而,随着人本管理思想的兴起,“管理就是服务”正在取代“管理就是领导与控制”而成为主要的管理理念。可喜的是我们的教育主考服务机构正在逐渐接受这一理念,考试领域的格局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考试作为一种产品和服务的概念不断被各界专家和学者提出并强化,专业化的考试机构在各地陆续成立,考试机构逐渐削弱了其行政色彩和职能,向服务性机构转化。
总之,高中新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高中教育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学生能动性方面进行创造与革新,而且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最后关键点——考试与评价提出了挑战,新课程的考试命题和考试管理应当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
(责任编辑孙晓雯)
一、 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价值目标
新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根据时代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在学生培养目标上作了重大调整。它既改变了过去高中教育片面强调服务于政治需要的“政治本位”价值取向的缺陷,也避免了片面强调学生本位以及“知识本位”的价值取向的局限性,推崇学生主体性,强调全面发展,突出终生教育,主张教育回归生活,寻求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具体而言:新课程目标确立了新的知识观,强调知识的社会生成性,而不是唯知识、唯技能的知识教育;新课程目标确立了新的学生观,发现并尊重学生的个性,树立学生终生学习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态度与习惯成为新课程学生培养的核心目标;新课程树立新的教学观,新课程强调教师要改变教学方式和备课方式,多研究学生,上课时多倾听学生,多关注学生的即时反应,而不是一心只盯着教学内容的讲解,要培养学生的研究性学习能力,而不是仅仅关注学生应知应会能力的培养;新课程树立教育面向社会生活、课程与社会生活融合的课程社会观,强调学生运用课程知识解决社会生活问题的“学中做”的能力和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知识的“做中学”的能力。总而言之,新课程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知识、技能和能力”及“方法和习惯”这三个维度提出的高中教育的价值目标,较好地体现了社会、个体与自然三者的有机结合、统一。
二、 高中新课程改革对考试的影响
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和新课程确立的价值目标,不仅对高中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而且对中学考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仅要根据新课程的设置形式做出考试组织、考试形式的调整,而且应当在考试管理和考试过程中贯彻新课程的价值目标,培养学生自我控制、态度管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首先,新课程的模块设置特点对考试命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模块适应了现代社会学科交叉融合和生活问题需要综合知识应对的时代特征,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当然,模块化的课程设置对过去中学考试单一学科、统一命题和集中组织提出了挑战,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命题方面根据课程特点和培养目标突破学科限制,打破学科界限,重视命题的应用能力而非知识测试能力,根据模块课程的计划多阶段动态安排学业水平考试。其次,课程的考试评价更加关注人的发展过程,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新课程标准将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与课程的发展融为一体。各学科课程标准普遍淡化了终结性考试评价和考试评价的筛选评判功能,强化了过程评价和考试评价的教育发展功能,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考试不仅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而且重视学习过程和体验。第三,考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不再是冷漠的监督者和裁判者,而应当是促成学生顺利完成考试,促进学生成长的协作者和帮手。一切考试都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考试的管理者与学生不是警察与小偷关系,而应当是教练与学员关系,考试管理者对学生既有考试纪律的要求,更有指导和帮助的责任。第四,学生成为考试管理的主体,发展考试主体的人格品质,是贯彻新课程“三维”价值目标的直接体现。形成良好的考试习惯和考试品质,不仅能够增进考试成功的可能性,而且能够成为中学生毕生发展的文化资本。考试管理不能只关注监控、惩罚而忽视育人和激励的功能。进一步而言,在新课程的价值取向中,学生不应当只是被动的考试参与者,而应当是考试管理的积极贡献者,学生在考试中的自我管理行为和相互监督行为即是最有效的考试组织管理的方式。最后,系统综合、模块统整、特色课程设置对于考试权力下放,发挥学校的自主性提出了要求。新课程改革更加注重各个教学单位教学积极性的调动,也要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尤其是考试评价的主管机构,将考试评价的权力下放,增加学校的考试评价的自主权,而上一级考试评价机构从政策上进行调整控制,从宏观上进行指导和建议。
三、 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考试管理理念
根据世界基础教育在学生培养和教育评价方面的发展趋势,总结国内外有关学生考试组织管理的科学知识和有益经验,结合新课程标准的核心理念,我们认为新课标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应当具有适应新的中学教育思想和课程观的考试管理的理念。
第一,考试和考试管理是学生的文化资本运作过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一种社会对未来公民参与社会生活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心智状态的认定的制度,它预设了社会传承的文化资本再生产的“制度阀门”。通过考试则说明高中学生积累了该阶段适应社会生活的文化资本。就高中生而言,参加每一次学习模块的水平考试,就是对自身在考前一个阶段投入学习模块的文化资本投资的检验。也就是说学生学习时间的投资所形成对于某一学习科目与模块知识是否能在考试情境中得到“外在化”,以良好的考试或考核成绩作为文化投资的资本回报。进一步而言,在新课程体系下,良好的考试组织管理体系不仅通过有序组织和良好服务测试出学生对学科知识的“资本化水平”,而且能够促进考生对考试的认知水平和考试行为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对学生的“考试文化资本”状态给与积极评价,即对考生的考试诚信度、考试行为的合理性、考试态度的积极性、考试心理调控能力等考生考试文化资本结构合理运作进行评价和管理。
第二,考试和考试管理是学生社会化的加速器。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向社会规则的代理人(主考群体、考试机构、试卷评阅人)展示其社会化(知识的社会适应性、人格的社会合一性)能力与状态的一种方式,考试管理既体现考生社会印象管理能力(即调控自身社会化能力和行为节奏),也是社会和教育两个系统加速个体社会成长的一套机制,通过这套机制制止不符合教育培养和社会规范的社会化行为,激励有潜力的社会个体更加快速地向新的社会化目标努力进步,更早地完成“初级社会化”目标。同时,考试尤其是考试管理是一个社会将成长的个体与现实社会成功链接的桥梁,考试管理的水平直接反映教育和考试机构考试“社会化”的价值状态和能力水平。由是观之,个体就是通过一次次考试获得社会的认可和“通行证”,而考试不仅存在于学校教育当中,而且时时刻刻存在于个体社会生活当中:求职需要考试、完成一项工作是一种能力测试、人际交往的品行测试……因此,考试不仅是一种能力评价手段,更是一种对学生的人生观和成功观的教育。
第三,学生在考试组织管理中的主客体统一性和能动性。学生不仅是考试组织管理的客体,也是考试组织管理的主体,自我管理能力既是考生基本素质,也是考试组织管理效能的最可靠的保证。实际上任何一个参与考试的主体都具有自我管理的责任与能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树立诚信考试品质、对于考试行为越轨后果的畏惧、相信承担考试自我管理责任的重要性是任何一个考生在考试中所做出的自我管理的行为。因此,考试组织管理中不但主考群体是考试管理的主体,考生也是考试管理的主体而不只是消极的考试管理的客体。更准确地说:主考是考试管理的主导,而考生是考试管理的主体。主考群体的责任不只是以法官和警察的姿态对考生进行管理控制,而应有效激发考生的自我管理效能。在新的考试理念下,我们应充分重视考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立一种考试组织管理中考生自我管理的机制。
第四,考试管理中控制只是手段,服务才是根本。传统的管理思想认为管理就是使组织及其成员有序有效地完成组织任务或组织目标的一套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的程序或制度。这种管理思想强调做事的效率和效果,强调达成组织目标的管理科学性,尤其重视对组织实践和工作结果的管理控制。它最致命的缺陷是忽视了组织当中“人的主体性”效能和对主体发展的尊重:管理者成为组织管理中的成员命运的权力掌控者,而组织成员沦为管理的奴隶或附庸。然而,随着人本管理思想的兴起,“管理就是服务”正在取代“管理就是领导与控制”而成为主要的管理理念。可喜的是我们的教育主考服务机构正在逐渐接受这一理念,考试领域的格局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考试作为一种产品和服务的概念不断被各界专家和学者提出并强化,专业化的考试机构在各地陆续成立,考试机构逐渐削弱了其行政色彩和职能,向服务性机构转化。
总之,高中新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高中教育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学生能动性方面进行创造与革新,而且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最后关键点——考试与评价提出了挑战,新课程的考试命题和考试管理应当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