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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司法鉴定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评定特点。方法:收集2001年至2005年197例民事行为能力评定的司法鉴定资料,对鉴定中案件类型、诊断及结论进行分析。结果: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中案件类型排在前3位的依次为离婚(47.7%),签定契约能力(14.7%),劳动争议(10.7%);排在前3位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48.7%),器质性精神障碍(14.7%)和情感性精神障碍(10.7%)。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以无最为常见,占76.6%,其次为限制行为能力。结论: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以三分法为主,某些具体操作中以两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