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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与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领域实施综合执法的意见》(渝卫监督发﹝2016﹞49号),对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执法力量、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进行强化细化具体化。一是推动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