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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中国实际单产法计算和分析了2002年中国各省市生态足迹及其构成。发现各省市生态足迹及其构成差异较大。其中人均耕地足迹由陕西的0.078hm^2增加到北京的0.126hm^2,人均草地足迹由江西的0.020hm^2增加到西藏的0.372hm^2,人均林地足迹由贵州的0.020hm^2增加到北京的0.209hm^2,人均水域足迹由西藏的0.001hm^2增加到上海的0.011hm^2,人均建筑用地足迹由贵州的0.013hm^2增加到内蒙古的0.054hm^2。人均化石能源足迹由广西的0.251hm^2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