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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间天堂》是美国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重要著作,该本书一被引进到中国,就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文章以德国功能派的目的论为切入点,对吴建国及金紹禹的两个中译本进行对比评析,探讨两个译本的特点及异同之处。通过对具体译本选段的分析,概括出其语言运用精妙之处在于语言口语化、多用四字短语、以短句译长句等方而。本文通过汉译比较,总结出两个译本的共性与个性,以及各自的优缺点,以供其他菲兹杰拉德的英译研究者及爱好者参考。
关键词:目的论;《人间天堂》;汉译比较
第一节 菲兹杰拉德与《人间天堂》简介
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被誉为“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
《人间天堂》由第一部《浪漫的自我主义者》、《插曲1917年5月-1919年2月》和第二部《一个重要人物的成长》三部分组成,如实描绘了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经济繁荣的社会景象,生动记录了青年艾莫里·布莱恩的成长、恋爱、幻想破灭及认识自我的历程,深刻揭示了一战后美国年轻一代放荡不羁的生活和焦躁不安的心态。
第二节 目的论的基本概念
卡特琳娜·莱斯 (Katharine Reiss) 是著名的德国翻译理论家,1971年发表Possibilities and Limits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首次将源语的功能和目的语的功能的关系作为基础,并由此进行翻译批评。莱斯的理论基础是对等这个概念,但她从翻译实践中得出在某些情况下对等不可能实现或者对等并不是最好的结果,尤其是源文本和目的文本的沟通功能不一致的情况下,这时翻译需要注意的是目的文本的功能,而不是一味追求对等。
汉斯·弗米尔 (Hans Vermeer) 认为翻译应该遵循三大原则,而最高的原则就是目的原则。他认为翻译有着不同的目的,根据目的的不同,译员所采取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也应该相应调整,也就是说目的决定策略(2001:12)。
弗米尔克里斯汀娜·诺德(Christiane Nord) 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要考虑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以及怎样在源文本功能的基础上制定符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
对此,诺德的另外一个重要贡献是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 (2009:120-128),补充了目的论三原则。根据此原则,译员在针对第一个局限时,面临满足不了所有读者的情况,出于道德责任,必须合理解释其翻译策略;针对第二个局限译员应该体现对源文本作者意图的尊重。
第三节 翻译对比
本节从词语、句法层面展开详细的对比与分析,旨在通过分类、分块的对比法,使得分析过程清晰且具有逻辑性。在此引入两个常见的翻译理论术语,即"归化"与"异化"。不同译者通常将这两种翻译策略渗透到的翻译细节处理上,同样,在吴、金两位译者的译作中也体现出二者对这两种翻译策略的不同侧重。
例1: For many years he hovered in the background of his family’s life, an unassertive figure with a face half obliterated by lifeless, silky hair, continually occupied in “taking care” of his wife, continually harassed by the idea that he didn’t and couldn’t understand her.
译文: 许多年来,他就在他那一家人生活的幕后徘徊,纯然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呆萌细软的头发遮住了他的半张脸,脑子里老想着照顾好他的太太,心里老是因为不理解、也无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金绍禹,2010)
译文: 许多年来,他一直徘徊在一家人生活的幕后,是一个遇事从不作决断的徒有虚名的主儿,一张脸被毫无生气、柔弱如丝的头发遮去了一半,满脑子想着的都是怎么“照顾好”他的太太,却又因为自己老是理解不了,也根本没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吴建国,2016)
分析: 金的译文将 “unassertive figure ” 译为“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吴将其译为“遇事从不作决断的徒有虚名的主儿”。金的译文没有错误,这一翻译符合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忠实于原文,且译文也符合目的语的习惯,利于理解。但相比吴的译文来说,就缺少了一丝韵味,“主儿”一词,表示对某种人的蔑称,犹货色。《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那人姓卜名乔 ……平昔是个游手游食,不守本分,惯吃白食、用白钱的主儿。”《何典》第二回:“原来那土地叫做饿杀鬼,又贪又酷,是个要财不要命的主儿。”既符合了忠实原则,也符合连贯原则,译文读起来非常地道。
例2:They were at the head of the stairs, and as Amory turned into his room he thought he caught just the faintest cloud of discontent in her face.
译文:他们现在走到了楼梯顶上,艾莫里在转身走进他房间的时候,觉得看到她脸上隐隐约约的不满表情。(金绍禹,2010)
译文:他们互道晚安的地方在楼梯顶上,就在艾莫里转身走进她自己的房间的那一刻,他自认为他看到了淡淡地浮现在她脸上的一片不满的乌云。(吴建国,2016)
分析:金的译文中把 “the faintest cloud of discontent” 翻译成“隐隐约约的不满表情”,其译文没有把原文“the faintest cloud of discontent”中的隐喻翻译出来,在汉语“乌云”有表示一个人心情很糟糕、不好的意思,吴翻译为“一片不满的乌云”相对忠实于原文,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关键词:目的论;《人间天堂》;汉译比较
第一节 菲兹杰拉德与《人间天堂》简介
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被誉为“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
《人间天堂》由第一部《浪漫的自我主义者》、《插曲1917年5月-1919年2月》和第二部《一个重要人物的成长》三部分组成,如实描绘了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经济繁荣的社会景象,生动记录了青年艾莫里·布莱恩的成长、恋爱、幻想破灭及认识自我的历程,深刻揭示了一战后美国年轻一代放荡不羁的生活和焦躁不安的心态。
第二节 目的论的基本概念
卡特琳娜·莱斯 (Katharine Reiss) 是著名的德国翻译理论家,1971年发表Possibilities and Limits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首次将源语的功能和目的语的功能的关系作为基础,并由此进行翻译批评。莱斯的理论基础是对等这个概念,但她从翻译实践中得出在某些情况下对等不可能实现或者对等并不是最好的结果,尤其是源文本和目的文本的沟通功能不一致的情况下,这时翻译需要注意的是目的文本的功能,而不是一味追求对等。
汉斯·弗米尔 (Hans Vermeer) 认为翻译应该遵循三大原则,而最高的原则就是目的原则。他认为翻译有着不同的目的,根据目的的不同,译员所采取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也应该相应调整,也就是说目的决定策略(2001:12)。
弗米尔克里斯汀娜·诺德(Christiane Nord) 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要考虑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以及怎样在源文本功能的基础上制定符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
对此,诺德的另外一个重要贡献是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 (2009:120-128),补充了目的论三原则。根据此原则,译员在针对第一个局限时,面临满足不了所有读者的情况,出于道德责任,必须合理解释其翻译策略;针对第二个局限译员应该体现对源文本作者意图的尊重。
第三节 翻译对比
本节从词语、句法层面展开详细的对比与分析,旨在通过分类、分块的对比法,使得分析过程清晰且具有逻辑性。在此引入两个常见的翻译理论术语,即"归化"与"异化"。不同译者通常将这两种翻译策略渗透到的翻译细节处理上,同样,在吴、金两位译者的译作中也体现出二者对这两种翻译策略的不同侧重。
例1: For many years he hovered in the background of his family’s life, an unassertive figure with a face half obliterated by lifeless, silky hair, continually occupied in “taking care” of his wife, continually harassed by the idea that he didn’t and couldn’t understand her.
译文: 许多年来,他就在他那一家人生活的幕后徘徊,纯然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呆萌细软的头发遮住了他的半张脸,脑子里老想着照顾好他的太太,心里老是因为不理解、也无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金绍禹,2010)
译文: 许多年来,他一直徘徊在一家人生活的幕后,是一个遇事从不作决断的徒有虚名的主儿,一张脸被毫无生气、柔弱如丝的头发遮去了一半,满脑子想着的都是怎么“照顾好”他的太太,却又因为自己老是理解不了,也根本没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吴建国,2016)
分析: 金的译文将 “unassertive figure ” 译为“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吴将其译为“遇事从不作决断的徒有虚名的主儿”。金的译文没有错误,这一翻译符合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忠实于原文,且译文也符合目的语的习惯,利于理解。但相比吴的译文来说,就缺少了一丝韵味,“主儿”一词,表示对某种人的蔑称,犹货色。《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那人姓卜名乔 ……平昔是个游手游食,不守本分,惯吃白食、用白钱的主儿。”《何典》第二回:“原来那土地叫做饿杀鬼,又贪又酷,是个要财不要命的主儿。”既符合了忠实原则,也符合连贯原则,译文读起来非常地道。
例2:They were at the head of the stairs, and as Amory turned into his room he thought he caught just the faintest cloud of discontent in her face.
译文:他们现在走到了楼梯顶上,艾莫里在转身走进他房间的时候,觉得看到她脸上隐隐约约的不满表情。(金绍禹,2010)
译文:他们互道晚安的地方在楼梯顶上,就在艾莫里转身走进她自己的房间的那一刻,他自认为他看到了淡淡地浮现在她脸上的一片不满的乌云。(吴建国,2016)
分析:金的译文中把 “the faintest cloud of discontent” 翻译成“隐隐约约的不满表情”,其译文没有把原文“the faintest cloud of discontent”中的隐喻翻译出来,在汉语“乌云”有表示一个人心情很糟糕、不好的意思,吴翻译为“一片不满的乌云”相对忠实于原文,符合汉语表达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