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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位身份扑朔迷离、疑与高官交情匪浅且拥有地方政协委员及多个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就媒体对他的批评报道提起诉讼,两级法院都以"公众人物"为由判其败诉。这为我国名誉权案之于公众人物的审理增添了新的一例。在我国学界对公众人物热烈讨论及司法中屡次对其探索运用的语境下,不仅具有个案观察价值,也有助于吸收相关经验、反思企业家名誉权纠纷案的审理规则,从而为完善我国的名誉权法的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