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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于志安,动用公司50万美元资本在菲律宾以其个人名义注册长动集团海外公司,出逃后又私自出售该公司,将全部所得据为己有。“于志安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近年来国有资产代理人侵吞国有资产现象的一个典型案例。它反映了现行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的不完善性,折射出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