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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犁:美国得克萨斯农工大学经济系终身教授、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
2014年12月31日跨年之际,上海黄浦区外滩因聚集游客市民众多而发生推挤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2015年1月21日,踩踏事故赔偿标准敲定,每位遇难人员家属的救助抚慰金为人民币80万元。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赔付方案并不完善,政府可以做得更好。
等额赔偿模式,操作方便,但因完全没有考虑到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需求,并不公平。例如,如果遇难者有子女且其配偶没有工作或收入很低,八九十万元可能远远不能保证其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另外,如果遇难者是单身且其父母收入较高,同样的赔偿额度可能意义并不大。因此,没有考虑遇难者及其家庭状况的等额赔付,看似公平,实则不公。
国际上,政府通常采用的赔付方案既有“按损失分配”的因素,也有“按需分配”的考量。以美国“9·11”恐怖袭击为例,政府设立的受害人补偿基金,其赔偿额包括经济赔偿与非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受害人年龄、最近收入、剩余工作年限、预期收入等多方因素共同决定,其核心思想是估算受害人未来可能的收入,收入越高,赔偿额度越大。
这部分的赔偿实际上是依据“按损失分配”的原则。非经济赔偿则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情况。每位受害人25万美元,受害人的配偶和子女每人再增加10万美元。这样的分配模式有“按需分配”的思想。笔者认为,“9·11”恐怖袭击赔付中经济赔偿部分并不合理,但非经济赔偿的思想值得借鉴。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赔付的额度方面,政府应该考虑“按需分配”的原则,而非简单的“人人平等”的赔偿方式。
如果遇难者有需要赡养的配偶、小孩和老人,政府应该在每位遇难者80万元赔偿额的基础上,考虑遇难者赡养的人数,予以赔偿。遇难者每多一位被赡养人,即增加一定额度的赔偿金额。这样做,能够更好地安慰了遇难者家庭,比等额赔付更得民心。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
2014年12月31日跨年之际,上海黄浦区外滩因聚集游客市民众多而发生推挤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2015年1月21日,踩踏事故赔偿标准敲定,每位遇难人员家属的救助抚慰金为人民币80万元。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赔付方案并不完善,政府可以做得更好。
等额赔偿模式,操作方便,但因完全没有考虑到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需求,并不公平。例如,如果遇难者有子女且其配偶没有工作或收入很低,八九十万元可能远远不能保证其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另外,如果遇难者是单身且其父母收入较高,同样的赔偿额度可能意义并不大。因此,没有考虑遇难者及其家庭状况的等额赔付,看似公平,实则不公。
国际上,政府通常采用的赔付方案既有“按损失分配”的因素,也有“按需分配”的考量。以美国“9·11”恐怖袭击为例,政府设立的受害人补偿基金,其赔偿额包括经济赔偿与非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由受害人年龄、最近收入、剩余工作年限、预期收入等多方因素共同决定,其核心思想是估算受害人未来可能的收入,收入越高,赔偿额度越大。
这部分的赔偿实际上是依据“按损失分配”的原则。非经济赔偿则考虑到受害人的家庭情况。每位受害人25万美元,受害人的配偶和子女每人再增加10万美元。这样的分配模式有“按需分配”的思想。笔者认为,“9·11”恐怖袭击赔付中经济赔偿部分并不合理,但非经济赔偿的思想值得借鉴。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赔付的额度方面,政府应该考虑“按需分配”的原则,而非简单的“人人平等”的赔偿方式。
如果遇难者有需要赡养的配偶、小孩和老人,政府应该在每位遇难者80万元赔偿额的基础上,考虑遇难者赡养的人数,予以赔偿。遇难者每多一位被赡养人,即增加一定额度的赔偿金额。这样做,能够更好地安慰了遇难者家庭,比等额赔付更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