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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9日上午,省人 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向省 政府反馈了执法检查意见,并提出 了八条整改建议。8月10日,省人 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发出《关于 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单 位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的函》, 列出13个重点监督整改单位,要 求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及各有关市 县人大常委会重点跟踪监督,抓好 整改。9月7日至13日,省人大环 资工委组织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及 有关媒体对13个重点监督整改单 位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