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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更是引领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基石。近年来,国家教育部对关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各行各业领军人才是时代赋予的教育领域的新使命,更符合了国家“文化立国”的战略思想。但是目前,我国对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应用学科(如工科、农科、临床医学、法科、财经、工商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和专业,本课题针对的是高等艺术院校表演艺术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这既是对已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的有益补充,又为我国艺术类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研究方向。
音乐 创新人才培养 研究 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5-8877(2019)01-0181-01
1.研究意义与价值
(1)为高校艺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新思路。音乐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是艺术教育发展的需要,音乐学专业更应注重因此施教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创作个性的人才并不只是为数不多的尖子大学的事情,所有艺术院校在一定程度上都应该注重培养创新人才。这是艺术教育发展的必然,是提升院校知名度的需要,更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紧迫要求。
(2)为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填补空白。理工科和综合类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研究较多,而音乐类专业以个性化培养、创新人才教育的研究甚少。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高校研究音乐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教学体系,不仅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相关艺术类人才的培养,更期待将此研究成果为其他地区和高校艺术类人才培养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开拓分层次分方向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依据,填补空白。
(3)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发展提供有力平台。在大一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不能各尽所能的发展,教师也很难因此施教。学生在参赛获大奖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的个人发展和在校按部就班学习取得学分就形成了矛盾,无疑这束缚了专业优秀的学生个人发展。研究音乐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就为三本院校中的佼佼者提供了有力的发展空间与平台,真正实现因此施教、实现高质量的个性化培养。
2.目前研究现状:
近年来,在创新人才培养与建设方面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我国高等院校拨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2011年2月25日国家教育部召开“第3次新闻通气会”,教育部领导与高校领导分别介绍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半年多来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有关情况。2011年7月27日,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新闻通气会”上再次提出,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建设,培养出更多的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2012年2月,我省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要以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线的工作思想。
一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已经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进行了多样化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如北京大学2001年成立“元培学院”,清华大学从1998年开始建立数理基础科学班,中國人民大学2003年建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浙江大学2005年成立“竺可桢学院”,南京大学成立了“匡亚明学院”等。
近年来教育部在国家层面上也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计划,如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这个计划就是为了促进高校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促进高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参与高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还可以采取自主招生、二次选拔等方式,选择有兴趣、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进入该计划学习,通过建立试点学院或者试点班,创新拔尖学生培养的机制。
3.实践与应用
(1)建立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制与平台
重点建设面向学科大类的实践创新能力训练基地,和区内一流水准的专业人才培养平台,强调基础、基本训练。在实践学习和毕业演出环节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指导,毕业音乐会要求质量高、效果好。
(2)建立导师与管理队伍培养平台
导师必须要求在副高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并在国家级、省市级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同时,每位导师定期到高级别院校或国外学习实践锻炼,制定短期培训和长期跟踪培养相结合,自主培训和委托培养相结合的机制,确保教师的拔尖人才教学能力。
(3)建立评价奖励机制平台
通过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比赛获奖的学生,运用奖励政策:一是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专业课授课时数,并尝试双导师制;二是允许校外提前就业,将工作岗位中专业训练与在校学习课程进行学分互换;三是优先推荐国际交流学习;四是设立“拔尖计划助学金”、“拔尖计划奖学金”。
目前一些高等院校的音乐学教学受到教师教育观念、管理方式、教师能力等局限性的影响,忽视学生个性,压抑了学生主动性与创造力的发挥,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音乐学是对艺术的二度创作,更应该突出个性。因此,探索音乐学专业个性化创新人才培养的路径也是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个人发展提高的路径。
因此选择在音乐学专业的拔尖创新人才个性化培养模式的研究,有利于分层次的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更好的音乐专业人才。
音乐 创新人才培养 研究 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5-8877(2019)01-0181-01
1.研究意义与价值
(1)为高校艺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新思路。音乐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是艺术教育发展的需要,音乐学专业更应注重因此施教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创作个性的人才并不只是为数不多的尖子大学的事情,所有艺术院校在一定程度上都应该注重培养创新人才。这是艺术教育发展的必然,是提升院校知名度的需要,更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紧迫要求。
(2)为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填补空白。理工科和综合类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研究较多,而音乐类专业以个性化培养、创新人才教育的研究甚少。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高校研究音乐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教学体系,不仅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相关艺术类人才的培养,更期待将此研究成果为其他地区和高校艺术类人才培养提供借鉴和参考。为开拓分层次分方向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依据,填补空白。
(3)为拔尖创新人才的发展提供有力平台。在大一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不能各尽所能的发展,教师也很难因此施教。学生在参赛获大奖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的个人发展和在校按部就班学习取得学分就形成了矛盾,无疑这束缚了专业优秀的学生个人发展。研究音乐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就为三本院校中的佼佼者提供了有力的发展空间与平台,真正实现因此施教、实现高质量的个性化培养。
2.目前研究现状:
近年来,在创新人才培养与建设方面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我国高等院校拨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2011年2月25日国家教育部召开“第3次新闻通气会”,教育部领导与高校领导分别介绍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半年多来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有关情况。2011年7月27日,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新闻通气会”上再次提出,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建设,培养出更多的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2012年2月,我省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要以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线的工作思想。
一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已经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进行了多样化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如北京大学2001年成立“元培学院”,清华大学从1998年开始建立数理基础科学班,中國人民大学2003年建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浙江大学2005年成立“竺可桢学院”,南京大学成立了“匡亚明学院”等。
近年来教育部在国家层面上也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计划,如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这个计划就是为了促进高校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促进高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参与高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还可以采取自主招生、二次选拔等方式,选择有兴趣、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进入该计划学习,通过建立试点学院或者试点班,创新拔尖学生培养的机制。
3.实践与应用
(1)建立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制与平台
重点建设面向学科大类的实践创新能力训练基地,和区内一流水准的专业人才培养平台,强调基础、基本训练。在实践学习和毕业演出环节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指导,毕业音乐会要求质量高、效果好。
(2)建立导师与管理队伍培养平台
导师必须要求在副高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并在国家级、省市级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同时,每位导师定期到高级别院校或国外学习实践锻炼,制定短期培训和长期跟踪培养相结合,自主培训和委托培养相结合的机制,确保教师的拔尖人才教学能力。
(3)建立评价奖励机制平台
通过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比赛获奖的学生,运用奖励政策:一是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专业课授课时数,并尝试双导师制;二是允许校外提前就业,将工作岗位中专业训练与在校学习课程进行学分互换;三是优先推荐国际交流学习;四是设立“拔尖计划助学金”、“拔尖计划奖学金”。
目前一些高等院校的音乐学教学受到教师教育观念、管理方式、教师能力等局限性的影响,忽视学生个性,压抑了学生主动性与创造力的发挥,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音乐学是对艺术的二度创作,更应该突出个性。因此,探索音乐学专业个性化创新人才培养的路径也是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个人发展提高的路径。
因此选择在音乐学专业的拔尖创新人才个性化培养模式的研究,有利于分层次的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更好的音乐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