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民迫于生计涌入城市打工谋生。他们为城市作出特殊贡献的同时,由他们滋生出的犯罪问题也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伴生物,影响到了社会和谐发展,且事态日益严重,这也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为解决农民工犯罪问题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农民工;犯罪
一、农民工犯罪特点
(一)犯罪种类多,涉及面广
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种类、罪名,都可以在农民犯罪中找到实际案例。盗窃、抢劫、强奸、贩毒、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十五类主要刑事犯罪在农民工犯罪中更为突出。杀人这充分说明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
(二)犯罪呈现低文化、低龄化趋势
纵观近年农民工犯罪基本情况,明显可以看出,犯罪低文化、低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与边缘穷困地区教育水平的落后密切相关。在这些地区部分适龄儿童要么上完小学、初中,要么中途辍学,他们不愿在家乡务农,想去城市打工、挣大钱,结果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技能差,或怕吃受累,梦想破灭,于是日益消沉,游手好闲,到处流窜,伺机作案。
(三)流动犯罪突出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劳动力剩余,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服务从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城市经济发展所需人员的有益补充。但由于管理跟不上,其中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大肆作案,他们利用交通便利、信息发达,四处流动,跨城市、跨地区盗窃、抢劫。流动人口犯罪引起了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正在制定对策,加强管理,努力控制和预防农民工流动性犯罪。
二、农民工犯罪原因分析
(一)城市用工制度对农民工的不公导致生存困难
在许多城市,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居民的就业利益,对进城农民工实行了限制性就业政策,导致农民工找不到合适、高新的工作,只得退而求其次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干的多半是又脏又累的工作。此外,当城市就业形势严峻,或者要解决城市下岗工人就业问题的时候,外来农民工往往会被成批成批地清退。因此,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空间非常狭窄,就业机会很少。导致农民工工资收入不高,也不够稳定,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很多农民工由于生活所迫,甚至连几十块几百块都去偷去抢,造成了犯罪行为。
(二)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就业环境有待改善
由于盲目流动,加上就业形势严峻,再加上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不讲诚信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生活入不敷出,再加上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即使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权利,但实际上大多数农民工并没有真正享受到社会福利,当农民工面临工伤、患病等困难时,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处境非常悲惨,从而也诱发了犯罪。
(三)教育不到位,腐朽沒落思想乘虚而入
目前我国的教育制度仍然是二元的,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大量集中在城市,农村的教育资源相当缺乏。在农村有大量的适龄儿童只上完初中甚至小学,就算“完成学业”。这部分人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精神空虚,抵抗能力差。这些初中或小学文化水平的农民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量很少,因此,只能从事那些低收入的劳动密集型职业。不甘于现状的农民工只得另想他法维持生活,一些不劳而获、邪念思想的滋生也驱使农民工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三、对农民工犯罪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服务
对于农民工因为经济困难而进行偷、抢等犯罪的问题,我们应切实从保障其合法权益入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规范职业介绍机构,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避免欺诈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利的事件发生。同时,也要对农民工进行再教育,使他们知道只有勤劳、合法劳动才能致富,否则只能害人害己。
(二)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工作,抓好农村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要切实提高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乡亲、邻里之间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做好纠纷协商调解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二是要积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治安问题的发生;三是动员社会的力量维护农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证青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针对农民上素质偏低的问题,严格贯彻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农村孩子的职业道德,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另外对其进行道德、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使其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用合法手段解决争议。可以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组织专门的社会服务。通过这样的机构直接与农民工接触,一方面能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妥善调解农民工纷争,用法律来说服矛盾双方,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而引发治安问题,减少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让农民工了解法律、明白自己的权利,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参考文献】
[1]蒋新颖.农民工犯罪原因及对策探究[J].中国保安,2007(06).
[2]刘晓梅.农民工犯罪的三大特征[J].检察风云,2007(08).
[3]张宝义.农民工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其分析[J].湘潮(下半月)(理论),2007(07).
[4]黄海峰.论相对剥夺感与民工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关系[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5(03).
作者简介:李媛(1995.11-),女,汉,江苏省人,本科,四川警察学院。研究方向:社会学。
关键词:农民工;犯罪
一、农民工犯罪特点
(一)犯罪种类多,涉及面广
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种类、罪名,都可以在农民犯罪中找到实际案例。盗窃、抢劫、强奸、贩毒、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十五类主要刑事犯罪在农民工犯罪中更为突出。杀人这充分说明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
(二)犯罪呈现低文化、低龄化趋势
纵观近年农民工犯罪基本情况,明显可以看出,犯罪低文化、低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与边缘穷困地区教育水平的落后密切相关。在这些地区部分适龄儿童要么上完小学、初中,要么中途辍学,他们不愿在家乡务农,想去城市打工、挣大钱,结果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技能差,或怕吃受累,梦想破灭,于是日益消沉,游手好闲,到处流窜,伺机作案。
(三)流动犯罪突出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劳动力剩余,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服务从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城市经济发展所需人员的有益补充。但由于管理跟不上,其中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大肆作案,他们利用交通便利、信息发达,四处流动,跨城市、跨地区盗窃、抢劫。流动人口犯罪引起了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正在制定对策,加强管理,努力控制和预防农民工流动性犯罪。
二、农民工犯罪原因分析
(一)城市用工制度对农民工的不公导致生存困难
在许多城市,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居民的就业利益,对进城农民工实行了限制性就业政策,导致农民工找不到合适、高新的工作,只得退而求其次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干的多半是又脏又累的工作。此外,当城市就业形势严峻,或者要解决城市下岗工人就业问题的时候,外来农民工往往会被成批成批地清退。因此,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空间非常狭窄,就业机会很少。导致农民工工资收入不高,也不够稳定,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很多农民工由于生活所迫,甚至连几十块几百块都去偷去抢,造成了犯罪行为。
(二)劳动保障机制不健全,就业环境有待改善
由于盲目流动,加上就业形势严峻,再加上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不讲诚信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生活入不敷出,再加上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即使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权利,但实际上大多数农民工并没有真正享受到社会福利,当农民工面临工伤、患病等困难时,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处境非常悲惨,从而也诱发了犯罪。
(三)教育不到位,腐朽沒落思想乘虚而入
目前我国的教育制度仍然是二元的,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大量集中在城市,农村的教育资源相当缺乏。在农村有大量的适龄儿童只上完初中甚至小学,就算“完成学业”。这部分人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精神空虚,抵抗能力差。这些初中或小学文化水平的农民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量很少,因此,只能从事那些低收入的劳动密集型职业。不甘于现状的农民工只得另想他法维持生活,一些不劳而获、邪念思想的滋生也驱使农民工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三、对农民工犯罪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服务
对于农民工因为经济困难而进行偷、抢等犯罪的问题,我们应切实从保障其合法权益入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规范职业介绍机构,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避免欺诈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利的事件发生。同时,也要对农民工进行再教育,使他们知道只有勤劳、合法劳动才能致富,否则只能害人害己。
(二)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工作,抓好农村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要切实提高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乡亲、邻里之间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做好纠纷协商调解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二是要积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有轻微违法行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治安问题的发生;三是动员社会的力量维护农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证青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针对农民上素质偏低的问题,严格贯彻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培养农村孩子的职业道德,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另外对其进行道德、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使其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用合法手段解决争议。可以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组织专门的社会服务。通过这样的机构直接与农民工接触,一方面能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妥善调解农民工纷争,用法律来说服矛盾双方,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而引发治安问题,减少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让农民工了解法律、明白自己的权利,懂得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参考文献】
[1]蒋新颖.农民工犯罪原因及对策探究[J].中国保安,2007(06).
[2]刘晓梅.农民工犯罪的三大特征[J].检察风云,2007(08).
[3]张宝义.农民工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其分析[J].湘潮(下半月)(理论),2007(07).
[4]黄海峰.论相对剥夺感与民工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关系[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5(03).
作者简介:李媛(1995.11-),女,汉,江苏省人,本科,四川警察学院。研究方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