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在城市用地极其紧缺背景下,城市土地资源约束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矛盾日益突出,面临着城市生态空间破碎化、水土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及稳定性下降等重大问题,也是城市转型发展之一。作为城市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分,城市绿色空间在城市发展与建设中的重要性逐步提升。
关键词:城市;困难;立地;绿化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普遍伴随着自然生境面积急剧缩减、破碎化、质量下降以及生态服务功能降低等“城市病”问题,协调城市化与“城市病”相互关系是城市生态学的研究热点。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人类及其共存物种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改变了生态系统结构和生态过程,从而导致城市及其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降低,并产生能源紧缺、环境污染、生境破碎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一系列社会、经济与环境问题,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和福祉,限制了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绿化的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
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就是为了最大化利用和拓展城市可用于生态建设的土地空间资源,为挖潜低效资源的生态功能效益奠定基础,科学指导城市生态修复阶段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城市绿化的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就是为了最大化利用和拓展城市可用于生态建设的土地空间资源,为挖潜低效资源的生态功能效益奠定基础,科学指导城市生态修复阶段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
首先,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更加突出直接人为干扰影响。城市是一类以人类活动为中心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其核心是人,发展的动力和阻力也是人,人与地的生态关系是核心问题。其次,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应表征土壤、水对植被的刚性约束。城市化在中小尺度对自然生境产生强烈影响,甚至是在完全或部分人工构建基础上演变。立地分类研究的核心基础是立地与植被的相互关系,是对立地与植被共同组成的综合体类型划分,其中,土壤和水是关键性指标。关于城市生态用地分类研究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从支撑城市生态修复中园林绿化途径的实践需求入手,突出城市“困难立地”类别和类型划分,从容易进行城市土地类型识别操作的角度,建立基于园林绿化的城市困难立地类型划分体系,即:自然型城市困难立地——主要指城市及其近远郊范围内,立地条件因气候、地质等自然因素主导,对林木生长造成障碍的生态用地。退化型城市困难立地——主要指城市及其近远郊范围内,立地条件因工业、工程建设、污染物排放等主要人为干扰因素主导,对林木生长造成障碍或生态系统功能严重受损的生态用地。
二、城市困难立地绿化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困难立地绿化,除了其关键技术不成套以外,对城市困难立的绿化的监管和修复并没有明确立法。城市困难立地资源监管监测体系还不完善,缺乏城市困难立地的信息管理系统。首先,法律和法规缺乏。我国对污染土壤防治和管理缺乏全面系统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体系,关于污染土地的法律责任的归属,现有法律的界定还不明确,对于规范城市困难立地的利用,也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技术标准和规范缺乏。国内现行仅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方面的指导意见,以及场地环境调查、场地环境监测、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技术导则;缺乏明确的技术标准规范,城市困难立地方面更是缺乏。第三,监管真空。我国对城市困难立地的监管和修复并没有明确的立法。土地监管监测体系不完善,缺乏污染土地的信息管理系统。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要求,土地环境状况信息公开目前还是设想。第四,资金保障不力。资金是城市困难立地生态修复与再开发的重要瓶颈,城市困难立地生态修复资金需求量大,工程时间长,如果没有充分的资金保证,很难执行。第五,缺乏民间组织机构的参与。在我国,城市困难立地的改造缺乏对民间组织的激励机制,政府往往只充当卖地的角色,一旦出现问题,部分开发商往往选择隐瞒以节省大笔的修复资金。
三、城市困难立地绿化的实施对策
实施城市困难立地绿化是一项创新型探索性的系统工程,应从调查评估评价、建立数据库等基础工作做起,建立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财税、政策等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私营部门与公众积极参与,同时,还应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等。概括起来,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开展调查评估。全面调查评估城市自然环境质量,特别是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山体、河道、湖泊、海滩、植被、绿地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情况,识别城市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亟需修复的区域。二是加强规划引导。根据城市生态修复需要,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生态保护和建设专章,确定总体空间格局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加强与城市地下管线、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三是制定实施计划。根据评估和规划,统筹制定“城市困难立地绿化”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成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完成时间和阶段性目标,建设时序和资金安排,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加强实施计划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实施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要项目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困难立地绿化”的责任主体,城市主要领导要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主要职责,排上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谋划,亲自部署;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城市双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五是配套技术研发。针对城市棕地、受损湿地、新成陆盐碱地、立体空间和垃圾填埋场等困难立地,进行水土质量快速监测与综合评估技术研发、动态监测体系和网络建设,生活垃圾等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抗逆、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群落配置模式和景观营建关键技术研发,以及技术集成示范工程与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城市困难立地生态修复和景观营建的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体系。六是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城市困难立地绿化”,鼓励把城市困难立地的绿化项目打包,整合使用各类轉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在每年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困难立地绿化”项目,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推行PPP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推进城市困难立地的绿化。
在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城市建设的土地供需矛盾尖锐,城市困难立地为城市生态网络的优化提升提供了宝贵土地资源。城市困难立地绿化已逐渐成为城市更新发展阶段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必要手段,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现阶段应充分利用城市困难立地资源,构建城市生态系统安全格局;着力开展城市困难立地生态修复和风景园林化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城市困难立地成因判别和建设成效管控大数据平台构建等方面研建和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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