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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东陵区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具体核算方式是在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监督。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对纳人中心的单位,一律撤销银行账户,其资金结算、经费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及日常会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各单位指定专职报账会计到核算中心报销的报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