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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功不可没,小额贷款就像一颗颗种子,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希望,安庆市就是一个例子。
截至2006年5月份,安庆市金融机构已累计办理小额贷款2244 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1027 万元,放贷总量居全国100个重点联系城市44位,安徽省第2位;逾期 11笔,金额25万元,不良率1.11%,小额贷款的快速发展,帮助全市近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再就业。经办银行由市工行独家办理发展到国有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均能办理,区域从市区扩展到辖区七县一市,贷款对象也由个人承贷的单一形式扩展到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并存的局面。安庆市小额贷款的成功推进得益于地方政府、人行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
银证合作
制定操作指引。2003年6月,根据人总行小额贷款“政府组织、市场运作、自愿申请、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贷有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安庆市中心支行起草,并联合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制定并印发《安庆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宜劳社秘[2003]140号),《细则》具体、详实地规定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办理流程等,为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了基本操作依据。
建立回访制度。为能第一时间掌握贷款发放进度,安庆市中心支行不定期召开由市人民银行、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经办银行、担保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享受小额贷款人员跟踪回访座谈会,让享受小额贷款人员代表就小额贷款对创业所起的作用,及申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各经办机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与下岗失业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加强了沟通,听到了下岗工人的心声和意见,也发现了开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加强政策宣传。将小额贷款政策商请劳动部门列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文件汇编》和《再就业政策问卷》的内容,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下岗人群中印发。另一方面,配合在市区主要干道进行现场宣传,散发宣传材料,接受下岗人员咨询。同时加强对校园大学生进行新政策宣传,新政策中规定,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将这一政策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知道,2006年4月份,市劳动就业局联合人民银行、经办银行等部门到安庆大学新校区为大学生们服务,并为大学生们宣传就业政策和提供就业信息。
规范、快捷。一是是市政府对财政局和劳动与保障局就管理担保基金的权利、义务出具“授权书”;二是财政局、劳动局联合对担保公司的“委托书”;三是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银保协议书”;四是担保公司与贷款申请人的“担保协议书”。五是开设贷款发放的“绿色通道”。安庆市商业银行建立“创业贷款”中心,专门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金融服务,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进行产品创新,推出个人生产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等金融新产品。
控制风险。制定《安庆市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实施办法》,在社区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构筑诚信责任体系,积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与建设信用社区的联动效应。
建立“社区贷款重点联系人”制度。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26名干部与八县(市)四区14个街道、76个社区结对,建立就业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相关责任人与联系点之间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责任,同时,各社区责任人还要负责做好逾期贷款的催还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加大防范贷款风险力度,从而加快担保资金周转,使小额担保贷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鼓励创业。市政府推出《关于2006年推进全民创业行动的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全民创业的信贷指导意见》,搭建创业平台,同步推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强化创业意识和风险意识,掌握开发市场和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活力,引导鼓励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并用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同时把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一条龙”服务结合起来的模式,在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成功率的基础上,把小额贷款工作有机结合进去。
问题
贷款额度偏小。《安徽省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细则》中规定,下岗职工个体贷款额度仅为2万元,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额度偏小。
贷款期限偏短。目前小额贷款的期限为两年,而且只能展期一次,而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投向种养殖业,投入这类行业,需要三四年才能产生效益,贷款期限和生产周期的矛盾显而易见,而部分创业者缺乏经验,一两年很难收回资金。
贷款程序仍嫌繁琐。首先借款人必须在劳动部门有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然后居委会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经营、还款计划,居委会同意后提交劳动部门批准再送交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经认真审核并实地调查取证后,认为符合条件出具相应文件,送交经办银行;而经办行接到担保公司送交的申请后,仍然要对贷款人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后再给予发放贷款,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程序链条”的断裂而不能取得贷款,而且,涉及各类证明材料、签章手续多达10种,办理时间跨度长,一笔贷款从社区调查开始到银行终审为止,短则一月有余,长则半年以上,影响到下岗失业人员资金使用的最佳时机,繁杂的程序和手续让不少借款望而却步。
经办银行积极性不高。一是风险问题。政策规定经办银行以不超出5倍担保基金的额度发放贷款,经办行感到承担了过多的潜在的政策性贷款风险,积极性不高。二是成本收益不对称,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小,笔数多,耗时耗力,收益低,积极性不高。
贷款激励机制欠缺。小额担保贷款具有金额小、成本高、利润低的特点,发放贷款的金融部门和信贷人员面临辛苦劳动与利益不高的矛盾,激励机制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部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
对策
完善相关政策。一是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小额贷款”的额度太小,应在实践中逐步调整,一般掌握在2~5万元或5万元以内为宜。二是明确担保比例。现有规定中“以不超过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在实践中却很难掌握,建议明确具体比例,鉴于小额担保贷款风险难测,目前一般以1∶2为宜。
简化贷款程序、放宽贷款条件。对已下岗并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只要出具详细、可行的经营与还款计划就可提出贷款申请,而不是必须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证”;尽量简化贷款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可绕过街道办、居委会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减少贷款申请中间环节。
明确政府负责制。一方面,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领导。克服财政资金困难,积极筹集划拨专项资金,筹足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业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政府应真正对此项业务承担最终风险,以利于担保比例问题、反担保问题迎刃而解。
加大货币政策传导力度。建议人总行加大对各国有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力度,尤其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强指引,督促其尽快制定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要求其基层机构提高办理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并在内部管理和考核,尤其是在责任追究制度上给予考虑。
(本文其他作者:吴胜林、杨东晓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高广春
截至2006年5月份,安庆市金融机构已累计办理小额贷款2244 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1027 万元,放贷总量居全国100个重点联系城市44位,安徽省第2位;逾期 11笔,金额25万元,不良率1.11%,小额贷款的快速发展,帮助全市近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再就业。经办银行由市工行独家办理发展到国有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均能办理,区域从市区扩展到辖区七县一市,贷款对象也由个人承贷的单一形式扩展到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并存的局面。安庆市小额贷款的成功推进得益于地方政府、人行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
银证合作
制定操作指引。2003年6月,根据人总行小额贷款“政府组织、市场运作、自愿申请、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贷有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安庆市中心支行起草,并联合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制定并印发《安庆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宜劳社秘[2003]140号),《细则》具体、详实地规定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办理流程等,为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了基本操作依据。
建立回访制度。为能第一时间掌握贷款发放进度,安庆市中心支行不定期召开由市人民银行、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经办银行、担保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享受小额贷款人员跟踪回访座谈会,让享受小额贷款人员代表就小额贷款对创业所起的作用,及申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各经办机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与下岗失业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加强了沟通,听到了下岗工人的心声和意见,也发现了开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加强政策宣传。将小额贷款政策商请劳动部门列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文件汇编》和《再就业政策问卷》的内容,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下岗人群中印发。另一方面,配合在市区主要干道进行现场宣传,散发宣传材料,接受下岗人员咨询。同时加强对校园大学生进行新政策宣传,新政策中规定,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将这一政策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知道,2006年4月份,市劳动就业局联合人民银行、经办银行等部门到安庆大学新校区为大学生们服务,并为大学生们宣传就业政策和提供就业信息。
规范、快捷。一是是市政府对财政局和劳动与保障局就管理担保基金的权利、义务出具“授权书”;二是财政局、劳动局联合对担保公司的“委托书”;三是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银保协议书”;四是担保公司与贷款申请人的“担保协议书”。五是开设贷款发放的“绿色通道”。安庆市商业银行建立“创业贷款”中心,专门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金融服务,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进行产品创新,推出个人生产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等金融新产品。
控制风险。制定《安庆市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实施办法》,在社区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构筑诚信责任体系,积极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与建设信用社区的联动效应。
建立“社区贷款重点联系人”制度。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26名干部与八县(市)四区14个街道、76个社区结对,建立就业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相关责任人与联系点之间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责任,同时,各社区责任人还要负责做好逾期贷款的催还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加大防范贷款风险力度,从而加快担保资金周转,使小额担保贷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鼓励创业。市政府推出《关于2006年推进全民创业行动的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全民创业的信贷指导意见》,搭建创业平台,同步推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强化创业意识和风险意识,掌握开发市场和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活力,引导鼓励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并用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同时把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一条龙”服务结合起来的模式,在提升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成功率的基础上,把小额贷款工作有机结合进去。
问题
贷款额度偏小。《安徽省下岗失业人员实施细则》中规定,下岗职工个体贷款额度仅为2万元,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额度偏小。
贷款期限偏短。目前小额贷款的期限为两年,而且只能展期一次,而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的贷款投向种养殖业,投入这类行业,需要三四年才能产生效益,贷款期限和生产周期的矛盾显而易见,而部分创业者缺乏经验,一两年很难收回资金。
贷款程序仍嫌繁琐。首先借款人必须在劳动部门有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然后居委会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经营、还款计划,居委会同意后提交劳动部门批准再送交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经认真审核并实地调查取证后,认为符合条件出具相应文件,送交经办银行;而经办行接到担保公司送交的申请后,仍然要对贷款人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后再给予发放贷款,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程序链条”的断裂而不能取得贷款,而且,涉及各类证明材料、签章手续多达10种,办理时间跨度长,一笔贷款从社区调查开始到银行终审为止,短则一月有余,长则半年以上,影响到下岗失业人员资金使用的最佳时机,繁杂的程序和手续让不少借款望而却步。
经办银行积极性不高。一是风险问题。政策规定经办银行以不超出5倍担保基金的额度发放贷款,经办行感到承担了过多的潜在的政策性贷款风险,积极性不高。二是成本收益不对称,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小,笔数多,耗时耗力,收益低,积极性不高。
贷款激励机制欠缺。小额担保贷款具有金额小、成本高、利润低的特点,发放贷款的金融部门和信贷人员面临辛苦劳动与利益不高的矛盾,激励机制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部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
对策
完善相关政策。一是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小额贷款”的额度太小,应在实践中逐步调整,一般掌握在2~5万元或5万元以内为宜。二是明确担保比例。现有规定中“以不超过担保基金5倍的数额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在实践中却很难掌握,建议明确具体比例,鉴于小额担保贷款风险难测,目前一般以1∶2为宜。
简化贷款程序、放宽贷款条件。对已下岗并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只要出具详细、可行的经营与还款计划就可提出贷款申请,而不是必须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证”;尽量简化贷款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可绕过街道办、居委会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减少贷款申请中间环节。
明确政府负责制。一方面,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的领导。克服财政资金困难,积极筹集划拨专项资金,筹足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业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政府应真正对此项业务承担最终风险,以利于担保比例问题、反担保问题迎刃而解。
加大货币政策传导力度。建议人总行加大对各国有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力度,尤其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强指引,督促其尽快制定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要求其基层机构提高办理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并在内部管理和考核,尤其是在责任追究制度上给予考虑。
(本文其他作者:吴胜林、杨东晓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高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