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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现在的大学生,曾经的学习生活使他们快乐吗?遗憾的是,我得到了异口同声的否定回答。学生们感到学习是很痛苦的事情。这是一个让人震惊的答案。因为以我这样一个接受了22年制度化教育的人的经历来说,虽然我的学习过程也不完全是快乐的,但其中蕴含着的痛苦却别有滋味。因此,我借用白岩松一本书的名字——《痛并快乐着》——送给学生们一句话:“学习是一个‘痛快’的过程”!
近10余年来,学习确实很痛苦。中小学生的痛苦来自于每天晚上熬夜到12点也做不完的模拟卷、来自于需行李车才拖得动的书包、来自于家长和老师们的训斥以及各种惩罚所带来的尊严受伤的感觉。大学生的痛苦来自于价值的虚无感,不知道人生的发展方向,因此只有随波逐流,参加各种无意义的活动而无法静心读书:不得不去考各种无意义的证书来应对就业的压力:在各种社会乱象中不知道什么才是自己应该确立的价值观。
学习难道没有给他们带来过快乐吗?似乎很多人在学习过程中都有过快乐体验,如考出好成绩、考取名牌学校,得到他人的夸奖和羡慕等。但在我看来,这种由竞争获胜所带来的快乐是不长久的、不深刻的,因为在竞争中获胜的途径和结果都基于对外在符号或物质利益的占有,而这种占有恰恰表明了个体对外在事物的依赖,依赖于外在事物的人不是精神自主的人。所以,学习者在竞争中取胜而享受了荣耀过后还是会陷入更深的虚无。就在一次次竞争中,学习者失去了学习的动力和兴趣。于是,学习又演变成短暂的快乐过后更加痛苦的过程。
真正的学习应该能在“另一种痛苦”——不同于上述痛苦的“痛苦”——之后给学习者带来快乐!
何谓真正的学习?《说文解字》中解释“学”为“觉悟也”;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解释《论语》“学而时习之”的“习”为“乌数飞也”,对于鸟类而言飞翔即实践。因此,从字义上来看,学习可以理解为“觉悟了然后实践”。觉悟是学习的较高境界,需要经历多个环节:首先需要通过长期的、艰苦的知识积累和技能训练;在此基础上养成智慧和德性,能够用智慧应对生活的困境,以德性担当社会责任;最后达至“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成为自主、自尊、自由的人。唯有如此,学习者才可以称得上有了“觉悟”,成为大写的人。每个个体又是社会的成员,当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把这些所“觉悟”的东西运用出来,形成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办,使“觉悟”的内容为自己的生活服务时,“觉悟”才体现出其价值,学习者也由此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
这样的学习过程似痛苦其实是快乐的。因为,作为未成熟者的学生无论是在知识、技能的习得还是智慧、德性的养成乃至思想和精神的超越方面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经过长期的历练,在此过程中,学习者的现有水平和要达到的较高水平之间的差距会给人带来痛苦;在弥补差距的过程中那种求之不得的心境会给人带来痛苦。然而,不经历这番痛苦的求索过程。又如何能获得一种凤凰涅槃般的觉悟呢?因此对于学习者的觉悟而言,痛苦是必须的。即使“觉悟”了,现实也并不一定能为每个个体顺利地践行他所觉悟了的一切提供合适的条件,相反却可能存在很多制约条件。因此对于学习者的实践而言,痛苦也是必然的。其实,对这种外在制约条件的克服恰恰也是学习的重要内容。这些必须的和必然的痛苦是每个学习者的成长都应当经历的必要环节。这种痛苦的经历恰恰能给学习者带来快乐,在知识、技能、智慧、德性和精神增长的过程获得充实的、美好的体验,如同经历过艰辛的劳动后品尝自己的劳动果实一般的快乐体验。如此,痛苦的学习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的过程?
因此,我说,真正的学习应是“痛快”的过程。其中有痛苦,更应该有快乐。痛苦来自艰难的求索过程,来自学习任务本身的难度,而非来自外在的各种惩罚;学习的快乐来自于学习或者说觉悟给人带来的一种内在的充实,来自于在实践中解决了困难后的自我成长。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都不依赖于对结果的占有,而在于充分地享受这个过程。如果我们体验了学习的过程,痛苦也是一种快乐。在真正的学习中体验痛苦并享受快乐、获得成长,才是我们每个学习者所应当经历的“痛快”过程。
近10余年来,学习确实很痛苦。中小学生的痛苦来自于每天晚上熬夜到12点也做不完的模拟卷、来自于需行李车才拖得动的书包、来自于家长和老师们的训斥以及各种惩罚所带来的尊严受伤的感觉。大学生的痛苦来自于价值的虚无感,不知道人生的发展方向,因此只有随波逐流,参加各种无意义的活动而无法静心读书:不得不去考各种无意义的证书来应对就业的压力:在各种社会乱象中不知道什么才是自己应该确立的价值观。
学习难道没有给他们带来过快乐吗?似乎很多人在学习过程中都有过快乐体验,如考出好成绩、考取名牌学校,得到他人的夸奖和羡慕等。但在我看来,这种由竞争获胜所带来的快乐是不长久的、不深刻的,因为在竞争中获胜的途径和结果都基于对外在符号或物质利益的占有,而这种占有恰恰表明了个体对外在事物的依赖,依赖于外在事物的人不是精神自主的人。所以,学习者在竞争中取胜而享受了荣耀过后还是会陷入更深的虚无。就在一次次竞争中,学习者失去了学习的动力和兴趣。于是,学习又演变成短暂的快乐过后更加痛苦的过程。
真正的学习应该能在“另一种痛苦”——不同于上述痛苦的“痛苦”——之后给学习者带来快乐!
何谓真正的学习?《说文解字》中解释“学”为“觉悟也”;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解释《论语》“学而时习之”的“习”为“乌数飞也”,对于鸟类而言飞翔即实践。因此,从字义上来看,学习可以理解为“觉悟了然后实践”。觉悟是学习的较高境界,需要经历多个环节:首先需要通过长期的、艰苦的知识积累和技能训练;在此基础上养成智慧和德性,能够用智慧应对生活的困境,以德性担当社会责任;最后达至“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成为自主、自尊、自由的人。唯有如此,学习者才可以称得上有了“觉悟”,成为大写的人。每个个体又是社会的成员,当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把这些所“觉悟”的东西运用出来,形成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办,使“觉悟”的内容为自己的生活服务时,“觉悟”才体现出其价值,学习者也由此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
这样的学习过程似痛苦其实是快乐的。因为,作为未成熟者的学生无论是在知识、技能的习得还是智慧、德性的养成乃至思想和精神的超越方面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经过长期的历练,在此过程中,学习者的现有水平和要达到的较高水平之间的差距会给人带来痛苦;在弥补差距的过程中那种求之不得的心境会给人带来痛苦。然而,不经历这番痛苦的求索过程。又如何能获得一种凤凰涅槃般的觉悟呢?因此对于学习者的觉悟而言,痛苦是必须的。即使“觉悟”了,现实也并不一定能为每个个体顺利地践行他所觉悟了的一切提供合适的条件,相反却可能存在很多制约条件。因此对于学习者的实践而言,痛苦也是必然的。其实,对这种外在制约条件的克服恰恰也是学习的重要内容。这些必须的和必然的痛苦是每个学习者的成长都应当经历的必要环节。这种痛苦的经历恰恰能给学习者带来快乐,在知识、技能、智慧、德性和精神增长的过程获得充实的、美好的体验,如同经历过艰辛的劳动后品尝自己的劳动果实一般的快乐体验。如此,痛苦的学习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的过程?
因此,我说,真正的学习应是“痛快”的过程。其中有痛苦,更应该有快乐。痛苦来自艰难的求索过程,来自学习任务本身的难度,而非来自外在的各种惩罚;学习的快乐来自于学习或者说觉悟给人带来的一种内在的充实,来自于在实践中解决了困难后的自我成长。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都不依赖于对结果的占有,而在于充分地享受这个过程。如果我们体验了学习的过程,痛苦也是一种快乐。在真正的学习中体验痛苦并享受快乐、获得成长,才是我们每个学习者所应当经历的“痛快”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