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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武警部队建设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工作量越来越大,当下对审计风险的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从当前武警审计存在的一些明显的问题入手分析其风险成因,从独立性、审计法规、内部控制、财务人员、审计方法等方面剖析武警审计风险的具体表现,最后从确定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提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素质、采用先进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技术方法、加强法制和内部审计准则建设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笔者认为比较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武警审计;质量建设;内部控制
一、存在问题
(一)独立性方面
武警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和单位内部设置的专职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对系统内和单位内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有关的经济活动所实施的审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会部门,直接接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正是由于内部审计机构都是由单位内部直接设置,而且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这必然会对其权威性和独立性直接造成影响,这一点上可以说是我们武警审计的不可避免的硬伤。独立性不强导致审计人员往往在工作中会受到主观和客观的制约因素,很难公正、客观地作出审计意见,审计结果很可能会受到领导层不正当地操作,而是不真实的、不可信的,最终使得审计监督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审计法规还不够健全
1、审计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整
解放军审计署于1998年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基本准则》和六个具体审计准则,武警部队贯彻执行军队审计准则。中央军委批准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是军队审计工作的基本法规和基本依据,是国家《审计法》在军队领域的延伸。它对军队审计监督工作的原则、审计体系、职责、职权、审计程序和方法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在军队审计法律制度中发挥统领作用。但是这些法规的颁布与施行,只能为武警部队审计工作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随着部队建设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审计工作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情况和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仅仅靠以前的法规体系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应该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2、审计法规可操作性不强
第一,审计法规的内容大部分都为原则性的条文,比较概括,没有细化、量化,以致法规的操作性不够强。由此不同的部门就可能对同一条规定产生不同的理解,他们之间可能就会发生扯皮、内耗,责任也不能明确等现象,甚至可能出现审计部门滥用审计职权干预业务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第二,武警部队的任务多样化,原则性的条文不足以应对众多复杂的任务环境,而相关的规程、准则、实施办法等配套审计规范却不能及时地制定出来,这就必然影响了一些领域审计工作的展开,给审计对象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法律漏洞,给武警部队审计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和不确定性。
(三)内部控制方面
在目前的审计程序中,我们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恰当的评价基础上进行之后的审计计划,也就是说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会对之后的审计计划的设计和实施产生很大的影响,可能导致审计计划的修改甚至是重新制定。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控制的设计有效性,二是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现实审计工作中也是在这两个方面出现很多的问题。
首先,内部控制的设计不完善、不合理。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导致了行政主管凌驾于控制之上,大事小事都由领导说了算,主管“一支笔”现象十分严重,而这样的风险却没有一个强力有效的控制政策加以约束。目前,“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制管理的缺乏,往往出现有人签字,却无人负责的局面,造成政绩工程、低效工程的建设偶有发生。同时由于业务掌握不清、精力有限、利益协调等原因,对资金支出的额度、用途和支出效果都无法全面掌控,凭主观判断资金支出事项并予以审批,客观上造成了一些低效开支的出现。
其次,内部控制的执行不力。按照管账不管钱的牵制要求,财务部门应该具有审核、出纳和记账等基本财务人员设置,但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支队一级很难保证岗位牵制制度的落实,往往因为人员紧缺或编制要求而将几个岗位合并由一个助理进行处理。
(四)财务人员方面
1、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过硬。近年来,武警部队不断推进财经改革,随着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资金集中收付制度、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预算管理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等制度的不断实施,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时间较紧、任务繁重,很多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业务熟练程度不够,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进行。
2、财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受到影响。由于财务人员的任免、提拔等个人利益受到其他行政部门和党委的制约,所以,财务人员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往往会瞻前顾后,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造成财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较低,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
(五)审计方法方面
随着新军事变革及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审计方法和技术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审计质量建设的客观需要。目前,武警部队在对关键环节质量的控制上局限于观察法、函证法等,方法手段单一,技术含量不高。
审计方法和手段上存在的缺陷,使得审计人员很难审计出问题。现代审计广泛采用抽样技术,即根据总体中部分样本的特征推断总体的特征,因此审计结果必然带来一定误差。有些审计人员为了节约审计成本、提高所谓的“审计效率”,往往舍弃一些必要审计程序,没能正确处理审计成本与审计效率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审计失败。审计工作已进入计算机审计技术时代,与国外普遍采用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相比,武警部队仍普遍实行账项基础审计方法;与世界审计职业界关注的审计风险量化和控制相比,我国审计人员还在广泛采用判断抽样技术。因此,军队审计方法的缺陷,也使军队审计面临的风险较大。 二、对策
(一)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相结合
制度导向内部审计关注的核心是内部控制,其审计路线是“控制→风险→目标”,即从了解单位的内部控制开始,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进而决定风险可能性的大小,在风险大即内部控制薄弱的环节收集相对较多的证据,在风险小即内部控制健全的地方收集相对较少的证据,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环境的多样化和多变性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但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经营风险。面对如此大量的风险,企业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内部审计帮助揭露显现和潜在的风险,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应运而生。显然,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关注核心转向了风险,其审计路线相应地变为“风险→控制→目标”,即从衡量单位面临的风险出发,考虑有无相应的内部控制可以管理这些风险,测试实际的控制,评价其是否切实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
武警部队现行的审计比较接近于制度导向审计,这主要是考虑到部队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单位的管理结果。这种审计方式在外界环境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是比较有效率的,但目前,武警部队面临着新的形势,需要进行改革,改革中不可避免会遇到新的前所未有的问题,那么原有的内控制度也许就不再适合现在的情况了,我们就应该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方式。先分析各个单位遇到的新的问题,可能遇到的风险,再从相关的内部控制入手进行审计,这样的方法相对来说可能会更具有效率。
在审计实务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结合起来,提高审计的效率的同时保证审计效果。
(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
(1)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应该作为一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各个单位应该全面分析和梳理业务流程中的不相容职务,然后进行分离控制,防止舞弊的发生。大多数交易都可以分为三类相互独立的过程,也就是说应该对以下三个环节分离控制,即交易的认可;管理交易的资产;交易的记录。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不但可以降低舞弊的风险,还能较容易地发现非本意造成的人为错误。
(2)要加强授权审批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应该根据单位规定进行。可以分为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应有相关的规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具体来说,首先在确定审批范围的基础上,明确不同人员的审批额度,明确超额审批承担的责任,强化财务管控主体的责任意识。再次,要明财经审批的程序。要依据部队的各项总体规定,按照单位实际进行审批流程的设计,总体上要按照单位提出用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结束,党委审批签字的流程实施,避免越级审批和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的经费支出,财务部门不给予报销。
(3)要强化预算控制。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预算项目库建设,在经费开支前就进行合理的审核控制;同时要推进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详细分析单位的整体预算资金需求,并将单位的所有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畴,防止出现体外循环和设置账外账的现象,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研究探讨绩效预算的尝试实施,通过绩效预算的编制,要求部门和个人制定经费管理和支出的绩效目标,通过绩效目标与预算的相互配合进行过程控制,通过结果的考评和反馈实施结果控制。
(三)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丰富其实践经验,进而增强审计的准确性。二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终身教育工作,通过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军队审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从而改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使审计人员从只精通财会,向既精通财会,又精通经营管理、工程技术、信息电算的复合型人才转变,让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执业审计能力。三是审计人员,尤其是审计机构的领导人,必须提高审计风险意识,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少伟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内控与审计 201204
[2]么欣玉,殷楠 关于军队财务审计风险的几点思考 现代经济信息201203
[3]马丽雪 关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风险的探讨财经视点 201203
[4]王 硕 军队审计法律制度管窥军事经济研究201206
[5]邹小川 完善军队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
关键词:武警审计;质量建设;内部控制
一、存在问题
(一)独立性方面
武警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和单位内部设置的专职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对系统内和单位内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有关的经济活动所实施的审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会部门,直接接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正是由于内部审计机构都是由单位内部直接设置,而且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这必然会对其权威性和独立性直接造成影响,这一点上可以说是我们武警审计的不可避免的硬伤。独立性不强导致审计人员往往在工作中会受到主观和客观的制约因素,很难公正、客观地作出审计意见,审计结果很可能会受到领导层不正当地操作,而是不真实的、不可信的,最终使得审计监督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二)审计法规还不够健全
1、审计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整
解放军审计署于1998年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基本准则》和六个具体审计准则,武警部队贯彻执行军队审计准则。中央军委批准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是军队审计工作的基本法规和基本依据,是国家《审计法》在军队领域的延伸。它对军队审计监督工作的原则、审计体系、职责、职权、审计程序和方法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在军队审计法律制度中发挥统领作用。但是这些法规的颁布与施行,只能为武警部队审计工作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随着部队建设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审计工作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情况和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仅仅靠以前的法规体系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应该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
2、审计法规可操作性不强
第一,审计法规的内容大部分都为原则性的条文,比较概括,没有细化、量化,以致法规的操作性不够强。由此不同的部门就可能对同一条规定产生不同的理解,他们之间可能就会发生扯皮、内耗,责任也不能明确等现象,甚至可能出现审计部门滥用审计职权干预业务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第二,武警部队的任务多样化,原则性的条文不足以应对众多复杂的任务环境,而相关的规程、准则、实施办法等配套审计规范却不能及时地制定出来,这就必然影响了一些领域审计工作的展开,给审计对象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法律漏洞,给武警部队审计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和不确定性。
(三)内部控制方面
在目前的审计程序中,我们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恰当的评价基础上进行之后的审计计划,也就是说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会对之后的审计计划的设计和实施产生很大的影响,可能导致审计计划的修改甚至是重新制定。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控制的设计有效性,二是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现实审计工作中也是在这两个方面出现很多的问题。
首先,内部控制的设计不完善、不合理。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导致了行政主管凌驾于控制之上,大事小事都由领导说了算,主管“一支笔”现象十分严重,而这样的风险却没有一个强力有效的控制政策加以约束。目前,“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制管理的缺乏,往往出现有人签字,却无人负责的局面,造成政绩工程、低效工程的建设偶有发生。同时由于业务掌握不清、精力有限、利益协调等原因,对资金支出的额度、用途和支出效果都无法全面掌控,凭主观判断资金支出事项并予以审批,客观上造成了一些低效开支的出现。
其次,内部控制的执行不力。按照管账不管钱的牵制要求,财务部门应该具有审核、出纳和记账等基本财务人员设置,但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支队一级很难保证岗位牵制制度的落实,往往因为人员紧缺或编制要求而将几个岗位合并由一个助理进行处理。
(四)财务人员方面
1、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过硬。近年来,武警部队不断推进财经改革,随着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资金集中收付制度、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预算管理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等制度的不断实施,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时间较紧、任务繁重,很多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业务熟练程度不够,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进行。
2、财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受到影响。由于财务人员的任免、提拔等个人利益受到其他行政部门和党委的制约,所以,财务人员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往往会瞻前顾后,即使发现问题也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造成财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较低,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
(五)审计方法方面
随着新军事变革及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审计方法和技术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审计质量建设的客观需要。目前,武警部队在对关键环节质量的控制上局限于观察法、函证法等,方法手段单一,技术含量不高。
审计方法和手段上存在的缺陷,使得审计人员很难审计出问题。现代审计广泛采用抽样技术,即根据总体中部分样本的特征推断总体的特征,因此审计结果必然带来一定误差。有些审计人员为了节约审计成本、提高所谓的“审计效率”,往往舍弃一些必要审计程序,没能正确处理审计成本与审计效率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审计失败。审计工作已进入计算机审计技术时代,与国外普遍采用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相比,武警部队仍普遍实行账项基础审计方法;与世界审计职业界关注的审计风险量化和控制相比,我国审计人员还在广泛采用判断抽样技术。因此,军队审计方法的缺陷,也使军队审计面临的风险较大。 二、对策
(一)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相结合
制度导向内部审计关注的核心是内部控制,其审计路线是“控制→风险→目标”,即从了解单位的内部控制开始,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进而决定风险可能性的大小,在风险大即内部控制薄弱的环节收集相对较多的证据,在风险小即内部控制健全的地方收集相对较少的证据,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环境的多样化和多变性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但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经营风险。面对如此大量的风险,企业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内部审计帮助揭露显现和潜在的风险,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应运而生。显然,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关注核心转向了风险,其审计路线相应地变为“风险→控制→目标”,即从衡量单位面临的风险出发,考虑有无相应的内部控制可以管理这些风险,测试实际的控制,评价其是否切实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
武警部队现行的审计比较接近于制度导向审计,这主要是考虑到部队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单位的管理结果。这种审计方式在外界环境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是比较有效率的,但目前,武警部队面临着新的形势,需要进行改革,改革中不可避免会遇到新的前所未有的问题,那么原有的内控制度也许就不再适合现在的情况了,我们就应该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方式。先分析各个单位遇到的新的问题,可能遇到的风险,再从相关的内部控制入手进行审计,这样的方法相对来说可能会更具有效率。
在审计实务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结合起来,提高审计的效率的同时保证审计效果。
(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
(1)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应该作为一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各个单位应该全面分析和梳理业务流程中的不相容职务,然后进行分离控制,防止舞弊的发生。大多数交易都可以分为三类相互独立的过程,也就是说应该对以下三个环节分离控制,即交易的认可;管理交易的资产;交易的记录。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不但可以降低舞弊的风险,还能较容易地发现非本意造成的人为错误。
(2)要加强授权审批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应该根据单位规定进行。可以分为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应有相关的规范,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具体来说,首先在确定审批范围的基础上,明确不同人员的审批额度,明确超额审批承担的责任,强化财务管控主体的责任意识。再次,要明财经审批的程序。要依据部队的各项总体规定,按照单位实际进行审批流程的设计,总体上要按照单位提出用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结束,党委审批签字的流程实施,避免越级审批和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批的经费支出,财务部门不给予报销。
(3)要强化预算控制。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预算项目库建设,在经费开支前就进行合理的审核控制;同时要推进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详细分析单位的整体预算资金需求,并将单位的所有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畴,防止出现体外循环和设置账外账的现象,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研究探讨绩效预算的尝试实施,通过绩效预算的编制,要求部门和个人制定经费管理和支出的绩效目标,通过绩效目标与预算的相互配合进行过程控制,通过结果的考评和反馈实施结果控制。
(三)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一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丰富其实践经验,进而增强审计的准确性。二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终身教育工作,通过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军队审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从而改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使审计人员从只精通财会,向既精通财会,又精通经营管理、工程技术、信息电算的复合型人才转变,让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执业审计能力。三是审计人员,尤其是审计机构的领导人,必须提高审计风险意识,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少伟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内控与审计 201204
[2]么欣玉,殷楠 关于军队财务审计风险的几点思考 现代经济信息201203
[3]马丽雪 关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风险的探讨财经视点 201203
[4]王 硕 军队审计法律制度管窥军事经济研究201206
[5]邹小川 完善军队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