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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采用事件取样法,对在江苏镇江市一所幼儿园混龄班观察所得的129例幼儿告状行为事件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混龄班幼儿告状以同龄幼儿告状为主;相比于同龄编班形式,混龄编班形式有效规避了部分告状行为事件的发生;幼儿告状的原因首先是举报其他幼儿违反规则,其次是申诉受到同伴侵犯;幼儿告状动机主要表现为寻求帮助、检举他人及表现自己;教师对幼儿告状的反应以积极反馈型为主。基于此,研究者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