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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省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一直在不断完善,并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为我省农民减轻了很大的负担。同时,我们意识到我省农村社会保障体制还存在一定问题,需要不断完善。通过前期的调研工作,我们得出结论,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和农村合作医疗是目前我省农民最关心的两大问题。我们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本文将对两者目前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163-02
1 研究背景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农业人口占我国总人口一半以上,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和谐是我国国家和谐稳定的关键保障。我国在城镇化不断加快的同时,城乡差距也在扩大,“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关注的重点,解决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我们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辽宁省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在不断完善发展的同时,目前辽宁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保障水平低、养老和就医负担较重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2 辽宁省农村养老和医疗现状
2.1 农村养老现状
目前,在辽宁省农村地区,老年人靠子女养老仍然是主要方式,但是由于工业社会分工等原因,农村子女更多地走出去为自己争取机会,这种传统的家庭赡养方式正在弱化。目前,由于商业保险金额相对于农村居民来说较高,辽宁省目前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投保商业保险。辽宁省农村地区养老机构不够健全,数量有限,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相对较少。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没有退休金。目前,辽宁省老年人主要是子女养老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辽宁省于2009年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先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计划于2020年前,实现覆盖全省农村符合条件的居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以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从收集到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辽宁省大多数老年人现在的生活状况是基本上可以维持生活,还得帮助子女做教务带孩子,并且他们常年身体有病痛等,因此他们对社会养老保障现状并不是很满意,只有少数老人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
2.2 农村医疗现状
2004年辽宁省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开始在试点进行,2006年起在辽宁省全面实行。由于农民支付负担轻,大部分是政府财政负担。目前,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几乎达到90%以上之高,为农民解决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民日常看个小病拿点儿药,全部金额都是个人负担。
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按筹资标准20%的比例缴纳,即60元/年·人。从现有的政策来看,60元/年·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没有考虑到一些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一些贫困地区没有特殊的政策援助。由此带来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得不到有效地开展。报销标准从现有的政策综合来看,目前的报销状况存在着报销比例偏低、报销的金额受到限制、门诊的报销限制较大等一系列问题。
3 辽宁省农村养老和医疗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养老负担重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在被调查的对象中以每户人家有两位老人的居多。辽宁省农村居民主要以务农、外出打工生产和生活方式为主,家庭收入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用来赡养老人的资金不会多,据我们了解,家庭里有四、五个子女的老人,一般家庭每个子女一年不会超过一千元。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常年患有疾病,需要服用大量药物。老年人把子女给的养老费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金大部分都用于治疗疾病,老年人生活上只能够基本上维持生计,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较重。由于未来独生子女的增多,预计子女养老的负担还会加重。
3.2 新农保存在融资和支付风险
为了让广大农村地区能够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让更多的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了农民更多的优惠,由过去的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纳为主变为现在的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担责任。保险管理一般都是由县级统筹,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在现有的状况下,交付保费的年轻人还没有条件领取保费,可是也许过了几十年之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领取保费的人越来越多,如果在没有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支持下,可能存在融资和支付风险。
3.3 辽宁省偏远地区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辽宁省农民缓解了经济上和精神上压力,同时对于辽宁省一些偏远地区,医疗保障仍然存在着问题。这些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水平低,人们对突发的大病和常患病,即使有医疗报销的情况下,剩余的部分仍将会成为农民家庭巨大的负担。偏远地区医疗水平较低和医疗设施不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数量有限。由于交通不便等原因,再加上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特点,有时候即使生病了也不能在指定的医疗合作点住院,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偏远地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不能得到好的落实。
4 对策和意见
4.1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养老负担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出发点是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引进生态农业,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赡养老人是我们作为子女的责任。当子女收入增加时,应该拿出更多的资金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4.2 多途径实现新农保基金增值保值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着一定的融资与支付风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基金的增值保值加以解决。目前,我们国家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一定的比例存放银行,只允许部分投资于风险较高的项目。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银行存款相比较债券投资、期货投资、股票投资,利率较小,收益相对较少,所以为了使基金得到更大的收益,可以选择一些有好的投资预期收益较大的方式进行投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适当地放宽对基金管理政策,当然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的问题。
4.3 偏远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对策
修建道路,俗语说“要想富,先修路”,四通八达的交通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良好的道路公共基础会给当地村民出行看病带来很大的便利。完善偏远农村地区的医疗体制,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多建卫生所,增加卫生所的覆盖面,方便村民就医。同时想方设法提高当地医疗水平,如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人员到农村就诊。针对家庭条件贫困,无力承担扣除医疗保险后金额的家庭,在政策上应该予以格外的关注,如结合政府财政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保障这部分人员的生存能力。解决偏远农村地区医疗问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郭威.辽宁偏远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情况调查[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11(10).
[2]李龙生.辽宁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负担能力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1.
[3]杨爱兵.辽宁省农村养老保障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对策[J].辽宁经济,2011(1).
[4]于同博.辽宁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水平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2(5).
[5]张车伟.张士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及其制度保障[J].湖南社会科学,2010(1).
[6]项贤国,陈慧娟.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J].中国市场,2011(35).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163-02
1 研究背景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农业人口占我国总人口一半以上,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和谐是我国国家和谐稳定的关键保障。我国在城镇化不断加快的同时,城乡差距也在扩大,“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关注的重点,解决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我们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辽宁省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在不断完善发展的同时,目前辽宁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保障水平低、养老和就医负担较重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2 辽宁省农村养老和医疗现状
2.1 农村养老现状
目前,在辽宁省农村地区,老年人靠子女养老仍然是主要方式,但是由于工业社会分工等原因,农村子女更多地走出去为自己争取机会,这种传统的家庭赡养方式正在弱化。目前,由于商业保险金额相对于农村居民来说较高,辽宁省目前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投保商业保险。辽宁省农村地区养老机构不够健全,数量有限,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相对较少。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没有退休金。目前,辽宁省老年人主要是子女养老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辽宁省于2009年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先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计划于2020年前,实现覆盖全省农村符合条件的居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以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从收集到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辽宁省大多数老年人现在的生活状况是基本上可以维持生活,还得帮助子女做教务带孩子,并且他们常年身体有病痛等,因此他们对社会养老保障现状并不是很满意,只有少数老人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
2.2 农村医疗现状
2004年辽宁省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开始在试点进行,2006年起在辽宁省全面实行。由于农民支付负担轻,大部分是政府财政负担。目前,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几乎达到90%以上之高,为农民解决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民日常看个小病拿点儿药,全部金额都是个人负担。
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按筹资标准20%的比例缴纳,即60元/年·人。从现有的政策来看,60元/年·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没有考虑到一些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一些贫困地区没有特殊的政策援助。由此带来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得不到有效地开展。报销标准从现有的政策综合来看,目前的报销状况存在着报销比例偏低、报销的金额受到限制、门诊的报销限制较大等一系列问题。
3 辽宁省农村养老和医疗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养老负担重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在被调查的对象中以每户人家有两位老人的居多。辽宁省农村居民主要以务农、外出打工生产和生活方式为主,家庭收入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用来赡养老人的资金不会多,据我们了解,家庭里有四、五个子女的老人,一般家庭每个子女一年不会超过一千元。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常年患有疾病,需要服用大量药物。老年人把子女给的养老费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金大部分都用于治疗疾病,老年人生活上只能够基本上维持生计,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较重。由于未来独生子女的增多,预计子女养老的负担还会加重。
3.2 新农保存在融资和支付风险
为了让广大农村地区能够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让更多的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了农民更多的优惠,由过去的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纳为主变为现在的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担责任。保险管理一般都是由县级统筹,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精算。在现有的状况下,交付保费的年轻人还没有条件领取保费,可是也许过了几十年之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领取保费的人越来越多,如果在没有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支持下,可能存在融资和支付风险。
3.3 辽宁省偏远地区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辽宁省农民缓解了经济上和精神上压力,同时对于辽宁省一些偏远地区,医疗保障仍然存在着问题。这些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水平低,人们对突发的大病和常患病,即使有医疗报销的情况下,剩余的部分仍将会成为农民家庭巨大的负担。偏远地区医疗水平较低和医疗设施不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数量有限。由于交通不便等原因,再加上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特点,有时候即使生病了也不能在指定的医疗合作点住院,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偏远地区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不能得到好的落实。
4 对策和意见
4.1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养老负担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出发点是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传统的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引进生态农业,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赡养老人是我们作为子女的责任。当子女收入增加时,应该拿出更多的资金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4.2 多途径实现新农保基金增值保值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着一定的融资与支付风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基金的增值保值加以解决。目前,我们国家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一定的比例存放银行,只允许部分投资于风险较高的项目。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银行存款相比较债券投资、期货投资、股票投资,利率较小,收益相对较少,所以为了使基金得到更大的收益,可以选择一些有好的投资预期收益较大的方式进行投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适当地放宽对基金管理政策,当然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的问题。
4.3 偏远地区农村医疗保障对策
修建道路,俗语说“要想富,先修路”,四通八达的交通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良好的道路公共基础会给当地村民出行看病带来很大的便利。完善偏远农村地区的医疗体制,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多建卫生所,增加卫生所的覆盖面,方便村民就医。同时想方设法提高当地医疗水平,如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人员到农村就诊。针对家庭条件贫困,无力承担扣除医疗保险后金额的家庭,在政策上应该予以格外的关注,如结合政府财政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保障这部分人员的生存能力。解决偏远农村地区医疗问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郭威.辽宁偏远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情况调查[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11(10).
[2]李龙生.辽宁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负担能力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1.
[3]杨爱兵.辽宁省农村养老保障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对策[J].辽宁经济,2011(1).
[4]于同博.辽宁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水平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2(5).
[5]张车伟.张士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及其制度保障[J].湖南社会科学,2010(1).
[6]项贤国,陈慧娟.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J].中国市场,2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