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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但要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绿色发展落到实处,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的伟大使命,把村庄建设得更具魅力,还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作者着重对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难点进行分析,以期探寻解决之策。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难点
一、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两全
人类要生存就要发展,人类的任何生存、生产和发展都要消耗一定的资源,这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干扰。近几年,一些旅游景点人满为患,甚至造成生态事故,就是因为超过了自然的承载力。中国的环境问题之所以严重,是因为30多年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越来越高,对于自然的干扰和影响也越来越强。加之我国人口总量大、密度高,自然环境所承受的压力与人口数量成正比,与人均资源消耗也成正比,而人均资源消耗又与人民的生活水平正相关。所以,在一定的基础条件下要达到一定的生活水平,就要消耗相当数量的资源。人类生存、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抓主要矛盾,特别要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领导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在各个村里,矛盾千差万别,主要矛盾各个村子都不一样。有些村子过去的基础比较好,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关系比较和谐,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就要找其短板。有些村子原来的基础不好,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就要找出最主要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至少应坚持一个原则,就是拒绝新的污染进入和发生,这是一条基本底线。在对已有污染进行治理的基础上,提升生态环境功能。所以,如果我们要发展农业,应该更多地发展旱作有机农业。在造林方面,也要注意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问题。还有林下作物种什么、幼林时期怎么做、抚育期间怎么做,都要有相应的规划和操作,以充分发挥生态林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发展来说,乡规民约,能够提升村民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的自觉性,也能增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公共力量。总之,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本和收益的对象不对称
要知道环境效益是具有外溢性的。比如河北省排放的污染空气顺风刮到了安徽省,这是跨区域的。当然,安徽的污染空气也会影响到周边地区。河北省如果进行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支付了成本,但是收益却是大家共享。所以,生态建设、环境建设是一个公益事业,我们必须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来加以解决。这就涉及跨区域补偿的问题,以及上下游联动、区域联动的问题。因为上游的水源如果受到污染,必然会影响到下游。这些更多的是属于国家政策、区域政策。在社区内部、村子内部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这也需要一些制度性的安排,需要一些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进行约束,通过经济处罚和道德舆论的影响,使村风民风得到好转。
三、美丽乡村建设与集体实力不匹配、与城市化发展存在矛盾
美丽乡村建设与集体实力不匹配,在落后地区、在地方财力比较弱的地区表现的更加突出。为此一方面,上级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公共财力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基层干部要思考怎样利用有限的建设财力把事情办好,这涉及到每一个农村基层干部。另外要使农村真正发展,实现以城带乡,首先就得推动城市化发展,吸引农村要素向城市聚集。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致富,要使农民生活富裕,就必须减少农民,减少农民的基本途径是让农民进城。只有一部分农民将生产生活方式完全转移到城市去,剩下这些人才能发展规模经营。如果过去那种一个人两三亩地、一户十几亩地的格局不改变,想要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四、乡村土地资源配置的相对稳定与土地利用结构的大变动的矛盾
过去对土地的利用是相对稳定的,但在美丽乡村建设时期,土地的利用必须要进行相应调整。有的原来是耕地,现在变成林地了或者变成其他用地,也就是说我们正处于土地利用结构大变动时期。与这个问题相联系的就是农村土地利益固化与家庭人口结构时刻变化的矛盾。我们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时期,社会结构、人口结构都在变化,但是土地利用相对凝固。我们的政策导向是希望土地的利用关系保持相对稳定,但是无论是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还是用地结构的变化,都要求调整土地利用关系。在中国农村,这个矛盾具有普遍性,而在各地也有不同的引爆点。对涉及土地补偿、拆迁补偿的利益分配矛盾问题,恐怕还要通过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来解决。
在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方面,存在一种走农村土地私有化思路,但这个面临着很大困难和问题。比如,村民的资格认证就很难。在土地承包方面,国家要求确权发证。但是有的是确权了也不敢发证。比如上世纪80年代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娶一个媳妇、生两个孩子,一个人的地由四个人来种。但是在一些家庭中,有女儿、有老人,等到女儿出嫁了、老人去世了,这个家庭可能就是一个人种了几个人的地,甚至有的家里没有人了,就把承包地委托给了亲戚或者朋友。此时,确权发证该发给谁、又该怎么发?再比如农村的粮食补贴怎么补?不可能是今年你种了多少粮食就按照亩数补给你,大部分还是按照原来的承包关系,所以粮食补贴不一定补到种粮的农民身上去。这就跟我们政策的初衷产生了很大的矛盾,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
中国土地制度是基本的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不能按照一般的生产力要素来考虑土地问题。现在城市的土地还是国有的,这自然很好。因为城市地区人口高度密集,利益关系高度复杂,如果實行土地私有的话,土地收益怎么分配?而且我们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时期,农村人口正在大量减少,怎么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农村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土地的依赖性就会越弱,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操作空间。这个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土地结构调整过程中土地升值收益的分配。比如合肥近郊的土地是值钱的,但是到了大别山地区,土地是不值钱的。因此,解决土地的矛盾,就要解决土地升值的收益分配问题。
五、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管理体制存在着矛盾
过去的村干部有双重身份,既承担着国家政府的职务又是农村居民身份。这个身份和职能实际是矛盾的。村干部承担的是政府的行政职务,但是身份又不是国家干部。在中国历史上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农村历来都是士绅政治或乡贤政治,由乡贤士绅来统治。很多公共事务由乡贤士绅出面,靠他们的威望和家庭财产来解决。而现在是靠“两委”解决。“两委”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有人用中国多少人养一个政府干部来解释中国政府机构的冗杂、庞大,这是不对的。他只看到了古代60个农民养一个官,却没有看到当今官员所承担的社会职能。过去农村修桥补路,由乡贤士绅出面,村民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现在都是由政府来做。所以,现在的农村社会公共治理远不是过去可以简单类比的。农村的公共设施得有人维修,得有人建设;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得有人进行管理;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得有人去做,这样农民才能够减少很多负担和麻烦。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关系跟过去也不一样了。在农业社会,各耕各家田、各种各家地,农民互相之间没有什么来往。解放初期,政府号召插犋,就是几家农户合用牲口、农具,共同耕种,后来发展成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所以,农村现在的发展,更多是在公共服务方面。时代不同了,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同了。作为“两委”干部,在承担政府职务的过程中,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修养和锻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会达到新的、更高的水平,村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会有新的提高,“两委”干部所作的贡献也会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个人的利益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难点
一、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两全
人类要生存就要发展,人类的任何生存、生产和发展都要消耗一定的资源,这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干扰。近几年,一些旅游景点人满为患,甚至造成生态事故,就是因为超过了自然的承载力。中国的环境问题之所以严重,是因为30多年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越来越高,对于自然的干扰和影响也越来越强。加之我国人口总量大、密度高,自然环境所承受的压力与人口数量成正比,与人均资源消耗也成正比,而人均资源消耗又与人民的生活水平正相关。所以,在一定的基础条件下要达到一定的生活水平,就要消耗相当数量的资源。人类生存、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抓主要矛盾,特别要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领导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在各个村里,矛盾千差万别,主要矛盾各个村子都不一样。有些村子过去的基础比较好,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关系比较和谐,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就要找其短板。有些村子原来的基础不好,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就要找出最主要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至少应坚持一个原则,就是拒绝新的污染进入和发生,这是一条基本底线。在对已有污染进行治理的基础上,提升生态环境功能。所以,如果我们要发展农业,应该更多地发展旱作有机农业。在造林方面,也要注意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问题。还有林下作物种什么、幼林时期怎么做、抚育期间怎么做,都要有相应的规划和操作,以充分发挥生态林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发展来说,乡规民约,能够提升村民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的自觉性,也能增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公共力量。总之,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本和收益的对象不对称
要知道环境效益是具有外溢性的。比如河北省排放的污染空气顺风刮到了安徽省,这是跨区域的。当然,安徽的污染空气也会影响到周边地区。河北省如果进行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支付了成本,但是收益却是大家共享。所以,生态建设、环境建设是一个公益事业,我们必须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来加以解决。这就涉及跨区域补偿的问题,以及上下游联动、区域联动的问题。因为上游的水源如果受到污染,必然会影响到下游。这些更多的是属于国家政策、区域政策。在社区内部、村子内部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这也需要一些制度性的安排,需要一些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进行约束,通过经济处罚和道德舆论的影响,使村风民风得到好转。
三、美丽乡村建设与集体实力不匹配、与城市化发展存在矛盾
美丽乡村建设与集体实力不匹配,在落后地区、在地方财力比较弱的地区表现的更加突出。为此一方面,上级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公共财力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基层干部要思考怎样利用有限的建设财力把事情办好,这涉及到每一个农村基层干部。另外要使农村真正发展,实现以城带乡,首先就得推动城市化发展,吸引农村要素向城市聚集。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致富,要使农民生活富裕,就必须减少农民,减少农民的基本途径是让农民进城。只有一部分农民将生产生活方式完全转移到城市去,剩下这些人才能发展规模经营。如果过去那种一个人两三亩地、一户十几亩地的格局不改变,想要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四、乡村土地资源配置的相对稳定与土地利用结构的大变动的矛盾
过去对土地的利用是相对稳定的,但在美丽乡村建设时期,土地的利用必须要进行相应调整。有的原来是耕地,现在变成林地了或者变成其他用地,也就是说我们正处于土地利用结构大变动时期。与这个问题相联系的就是农村土地利益固化与家庭人口结构时刻变化的矛盾。我们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时期,社会结构、人口结构都在变化,但是土地利用相对凝固。我们的政策导向是希望土地的利用关系保持相对稳定,但是无论是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还是用地结构的变化,都要求调整土地利用关系。在中国农村,这个矛盾具有普遍性,而在各地也有不同的引爆点。对涉及土地补偿、拆迁补偿的利益分配矛盾问题,恐怕还要通过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来解决。
在土地制度的根本变革方面,存在一种走农村土地私有化思路,但这个面临着很大困难和问题。比如,村民的资格认证就很难。在土地承包方面,国家要求确权发证。但是有的是确权了也不敢发证。比如上世纪80年代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娶一个媳妇、生两个孩子,一个人的地由四个人来种。但是在一些家庭中,有女儿、有老人,等到女儿出嫁了、老人去世了,这个家庭可能就是一个人种了几个人的地,甚至有的家里没有人了,就把承包地委托给了亲戚或者朋友。此时,确权发证该发给谁、又该怎么发?再比如农村的粮食补贴怎么补?不可能是今年你种了多少粮食就按照亩数补给你,大部分还是按照原来的承包关系,所以粮食补贴不一定补到种粮的农民身上去。这就跟我们政策的初衷产生了很大的矛盾,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
中国土地制度是基本的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不能按照一般的生产力要素来考虑土地问题。现在城市的土地还是国有的,这自然很好。因为城市地区人口高度密集,利益关系高度复杂,如果實行土地私有的话,土地收益怎么分配?而且我们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时期,农村人口正在大量减少,怎么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农村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土地的依赖性就会越弱,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操作空间。这个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土地结构调整过程中土地升值收益的分配。比如合肥近郊的土地是值钱的,但是到了大别山地区,土地是不值钱的。因此,解决土地的矛盾,就要解决土地升值的收益分配问题。
五、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管理体制存在着矛盾
过去的村干部有双重身份,既承担着国家政府的职务又是农村居民身份。这个身份和职能实际是矛盾的。村干部承担的是政府的行政职务,但是身份又不是国家干部。在中国历史上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农村历来都是士绅政治或乡贤政治,由乡贤士绅来统治。很多公共事务由乡贤士绅出面,靠他们的威望和家庭财产来解决。而现在是靠“两委”解决。“两委”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有人用中国多少人养一个政府干部来解释中国政府机构的冗杂、庞大,这是不对的。他只看到了古代60个农民养一个官,却没有看到当今官员所承担的社会职能。过去农村修桥补路,由乡贤士绅出面,村民有力出力、有钱出钱。现在都是由政府来做。所以,现在的农村社会公共治理远不是过去可以简单类比的。农村的公共设施得有人维修,得有人建设;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得有人进行管理;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得有人去做,这样农民才能够减少很多负担和麻烦。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关系跟过去也不一样了。在农业社会,各耕各家田、各种各家地,农民互相之间没有什么来往。解放初期,政府号召插犋,就是几家农户合用牲口、农具,共同耕种,后来发展成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所以,农村现在的发展,更多是在公共服务方面。时代不同了,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不同了。作为“两委”干部,在承担政府职务的过程中,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修养和锻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仅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会达到新的、更高的水平,村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会有新的提高,“两委”干部所作的贡献也会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个人的利益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