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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普及化的推进及招生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存在负面影响,其中高校贫困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的资助问题日益突显。根据萨谬尔森的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既属私人产品,又属公共产品,表明了作为学生,无论是贫是富都有权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及教育公平原则,实现“绝对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困难而辍学”是当前面临的紧迫且重要的任务。
关键词:高等教育;贫困生;助学贷款;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0
一、当前我国贫困生的资助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贫困生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但高校间及高校内部在资助政策推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如下:
奖学金普及面窄,机会不均等。贫困生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原因是贫困生为了生活做兼职,不仅影响了学习和奖学金失之交臂,而且导致学业处于“瘫痪”状态。
勤工助学范围偏小,岗位少,稳定性差。助学贷款名额少,笔数多,手续复杂,工作量大、成本高、风险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效率较低,缺乏管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关经验等,影响了助学贷款的供给。
二、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加快了资助贫困生的步伐,加大了创造多样化资助模式的力度,实现“教育面前,人人平等”,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青春学子,挥洒一样的热情,但我们认识到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差距。
(一)社会在贫困生资助方面存在的问题
1、社会欠缺对贫困生资助的制度保障
我国高等教育对贫困生作了政策上的倾斜和资助,推动了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需要,但并未真正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让符合条件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需建立与收费制度相配套的资助制度,使贫困生的权利受到保护。
2、贫富差距加重了贫困生的资助困难
我国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难以满足公民的需求,若以市场供求需要为主要参考来确定教育服务价格,即学费标准,意味着在贫富差距拉大,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导致了“谁有钱,谁上学”现象的出现,造成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只能望“高校”兴叹。
(二)学校开支影响了资助金的分配
高等学校是培育人才的“基地”,对学生资助通常要和其他财政预算竞争,但这种竞争往往通过提高学生的费用实现。高校改善学校设施,增进教学项目和聘用更多高工资教师,导致了高校对贫困生资助“只有口号,没有行动”的局面。
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费,主要依靠国家的资助,而高等教育需要国家、社会、用人单位等资助,两者资助方式存在差异,能否建立一种特色体系均衡两类教育资助问题,保障高等教育中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贫困生欠缺正确的资助意识
1、搭便车行为导致贫困生行列鱼目混珠
搭便车行为不仅给贫困生资助带来了许多不公正,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给政府、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使资助不能配置到真正所需的地方去。[1]在国家允许贫困生能贷款和受资助的前提下,一些非贫困生混入与其争名额。两者相争的局面不便于有效配置资源,造成资助分配的不公平。
2、勤工助学影响了贫困生的学业
贫困生通常利用课余时间做勤工助学工作,牺牲掉很多用来学习的时间,往往使勤工助学变成“勤工误学”。比如励志奖学金是用来奖励成绩优异的贫困生,但实际情况是,能拿到高额奖学金的贫困生较少,恶性循环连续产生。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应对策略
我国资助高校贫困生的最终目的是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仅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对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公平公正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执教
1、政府建立责任机制及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部门的监督,追究其作假行为,行政部门及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关行为责任,确保制度发挥实质性作用,避免走形式,防止利用制度漏洞造假,保证教育的公正性,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和资助工作。
2、完善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和与之相匹配的奖学金、助学金,转移支付教育凭证,学费减免等制度,使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企业、国内外的基金会种类繁多,国家针对资助问题可建立“差别贷款”制度,即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如果贷款完成学业,在其毕业后愿意回家乡工作可减免贷款学费。
(二)执行多元混合资助渠道,保障贫困生获得资助
1、建立统一贫困生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为确定贫困生的身份,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建立统一的贫困生档案,便于进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加强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既利于评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又利于确定国家、省、政府的奖助学金等各项资助对象,有效分配资助资源,形成贫困生享有资助的良好信誉环境。
2、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提高贫困生的综合能力
勤工助学作为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渠道,虽广受欢迎,但由于校园环境的局限性和高校“打工”岗位的缺乏,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些困难,高校应为其提供合适充分的岗位,帮助其通过自助行为完成学业。
高校需加大力度关注贫困生的学习情况、能力提高情况及心理健康状况,培养其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及健康的心理,促进其全面发展,保证其完成学业的同时,构建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的长效机制,为今后的就业铺垫基础。
3、强化信用管理,推动贷款工作
银行贷款是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易出现诚信缺失问题。解决此问题需要强化信用管理,推进全社会信用法制建设,并对贷款、还贷进行跟踪管理,对恶意欠款的学生发布个人信息。近年,国家对资助贷款政策做了适度调整:大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由原来的4年延长至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人承担。[2]
4、保留学籍,促进资助工作的实施
对于无能力支付学费的贫困生,学校可以保留其学籍3年,在这期间如果还清学费仍接收为本校学生。除此之外,高校4年学制可以缩短为3年或者2年,这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资金,对贫困生来说无疑是一举两得的“美事”,也便于资助工作进一步发挥效果,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梁军、何丽萍.博弈视角下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0(6)
[2]戴海群.对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系统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2(7)
关键词:高等教育;贫困生;助学贷款;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0
一、当前我国贫困生的资助现状
目前,我国针对贫困生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但高校间及高校内部在资助政策推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如下:
奖学金普及面窄,机会不均等。贫困生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原因是贫困生为了生活做兼职,不仅影响了学习和奖学金失之交臂,而且导致学业处于“瘫痪”状态。
勤工助学范围偏小,岗位少,稳定性差。助学贷款名额少,笔数多,手续复杂,工作量大、成本高、风险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效率较低,缺乏管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关经验等,影响了助学贷款的供给。
二、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加快了资助贫困生的步伐,加大了创造多样化资助模式的力度,实现“教育面前,人人平等”,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青春学子,挥洒一样的热情,但我们认识到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差距。
(一)社会在贫困生资助方面存在的问题
1、社会欠缺对贫困生资助的制度保障
我国高等教育对贫困生作了政策上的倾斜和资助,推动了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需要,但并未真正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让符合条件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需建立与收费制度相配套的资助制度,使贫困生的权利受到保护。
2、贫富差距加重了贫困生的资助困难
我国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难以满足公民的需求,若以市场供求需要为主要参考来确定教育服务价格,即学费标准,意味着在贫富差距拉大,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导致了“谁有钱,谁上学”现象的出现,造成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只能望“高校”兴叹。
(二)学校开支影响了资助金的分配
高等学校是培育人才的“基地”,对学生资助通常要和其他财政预算竞争,但这种竞争往往通过提高学生的费用实现。高校改善学校设施,增进教学项目和聘用更多高工资教师,导致了高校对贫困生资助“只有口号,没有行动”的局面。
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费,主要依靠国家的资助,而高等教育需要国家、社会、用人单位等资助,两者资助方式存在差异,能否建立一种特色体系均衡两类教育资助问题,保障高等教育中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贫困生欠缺正确的资助意识
1、搭便车行为导致贫困生行列鱼目混珠
搭便车行为不仅给贫困生资助带来了许多不公正,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给政府、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使资助不能配置到真正所需的地方去。[1]在国家允许贫困生能贷款和受资助的前提下,一些非贫困生混入与其争名额。两者相争的局面不便于有效配置资源,造成资助分配的不公平。
2、勤工助学影响了贫困生的学业
贫困生通常利用课余时间做勤工助学工作,牺牲掉很多用来学习的时间,往往使勤工助学变成“勤工误学”。比如励志奖学金是用来奖励成绩优异的贫困生,但实际情况是,能拿到高额奖学金的贫困生较少,恶性循环连续产生。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应对策略
我国资助高校贫困生的最终目的是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仅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对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公平公正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执教
1、政府建立责任机制及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部门的监督,追究其作假行为,行政部门及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关行为责任,确保制度发挥实质性作用,避免走形式,防止利用制度漏洞造假,保证教育的公正性,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和资助工作。
2、完善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和与之相匹配的奖学金、助学金,转移支付教育凭证,学费减免等制度,使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企业、国内外的基金会种类繁多,国家针对资助问题可建立“差别贷款”制度,即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如果贷款完成学业,在其毕业后愿意回家乡工作可减免贷款学费。
(二)执行多元混合资助渠道,保障贫困生获得资助
1、建立统一贫困生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为确定贫困生的身份,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建立统一的贫困生档案,便于进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加强贫困生的诚信教育。既利于评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又利于确定国家、省、政府的奖助学金等各项资助对象,有效分配资助资源,形成贫困生享有资助的良好信誉环境。
2、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提高贫困生的综合能力
勤工助学作为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渠道,虽广受欢迎,但由于校园环境的局限性和高校“打工”岗位的缺乏,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些困难,高校应为其提供合适充分的岗位,帮助其通过自助行为完成学业。
高校需加大力度关注贫困生的学习情况、能力提高情况及心理健康状况,培养其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及健康的心理,促进其全面发展,保证其完成学业的同时,构建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的长效机制,为今后的就业铺垫基础。
3、强化信用管理,推动贷款工作
银行贷款是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易出现诚信缺失问题。解决此问题需要强化信用管理,推进全社会信用法制建设,并对贷款、还贷进行跟踪管理,对恶意欠款的学生发布个人信息。近年,国家对资助贷款政策做了适度调整:大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由原来的4年延长至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人承担。[2]
4、保留学籍,促进资助工作的实施
对于无能力支付学费的贫困生,学校可以保留其学籍3年,在这期间如果还清学费仍接收为本校学生。除此之外,高校4年学制可以缩短为3年或者2年,这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资金,对贫困生来说无疑是一举两得的“美事”,也便于资助工作进一步发挥效果,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梁军、何丽萍.博弈视角下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0(6)
[2]戴海群.对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系统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