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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现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反洗钱法律制度构建视角,强调以义务构建模式的完善提升我国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立法水平与对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的引导强度。以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义务构建的立法宗旨为起点,依次论述建立具有统一衡量标准的洗钱罪上游犯罪入罪圈、健全监控体制下的主体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与洗钱行为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义务规制体系建设等三个重要方面完善义务构建模式的具体理路与可行的实践做法。从而最终形成在法律制度框架强势引导之下的多方主体积极互动、可持续发展的反洗钱防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