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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企业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作用,但是受自身经营规模、生产效益、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经常会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为减轻中小企业的资金负担,国际颁布实施了一系列财政税收制度给予大力支持,对确保中小企业稳定运营、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指出了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并分析了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策略,希望有所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中小企业;扶持
前言
财政税收对民生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健全、完备的财政税收体系能够切实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正常稳定的开展。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已有的财政税收制度还很难满足当下中小企业的具体发展需求,有时还会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基于此,针对当下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整合并发挥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一、財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一)政府从法律制度层面扶持中小企业
政府方面还从法律政策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尤其是给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时提供便利,如对这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合同时给其以积极的扶持和帮助,这样一来,就给这类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诸如在《政府采购法》的第九条中和《中小企业法》的第三十四条中都对中小企业应善于借助政府采购来推动其发展给予了明确规定。
(二)政府提供给中小企业财政补贴,扶持其发展
对我国的中央财政预算进行分析可知,预算环节根据中小企业特点及需求,设置了专门的项目,并设置了对应的专项资金和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保证财务税收制度的针对性,在进行财政补贴时,国家设立了诸如“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针对中小企业的基金,起到了显著扶持作用。有些基金的设立虽然并没有明确之处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但是也在客观方面使这类企业得到了很多利益。
(三)财政税收制度变化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
财政税收属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其是国家借助于强制性的税收征收手段直接将这类企业的一小部分利润借助于税收形式上缴国库,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重要构成。对于这类企业而言,如果其在发展中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其在特定时间内可支配的收入利润相对就减少很多,这样以来,就难免会影响到这类企业的经济决策和投资计划。因而,国家财政税收制度方面的变化就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并且各种类型的税收制度优惠政策对这类企业的优惠力度还能较好地反映国家对这类企业是抑制还是促进,并对中小企业的未来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策略
(一)借助财政手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当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困难这一现实问题,并且,融资困难成为当前阻碍这类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应善于依托政府的公共职能权利来切实解决这类企业的融资难题。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应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的创新,鼓励政府借助于融资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扶持。具体来说,就是完善并优化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借助于融资途径给中小企业以扶持,同时建立相应的财政补助政策等。其二,应逐步深化债股结合体制,这一体制一方面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方面的援助,另一方面还能协助银行机构更有效地解决这类企业贷款资金紧张这一现实难题,从而有效降低银行逾期机率,有效缓解银行的信用风险,这样就为这类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系统、完善、更具保障性的资金链。其三,应逐步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的资本市场。借助于股权投资,来降低对杠杆依赖过度的现象,同时国家再供给侧改革实践中还应逐步简政放权,出台并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善于借助市场化机制来打破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性障碍,借此来充分发挥企业活力,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的经济运行效率。
(二)促进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立法层次得以提升
要想切实发挥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应采取多种措施来提升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立法层次得以切实提升。具体可从下方面着手。其一,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将税收优惠的立法权授权给国务院时,应明确规定具体的授权内容、授权目的以及授权范围等,这样利于国务院授权立法与严格的税收法定原则相符。例如,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这一形式上升到法律形式来切实维护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立法的稳定。其二,在将政府规章、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对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的立法形式加以规范之后,还应加强对这方面的制约和监督,以切实维护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立法程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总体来说,应切实提升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立法的法律层次,同时还应明确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国务院税收优惠立法的授权范围,并从法律层面给这类企业以扶持。
(三)增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针对性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虽然我国在税收方面通过立法给予了15%的优惠税率,但是并不是针对中小企业来讲的,而是适应于所有企业,为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步伐,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制度。在优惠方式上,可以将原有的直接优惠转变为间接优惠,将扶持侧重点放到事前,表明国家扶持政策意向,在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之前,便在财务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以此来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在中小企业还应推广并落实折旧制度,从研发环节进行考虑,构建科技发展准备金制度,提供资金支持,使税收优惠逐渐从事后奖励转移至其他环节,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小型企业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大重要来源,即便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但这类企业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依然有着关键作用。基于此,应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收情况给予高度重视,同时还要应持续地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借此来有效发挥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中小企业;扶持
前言
财政税收对民生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健全、完备的财政税收体系能够切实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的正常稳定的开展。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已有的财政税收制度还很难满足当下中小企业的具体发展需求,有时还会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基于此,针对当下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整合并发挥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一、財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
(一)政府从法律制度层面扶持中小企业
政府方面还从法律政策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尤其是给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时提供便利,如对这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合同时给其以积极的扶持和帮助,这样一来,就给这类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诸如在《政府采购法》的第九条中和《中小企业法》的第三十四条中都对中小企业应善于借助政府采购来推动其发展给予了明确规定。
(二)政府提供给中小企业财政补贴,扶持其发展
对我国的中央财政预算进行分析可知,预算环节根据中小企业特点及需求,设置了专门的项目,并设置了对应的专项资金和基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保证财务税收制度的针对性,在进行财政补贴时,国家设立了诸如“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针对中小企业的基金,起到了显著扶持作用。有些基金的设立虽然并没有明确之处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但是也在客观方面使这类企业得到了很多利益。
(三)财政税收制度变化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
财政税收属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其是国家借助于强制性的税收征收手段直接将这类企业的一小部分利润借助于税收形式上缴国库,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重要构成。对于这类企业而言,如果其在发展中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其在特定时间内可支配的收入利润相对就减少很多,这样以来,就难免会影响到这类企业的经济决策和投资计划。因而,国家财政税收制度方面的变化就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有着深远的影响,并且各种类型的税收制度优惠政策对这类企业的优惠力度还能较好地反映国家对这类企业是抑制还是促进,并对中小企业的未来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策略
(一)借助财政手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当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困难这一现实问题,并且,融资困难成为当前阻碍这类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的职能,应善于依托政府的公共职能权利来切实解决这类企业的融资难题。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应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的创新,鼓励政府借助于融资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扶持。具体来说,就是完善并优化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借助于融资途径给中小企业以扶持,同时建立相应的财政补助政策等。其二,应逐步深化债股结合体制,这一体制一方面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方面的援助,另一方面还能协助银行机构更有效地解决这类企业贷款资金紧张这一现实难题,从而有效降低银行逾期机率,有效缓解银行的信用风险,这样就为这类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系统、完善、更具保障性的资金链。其三,应逐步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的资本市场。借助于股权投资,来降低对杠杆依赖过度的现象,同时国家再供给侧改革实践中还应逐步简政放权,出台并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善于借助市场化机制来打破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性障碍,借此来充分发挥企业活力,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的经济运行效率。
(二)促进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立法层次得以提升
要想切实发挥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应采取多种措施来提升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立法层次得以切实提升。具体可从下方面着手。其一,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将税收优惠的立法权授权给国务院时,应明确规定具体的授权内容、授权目的以及授权范围等,这样利于国务院授权立法与严格的税收法定原则相符。例如,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这一形式上升到法律形式来切实维护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立法的稳定。其二,在将政府规章、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对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的立法形式加以规范之后,还应加强对这方面的制约和监督,以切实维护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立法程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总体来说,应切实提升这类企业税收优惠立法的法律层次,同时还应明确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国务院税收优惠立法的授权范围,并从法律层面给这类企业以扶持。
(三)增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针对性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虽然我国在税收方面通过立法给予了15%的优惠税率,但是并不是针对中小企业来讲的,而是适应于所有企业,为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步伐,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制度。在优惠方式上,可以将原有的直接优惠转变为间接优惠,将扶持侧重点放到事前,表明国家扶持政策意向,在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之前,便在财务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以此来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在中小企业还应推广并落实折旧制度,从研发环节进行考虑,构建科技发展准备金制度,提供资金支持,使税收优惠逐渐从事后奖励转移至其他环节,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小型企业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大重要来源,即便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但这类企业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依然有着关键作用。基于此,应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收情况给予高度重视,同时还要应持续地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借此来有效发挥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