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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南充市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南充相关部门认定的30个家庭农场地域分布不均、经营规模较小、范围较窄。但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相比,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科技利用意识和能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南充市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许多问题。南充要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基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的约束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家庭农场的基本要素入手,探索出欠发达丘陵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的模式。
关键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1-0049-06
一、引言
家庭农场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而出现,是农业家庭经营的高级形式,具有广泛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从发达国家的历史实践来看,家庭农场的数量不断减少,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家庭农场数量与产值比重大于公司化农场。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论题,成了“三农”问题的焦点,但家庭农场的发展与培育还存在一些策略、政策与制度空白,家庭农场的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各界对家庭农场的探讨方兴未艾。据中国知网中文期刊统计,从1980年到2013年,以家庭农场为篇名主题的相关中文文献达到1955 篇,2013年的文献就有1026篇。这些论文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基础,从各个不同侧面对家庭农场的概念、基本要素、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发展困境、培育策略等内容作了详实的探讨。
农业部在2013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的通知》中,对家庭农场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穆向丽、 巩前文从组织主体、组织方式、经营领域、经营规模和市场参与五个概念要素对家庭农场的内涵作了分析。高帆(2013年)从土地、劳动、资本和收入方式等要素组合的角度出发,对家庭农场内涵及外延作了拓展。
关于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郑风田(2013年)认为,家庭农场是现行家庭经营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形式,主要是解决目前我国土地承包中经营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农业经营主体老龄化等问题,着力吸引一批职业农民留在农村,以解决“无人种地”的难题。刘守英(2012年)认为,整个中国未来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从一般意义上讲,家庭农场把农民每家每户的小块农田集中起来,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效益低下、风险高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家庭农场经营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在我国,家庭农场还能有效地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从长远看,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力手段。
四川省南充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在气候条件、水土资源以及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南充又具有典型的丘陵地貌,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科技不发达,分散的农业家庭经营仍然占有较大比重,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面临诸多困难。2010年8月,南充市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顺庆、嘉陵、高坪、西充三区一县的20个乡镇被纳入其中。经过近三年的发展,南充市的现代农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南充市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要求与农业科技利用受自然条件局限之间的矛盾、部分返乡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与相关农业扶持政策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南充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两大凸显矛盾。发展家庭农场对于解决这两类矛盾、推进南充农业现代化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
二、南充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南充市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家庭农场的认证标准。考察南充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主要依据是2013年3月18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3]6号)》中调查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
(一)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南充市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复合经营的各类家庭农场总数有30个,其中农业部门认定的29个,工商部门注册的1个。 这30个家庭农场主要分布在南充市9个县(市、区)中的阆中、南部、西充、仪陇、蓬安五地。家庭农场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仪陇、阆中和西充,这与这三个县(市)较好的农业发展基础条件和政府政策取向有很大的关系。
表1 家庭农场数量、经营范围及地域分布
指标名称 数量 蓬安 阆中 南部 西充 高坪 仪陇
家庭农场总数 30 3 8 3 6 1 9
从事种植业 14 1 4 1 2 6
从事养殖业 11 1 3 1 3 3
从事种养结合 5 1 1 1 1 1 0
其他 0 0 0 0
数据来源:南充市农牧业局统计资料。
从经营范围来看,南充市30个家庭农场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4个,占46.7%;养殖业的11个,占36.7%;种养结合的5个,占16.7%。就全市整体而言,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大部分是果蔬、中药材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涉及面较窄,大都属于初级农产品生产。就单个家庭农场而言,既有品种单一的专业种养农场,也有多种经营并存的农场,前者较为普遍。
从经营规模来看,全市家庭农场经营土地共15320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4%。单个家庭农场的规模主要集中在50-500亩之间,50亩以下的有2 个,50-500亩之间的有20个,500-1000亩之间的有3个,1000亩以上的有5个。种植类的农场面积大都在100亩以上,养殖类的大都在20亩以上。这样的经营规模居于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和大中型农业企业之间,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表2 土地经营规模
经营面积 50亩以下 50-100亩 100-500亩 500-1000亩 1000亩以上
农场数量 2 10 10 3 5
数据来源:南充市农牧业局统计资料。
从土地流转情况来看同,南充市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形式多样且期限不一。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反租倒包等几种形式,其中出租的比例最高,占80%以上。从流转的规范程度看,既有签订合同的规范流转,也有不规范的简单协议流转,还有口头约定的松散流转。合同约定的时间,最长的期限为30年,最短的期限是1年。租金支付的形式,既有一次性支付,也有每年支付。
从业主情况来看,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相对较高,但是农场业主之间的素质又各有差异。与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户相比,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优化,学历较高,分工协作能力强,经营管理理念较新。一些农场主素质较高,经营方式灵活,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和从事种养业的技术、经验,擅长管理。他们专心发展农业生产,家庭农场在土地、资金和技术等要素使用上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更高,在采取先进技术、使用优质资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都具备明显优势。但也有一些家庭农场主的素质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对未来发展缺少规划和后劲。农场主自身的素质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表3 30个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的基本特征
变量 类别 数量 百分比(%)
性别 男 101 55.2
女 82 44.8
年龄 25岁以下 9 4.9
26-35岁 25 13.7
36-45岁 56 30.6
46-60岁 60 32.8
60岁以上 33 18.0
婚姻 有配偶 163 89.1
无配偶 20 10.9
学历 文盲 5 2.7
小学 33 18.0
初中 56 30.6
高中 76 41.5
大专及以上 13 7.1
从经营效益来看,南充市家庭农场的收益较好。2012年,30个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达3361万元,亩均收入为2.2万元,人均收入为12.7万元。其中,年总收入10万元以下的家庭农场有10个,10-50万的11个,50万元以上的9个。全市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亩均收入一般为2-4万元,人均纯收入在20万左右,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相比而言,粮油生产型的家庭农场,由于比较效益较低,加上农资价格上涨较快,亩均纯收入只有300-500元左右,经济效益就差了许多。同时,由于各家庭农场主社会背景不一,对政策空间的理解和挖掘深度不一,他们获得各方支持也不一。一些农场主善于寻求政策空间,寻求多方援助,以显性的或隐性的资质主动向政府和其他组织机构求助,他们获得的扶持较多。而大多数农场主缺乏政策意识,也缺乏寻求扶持的能力和路径。
(二)未认定的“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南充市以家庭为单位、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殖户分布广、数量多、经营范围广,他们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定,但大都具备家庭农场的雏形。南充市共有5876个村,各个村大都有1个以上的种养殖户,保守估计,他们总数可达6000个以上。他们有的有发展家庭种养的传统,有的是返乡农民工,也有少数是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的,或是因为乡土情结、或是因为家庭原因、或是因为创业理想而从事农业经营。与认定的家庭农场相比,他们的规模更小、收入更低,其土地流转面积大都在10-20亩之间,人均收入在1-3万元之间。他们受到的关注很少,没有得到任何扶持。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相比,他们理念更新、规模更大、农业收入更高、从事农业经营的决心与成功期待更强烈。他们如同星星之火,遍布了南充市所有的乡村,为南充市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了前期的铺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模糊
由于国家的认定标准、登记程序、扶持政策还未出台,相关的宣传口径各不相同,南充市家庭农场还处在摸索期。同时,由于南充市农村确权颁证工作还未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处在初期,影响了家庭农场生产要素配置。从南充市工商局登记的情况来看,在工商局注册以家庭农场命名的市场主体仅有阆中市1家,其登记时间是2011年。一些家庭农场主想登记注册,但对于政策缺乏基本的了解。
(二)融资困难
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租赁土地、平整土地、建设基础设施、购买农业机械、种养产品、更新设备、改进生产技术等等,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较大。但因实力有限,大多数家庭农场难以承担巨额投资。而大多数金融机构对农场主发展前景顾虑重重,只在各县(市、区)少部分种养中心或个别大中型龙头企业推行小规模贷款,因而大多数农场主难以通过房屋、林权、承包地或种养产品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例如,2012年,顺庆区大林乡四村村民庞统夫妇两人开始养殖奶牛。他们租赁土地、修建圈舍、购买机械、引进6头带孕奶牛和相关设施设备共投入28万元,用尽了他们在外打工多年的积蓄。按照目前的这种规模,他们收回成本就需要三年时间。他们希望得到贷款,扩大规模,以尽快收回成本,但贷款的种种限制条件让他们望而却步。
(三)土地流转受限
南充市家庭农场大都有扩大规模、增加收益的愿望,但土地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获取困难。一些农户惜地意识强,担心土地一旦流转出去,国家政策有变,享受不到相关补贴,不愿让出土地。一些农户小农意识强,看到别人富起来,心理不平衡,要么对租金漫天要价,要么宁可让土地摞荒也不出租。还有一些农民因为粮补增加、粮价上涨,毁约收回己经流转的承包地。二是土地租金上涨。在中远郊乡镇,土地每亩年租金一般以800斤小麦或600斤稻谷的市场价为准。但是,在近郊乡镇和各种养中心,土地租金大都在1000元以上,这对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造成很大的压力。三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年限较短,抑制了生产创造性和养护土地、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从合同签订来看,有的家庭农场在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中只有一个简单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未予明确规定,有的根本不签合同或协议,只有一个“口头约定”。这种极不稳定的流转关系,对家庭农场发展形成较大制约,也为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埋下了隐患。 (四)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从公益性组织来看,南充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组织体系尚未健全,产前、产中、销售服务能力较差。除了南充农业部门制定的宏观政策之外,全市缺乏针对各个家庭农场生产定位、销售路径和策略的具体指导。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处于停止状态,农技人员偏少且专业水平普遍较低。从盈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来看,南充市经营性服务组织主要是一些个体户联盟,其发育程度低、现代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有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例,全市各乡镇大都有私有性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农机合作社更愿意去各种农业现场服务,因劳务价格高,又可以免费宣传自己。而对小型家庭农场的需求,他们大都不愿意出工,嫌规模小、价格低,成本支出高。
四、欠发达丘陵地区家庭农场培育策略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形成了家庭农场的基本模式。郑风田(2013年)认为,必须根据当地城镇化水平、非农就业机会与农民退出意愿而渐进发展,不能出现“垒大户”式的强制人造家庭农场。南充市要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基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阶段性特征、农业的约束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家庭农场的基本要素入手,探索出欠发达丘陵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的模式。
(一)结合丘陵地区实际,明确家庭农场定位
南充市是传统农业大市,具有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条件,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从全国范围来看,南充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也不高。从人口因素来看,南充农业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少,青壮年外出务工的多,务农人员中懂农业科技和农业管理的人才少。从地貌来看,南充属于丘陵地貌,日照条件比平原地区差,对农作物生长和病虫害防治有一定的影响。从土地条件来看,土地碎片化,土质呈粘性,农业机械利用倍受局限。从现有农业生产主体来看,各类经营主体尚处在不成熟、未定型阶段。因此在培育家庭农场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南充市家庭农场的定位应该和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专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主体一样,逐步成为基本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南充市家庭农场的认定,一方面要借鉴国内外家庭农场的认定办法,明确家庭农场的含义,出台家庭农场标准,建立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让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结合南充的实际,适当降低农业部进行调查的家庭农场标准。鉴于上文提到未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已有相当的规模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应当重点将这类主体培养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
(二)明晰家庭农场的认定
认定家庭农场主要从经营规模、登记主体、土地流转时限和账务记录几个方面进行,这也必须结合南充的实际。
陈炜伟、王晓明(2013年)认为,要将家庭农场培育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经营规模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建议以50—200亩规模为宜。南充市家庭农场在经营规模上,对种植、养殖和种养结合的要区别对待,对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混合种植的也要区别对待。以种粮为例,要产生规模效益,从理论上讲,种植面积应该在50亩以上。2012年南充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为18036元,按规模经营每亩粮食生产纯收益500元计算,要保证家庭农场收入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南充3口之家的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3×18036/500/2(每年两季)=54.1亩。但考虑南充特有的丘陵地貌和粘性土质的制约,种植面积可以更小一些。
家庭农场登记可采取一些折衷办法。在登记主体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笔者在南充市工商局了解到,南充市家庭农场可以以个体、个人独资、合伙、非公司法人和公司等几种主体进行登记。但是,目前还没有一家符合农业部调查家庭农场标准的市场主体,这主要涉及到经营规模和土地流转时间的问题。由于南充市推行规模化经营的时间不长,大部分土地流转时间不足5年。因此,在培育家庭农场过程中,必须将这些基本的情况和程序向农民介绍,适当缩小经营规模和缩短土地流转时限。在收支记录上,一些新兴的家庭农场做得不够规范,可以适当降低要求,并对未来正规记录作技术上的指导。
(三)加强农场主的选拔与培养
在农场业主的选择上,主要培育三类对象:从传统家庭承包户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并以第三类为重点。南充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兴起了“打工潮”,经过30年左右的东移,出现了部分回流现象。一些中青年农民在异地“淘金”之后,有了回乡创业的打算。借助南充市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片”的平台,一些返乡的农民希望以从事现代农业生产作为自己创业的突破点。他们经历了现代工业文明的洗礼,已经摒弃了传统的种养理念,对集约化生产和规模经济有一定的了解。他们有一定的资金和较强的农业生产能力,有从业的背景和较好的人际关系,因此将他们培养成家庭农场业主无疑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对这三类对象的培育,要以政策扶持为基础,以技术培训为重点,以从业意识提升为纽带。在培育过程中,可以组建农场主协会,这既有利于他们相互了解彼此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销售路径与方法,尝试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也可以培育他们的行业意识、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坚定从业信心。
(四)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
南充市各相关部门在专门出台对各类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同时,要结合发展中小微企业、粮食直补、农业项目建设等政策,制定专门针对发展家庭农场的财政、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
在土地政策上,要考虑南充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是根据南充丘陵地区地形、地貌的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平整地块、规整地形的同时,注重道路、林网、电力、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综合配套,为家庭农场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生态化经营创造条件。二是要加强土地流转补贴管理。要根据南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禀赋状况,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补偿政策,确定适宜的流转期限、合理的流转价格。三是强化用地服务监管工作,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 在财政、金融政策上,既要加大投入又要兼顾公平。一是设立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效益较高、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支持。二是推动农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业融资平台。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主要种养产品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三是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既要分别对待,又要兼顾公平。对有发展前景、良好信誉,但实力较弱的家庭农场也要有适度的扶持。
(五)培育示范家庭农场
围绕南充市粮油、果蔬、畜禽三大主导产业和小杂粮、中药材、食用菌三大特色产业,鼓励种养能手、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组建家庭农场,在土地流转基础好的地方、种养殖业发达的地区、成熟的规模种养殖户中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建成一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逐步形成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一方面要扶持已认定的家庭农场,鼓励其注册登记、适度扩大规模或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道路,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新的家庭农场。要加大对各县(市、区)种养殖中心的小型家庭农场的扶持,让其发展起来带动周边家庭农场的发展。
(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着重加快公益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一是要加强对农技推广和培训工作。要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家庭农场提供更多、更有用的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同时,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农技人员培训等项目,开展家庭农场主专项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对家庭农场产品的品牌培育和销售服务。在品牌建设上,要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对家庭农场品牌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在销售服务上,要多方面获取并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提供销售意见和建设,并尽可能地搭建销售平台。同时,要支持盈利性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鉴于南充市已有部分龙头企业和其他民营组织具备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的能力,建议制定建立产业化联盟的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相关组织为家庭农场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与产后系列服务。
参考文献:
[1]高帆,张文景.中国语境中的“家庭农场”[J].探索与争鸣,
2013(6).
[2]穆向丽,巩前文.家庭农场:概念界定、认定标准和发展对
策[J].农村经营管理,2013(8).
[3]石海娥.发展家庭农场不能“一刀切”[J].光彩,2013(5).
[4]刘守英.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经营主要形式
[J].中国合作经济,2012(12).
[5]刘新卫.家庭农场,呼唤土地政策创新[J].中国土地,2013(7).
(责任编辑:肖训生)
关键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1-0049-06
一、引言
家庭农场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而出现,是农业家庭经营的高级形式,具有广泛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从发达国家的历史实践来看,家庭农场的数量不断减少,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家庭农场数量与产值比重大于公司化农场。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论题,成了“三农”问题的焦点,但家庭农场的发展与培育还存在一些策略、政策与制度空白,家庭农场的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各界对家庭农场的探讨方兴未艾。据中国知网中文期刊统计,从1980年到2013年,以家庭农场为篇名主题的相关中文文献达到1955 篇,2013年的文献就有1026篇。这些论文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基础,从各个不同侧面对家庭农场的概念、基本要素、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发展困境、培育策略等内容作了详实的探讨。
农业部在2013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的通知》中,对家庭农场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穆向丽、 巩前文从组织主体、组织方式、经营领域、经营规模和市场参与五个概念要素对家庭农场的内涵作了分析。高帆(2013年)从土地、劳动、资本和收入方式等要素组合的角度出发,对家庭农场内涵及外延作了拓展。
关于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郑风田(2013年)认为,家庭农场是现行家庭经营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形式,主要是解决目前我国土地承包中经营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农业经营主体老龄化等问题,着力吸引一批职业农民留在农村,以解决“无人种地”的难题。刘守英(2012年)认为,整个中国未来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从一般意义上讲,家庭农场把农民每家每户的小块农田集中起来,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效益低下、风险高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家庭农场经营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在我国,家庭农场还能有效地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从长远看,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力手段。
四川省南充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在气候条件、水土资源以及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南充又具有典型的丘陵地貌,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科技不发达,分散的农业家庭经营仍然占有较大比重,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面临诸多困难。2010年8月,南充市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顺庆、嘉陵、高坪、西充三区一县的20个乡镇被纳入其中。经过近三年的发展,南充市的现代农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南充市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要求与农业科技利用受自然条件局限之间的矛盾、部分返乡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与相关农业扶持政策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南充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两大凸显矛盾。发展家庭农场对于解决这两类矛盾、推进南充农业现代化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
二、南充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南充市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家庭农场的认证标准。考察南充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主要依据是2013年3月18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3]6号)》中调查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
(一)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南充市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复合经营的各类家庭农场总数有30个,其中农业部门认定的29个,工商部门注册的1个。 这30个家庭农场主要分布在南充市9个县(市、区)中的阆中、南部、西充、仪陇、蓬安五地。家庭农场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仪陇、阆中和西充,这与这三个县(市)较好的农业发展基础条件和政府政策取向有很大的关系。
表1 家庭农场数量、经营范围及地域分布
指标名称 数量 蓬安 阆中 南部 西充 高坪 仪陇
家庭农场总数 30 3 8 3 6 1 9
从事种植业 14 1 4 1 2 6
从事养殖业 11 1 3 1 3 3
从事种养结合 5 1 1 1 1 1 0
其他 0 0 0 0
数据来源:南充市农牧业局统计资料。
从经营范围来看,南充市30个家庭农场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4个,占46.7%;养殖业的11个,占36.7%;种养结合的5个,占16.7%。就全市整体而言,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大部分是果蔬、中药材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涉及面较窄,大都属于初级农产品生产。就单个家庭农场而言,既有品种单一的专业种养农场,也有多种经营并存的农场,前者较为普遍。
从经营规模来看,全市家庭农场经营土地共15320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0.4%。单个家庭农场的规模主要集中在50-500亩之间,50亩以下的有2 个,50-500亩之间的有20个,500-1000亩之间的有3个,1000亩以上的有5个。种植类的农场面积大都在100亩以上,养殖类的大都在20亩以上。这样的经营规模居于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和大中型农业企业之间,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表2 土地经营规模
经营面积 50亩以下 50-100亩 100-500亩 500-1000亩 1000亩以上
农场数量 2 10 10 3 5
数据来源:南充市农牧业局统计资料。
从土地流转情况来看同,南充市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形式多样且期限不一。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反租倒包等几种形式,其中出租的比例最高,占80%以上。从流转的规范程度看,既有签订合同的规范流转,也有不规范的简单协议流转,还有口头约定的松散流转。合同约定的时间,最长的期限为30年,最短的期限是1年。租金支付的形式,既有一次性支付,也有每年支付。
从业主情况来看,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相对较高,但是农场业主之间的素质又各有差异。与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户相比,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优化,学历较高,分工协作能力强,经营管理理念较新。一些农场主素质较高,经营方式灵活,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和从事种养业的技术、经验,擅长管理。他们专心发展农业生产,家庭农场在土地、资金和技术等要素使用上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更高,在采取先进技术、使用优质资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都具备明显优势。但也有一些家庭农场主的素质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对未来发展缺少规划和后劲。农场主自身的素质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表3 30个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的基本特征
变量 类别 数量 百分比(%)
性别 男 101 55.2
女 82 44.8
年龄 25岁以下 9 4.9
26-35岁 25 13.7
36-45岁 56 30.6
46-60岁 60 32.8
60岁以上 33 18.0
婚姻 有配偶 163 89.1
无配偶 20 10.9
学历 文盲 5 2.7
小学 33 18.0
初中 56 30.6
高中 76 41.5
大专及以上 13 7.1
从经营效益来看,南充市家庭农场的收益较好。2012年,30个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达3361万元,亩均收入为2.2万元,人均收入为12.7万元。其中,年总收入10万元以下的家庭农场有10个,10-50万的11个,50万元以上的9个。全市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亩均收入一般为2-4万元,人均纯收入在20万左右,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相比而言,粮油生产型的家庭农场,由于比较效益较低,加上农资价格上涨较快,亩均纯收入只有300-500元左右,经济效益就差了许多。同时,由于各家庭农场主社会背景不一,对政策空间的理解和挖掘深度不一,他们获得各方支持也不一。一些农场主善于寻求政策空间,寻求多方援助,以显性的或隐性的资质主动向政府和其他组织机构求助,他们获得的扶持较多。而大多数农场主缺乏政策意识,也缺乏寻求扶持的能力和路径。
(二)未认定的“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南充市以家庭为单位、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殖户分布广、数量多、经营范围广,他们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定,但大都具备家庭农场的雏形。南充市共有5876个村,各个村大都有1个以上的种养殖户,保守估计,他们总数可达6000个以上。他们有的有发展家庭种养的传统,有的是返乡农民工,也有少数是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的,或是因为乡土情结、或是因为家庭原因、或是因为创业理想而从事农业经营。与认定的家庭农场相比,他们的规模更小、收入更低,其土地流转面积大都在10-20亩之间,人均收入在1-3万元之间。他们受到的关注很少,没有得到任何扶持。与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相比,他们理念更新、规模更大、农业收入更高、从事农业经营的决心与成功期待更强烈。他们如同星星之火,遍布了南充市所有的乡村,为南充市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了前期的铺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模糊
由于国家的认定标准、登记程序、扶持政策还未出台,相关的宣传口径各不相同,南充市家庭农场还处在摸索期。同时,由于南充市农村确权颁证工作还未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处在初期,影响了家庭农场生产要素配置。从南充市工商局登记的情况来看,在工商局注册以家庭农场命名的市场主体仅有阆中市1家,其登记时间是2011年。一些家庭农场主想登记注册,但对于政策缺乏基本的了解。
(二)融资困难
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租赁土地、平整土地、建设基础设施、购买农业机械、种养产品、更新设备、改进生产技术等等,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较大。但因实力有限,大多数家庭农场难以承担巨额投资。而大多数金融机构对农场主发展前景顾虑重重,只在各县(市、区)少部分种养中心或个别大中型龙头企业推行小规模贷款,因而大多数农场主难以通过房屋、林权、承包地或种养产品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例如,2012年,顺庆区大林乡四村村民庞统夫妇两人开始养殖奶牛。他们租赁土地、修建圈舍、购买机械、引进6头带孕奶牛和相关设施设备共投入28万元,用尽了他们在外打工多年的积蓄。按照目前的这种规模,他们收回成本就需要三年时间。他们希望得到贷款,扩大规模,以尽快收回成本,但贷款的种种限制条件让他们望而却步。
(三)土地流转受限
南充市家庭农场大都有扩大规模、增加收益的愿望,但土地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获取困难。一些农户惜地意识强,担心土地一旦流转出去,国家政策有变,享受不到相关补贴,不愿让出土地。一些农户小农意识强,看到别人富起来,心理不平衡,要么对租金漫天要价,要么宁可让土地摞荒也不出租。还有一些农民因为粮补增加、粮价上涨,毁约收回己经流转的承包地。二是土地租金上涨。在中远郊乡镇,土地每亩年租金一般以800斤小麦或600斤稻谷的市场价为准。但是,在近郊乡镇和各种养中心,土地租金大都在1000元以上,这对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造成很大的压力。三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年限较短,抑制了生产创造性和养护土地、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从合同签订来看,有的家庭农场在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中只有一个简单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未予明确规定,有的根本不签合同或协议,只有一个“口头约定”。这种极不稳定的流转关系,对家庭农场发展形成较大制约,也为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埋下了隐患。 (四)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从公益性组织来看,南充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组织体系尚未健全,产前、产中、销售服务能力较差。除了南充农业部门制定的宏观政策之外,全市缺乏针对各个家庭农场生产定位、销售路径和策略的具体指导。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处于停止状态,农技人员偏少且专业水平普遍较低。从盈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来看,南充市经营性服务组织主要是一些个体户联盟,其发育程度低、现代化程度不高,服务能力有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例,全市各乡镇大都有私有性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农机合作社更愿意去各种农业现场服务,因劳务价格高,又可以免费宣传自己。而对小型家庭农场的需求,他们大都不愿意出工,嫌规模小、价格低,成本支出高。
四、欠发达丘陵地区家庭农场培育策略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形成了家庭农场的基本模式。郑风田(2013年)认为,必须根据当地城镇化水平、非农就业机会与农民退出意愿而渐进发展,不能出现“垒大户”式的强制人造家庭农场。南充市要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基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阶段性特征、农业的约束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家庭农场的基本要素入手,探索出欠发达丘陵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的模式。
(一)结合丘陵地区实际,明确家庭农场定位
南充市是传统农业大市,具有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条件,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从全国范围来看,南充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也不高。从人口因素来看,南充农业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少,青壮年外出务工的多,务农人员中懂农业科技和农业管理的人才少。从地貌来看,南充属于丘陵地貌,日照条件比平原地区差,对农作物生长和病虫害防治有一定的影响。从土地条件来看,土地碎片化,土质呈粘性,农业机械利用倍受局限。从现有农业生产主体来看,各类经营主体尚处在不成熟、未定型阶段。因此在培育家庭农场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南充市家庭农场的定位应该和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专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主体一样,逐步成为基本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南充市家庭农场的认定,一方面要借鉴国内外家庭农场的认定办法,明确家庭农场的含义,出台家庭农场标准,建立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让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结合南充的实际,适当降低农业部进行调查的家庭农场标准。鉴于上文提到未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已有相当的规模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应当重点将这类主体培养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
(二)明晰家庭农场的认定
认定家庭农场主要从经营规模、登记主体、土地流转时限和账务记录几个方面进行,这也必须结合南充的实际。
陈炜伟、王晓明(2013年)认为,要将家庭农场培育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经营规模以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建议以50—200亩规模为宜。南充市家庭农场在经营规模上,对种植、养殖和种养结合的要区别对待,对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混合种植的也要区别对待。以种粮为例,要产生规模效益,从理论上讲,种植面积应该在50亩以上。2012年南充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为18036元,按规模经营每亩粮食生产纯收益500元计算,要保证家庭农场收入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南充3口之家的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3×18036/500/2(每年两季)=54.1亩。但考虑南充特有的丘陵地貌和粘性土质的制约,种植面积可以更小一些。
家庭农场登记可采取一些折衷办法。在登记主体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笔者在南充市工商局了解到,南充市家庭农场可以以个体、个人独资、合伙、非公司法人和公司等几种主体进行登记。但是,目前还没有一家符合农业部调查家庭农场标准的市场主体,这主要涉及到经营规模和土地流转时间的问题。由于南充市推行规模化经营的时间不长,大部分土地流转时间不足5年。因此,在培育家庭农场过程中,必须将这些基本的情况和程序向农民介绍,适当缩小经营规模和缩短土地流转时限。在收支记录上,一些新兴的家庭农场做得不够规范,可以适当降低要求,并对未来正规记录作技术上的指导。
(三)加强农场主的选拔与培养
在农场业主的选择上,主要培育三类对象:从传统家庭承包户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并以第三类为重点。南充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兴起了“打工潮”,经过30年左右的东移,出现了部分回流现象。一些中青年农民在异地“淘金”之后,有了回乡创业的打算。借助南充市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示范片”的平台,一些返乡的农民希望以从事现代农业生产作为自己创业的突破点。他们经历了现代工业文明的洗礼,已经摒弃了传统的种养理念,对集约化生产和规模经济有一定的了解。他们有一定的资金和较强的农业生产能力,有从业的背景和较好的人际关系,因此将他们培养成家庭农场业主无疑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对这三类对象的培育,要以政策扶持为基础,以技术培训为重点,以从业意识提升为纽带。在培育过程中,可以组建农场主协会,这既有利于他们相互了解彼此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销售路径与方法,尝试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也可以培育他们的行业意识、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坚定从业信心。
(四)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
南充市各相关部门在专门出台对各类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同时,要结合发展中小微企业、粮食直补、农业项目建设等政策,制定专门针对发展家庭农场的财政、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
在土地政策上,要考虑南充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是根据南充丘陵地区地形、地貌的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平整地块、规整地形的同时,注重道路、林网、电力、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综合配套,为家庭农场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生态化经营创造条件。二是要加强土地流转补贴管理。要根据南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禀赋状况,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补偿政策,确定适宜的流转期限、合理的流转价格。三是强化用地服务监管工作,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 在财政、金融政策上,既要加大投入又要兼顾公平。一是设立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效益较高、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支持。二是推动农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业融资平台。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主要种养产品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三是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既要分别对待,又要兼顾公平。对有发展前景、良好信誉,但实力较弱的家庭农场也要有适度的扶持。
(五)培育示范家庭农场
围绕南充市粮油、果蔬、畜禽三大主导产业和小杂粮、中药材、食用菌三大特色产业,鼓励种养能手、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组建家庭农场,在土地流转基础好的地方、种养殖业发达的地区、成熟的规模种养殖户中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在短时间内建成一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逐步形成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一方面要扶持已认定的家庭农场,鼓励其注册登记、适度扩大规模或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道路,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新的家庭农场。要加大对各县(市、区)种养殖中心的小型家庭农场的扶持,让其发展起来带动周边家庭农场的发展。
(六)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着重加快公益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一是要加强对农技推广和培训工作。要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家庭农场提供更多、更有用的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同时,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农技人员培训等项目,开展家庭农场主专项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对家庭农场产品的品牌培育和销售服务。在品牌建设上,要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对家庭农场品牌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在销售服务上,要多方面获取并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提供销售意见和建设,并尽可能地搭建销售平台。同时,要支持盈利性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鉴于南充市已有部分龙头企业和其他民营组织具备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的能力,建议制定建立产业化联盟的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相关组织为家庭农场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与产后系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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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