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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部分出口商品配额试行有偿招标办法已两年,改革的成果和问题同时存在,各类出口主体,包括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企业、三资企业等,都以不同心态、行动参与这一改革。因此,正确认识、全面总结、不断完善配额招标工作,是各方面都关心的热点问题。1995年4月17日,修改后的《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及《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实施细则》出台,为进一步完善配额有偿招标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