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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的监督管理中同样也存在着羁束性行政行为与裁量性行政行为之分.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实施羁束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定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进行,没有自行斟酌,选择,裁量的余地.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