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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我国银行业需要打破垄断和政银不分的局面,回归银行业的市场本性和商业可持续性。而要实现上述目的,民间资本介入银行业是一个必然选择。本文通过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主要模式,带来的影响和意义以及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制约因素加以论述,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关建议。
关键字:市场经济 垄断 银行业 民间资本
一 引言
民间资本的定义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并非是刚刚提出来的事。具体来说,在较早的时期,我国就存在着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这些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进入21世纪以来,银行业重组改革,使得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规模开始显著扩大,特别是一些地方性中小银行(如:城市信用社、农场信用社、村镇银行)。2007年,银监会启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允许设置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资金互助等几类新型机构,这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的参与。2010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在2012年5月26日制定并颁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有利条件。据全国工商联合会的调查,民间资本对GDP的共享已经超过60%,无论从企业数量、创造就业、吸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已超70%。我国2/3以上的新技术、新专利和新产品都来源于民营经济。民间资本已经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发挥民间资本在我国银行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后一个时期加快我国银行业改革与转型的重要方向。
二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主要模式
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主要通过购买股权,收购改制过程中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所有权;另外一种方法是在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绝对主导下,参与设立新型民间金融机构;而对于像"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渠道的民间资本则不作论述。
(一)惨股中小型金融机构
2012年5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民间资本可以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等中小型金融機构的改制,这将有利于打破国有资本垄断银行也的局面。在具体实施上主要通过股份制改革,吸收民间资本的参股,演变成中小型商业银行。最终形成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中小型商业银行体系。
(二)设立新型金融机构
新型金融机构主要是指村镇银行、信用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民间资本作为金融系统的补充,能够填补金融服务的盲区,带来的冲击和摩擦也是最小的。但由于村镇银行面对客户群的特殊性,经营上存在投资回报周期长、经营难度大、贷款风险高等问题。这也是民间资本通过设立新型金融机构进入银行业发展的现状。
三 制约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一)进入障碍
首先,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审批存在困难,我国尽管经济改革已经持续了30余年,但金融业的准入和许可等仍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管制。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上,明确规定:(1)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银行股份总额10%以上的,应当事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其次,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规模经济、必要资本量、产品差异化和绝度费用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二)系统性因素
民间资本本身规模同现有银行业相比,规模弱小,实力不够雄厚,很难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另外,品牌弱势带来公众信任风险,民间资本无论是在业务品种的多样性,还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方面,难以企及国有大中型银行。故而,公众对其的信任度不够,现在的市场依旧是国有银行垄断整个市场,公众的心理上对民营的信任度还远远不够。
(三)自身的松散性和使用的不合理性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目的之一是赚取利息,从而在当企业面对严格的银行贷款申请无法获得需要的资金,就转而通过民间资本的高利贷来募集资金,从而极大地提升了民间资本自身资本的风险性,使得不稳定因素增加,也对金融秩序产生了破坏。特别是在历经美国次贷危机、世界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之后,高利贷成为民间资本主要的投资目标。民间资本在监管和使用分配上的不足,给政府的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四)正确的引导
就目前来看,民间资本仍缺少一定的法律与规范的控制,若任由民间资本投入高风险的行业之中,会使得实体经济不断萎缩,进而严重妨碍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发展。
四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带来的影响及意义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大了对民间的投资,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有助于打破银行业的垄断局面,促进金融改革,实现信贷市场多层次化;同时也有助于减少闲置资金,提高资本利用效率。然而,民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难以承载过大的政策性金融负荷;另外,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必然会相应减少在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力度,导致大量的民间资本游离于实业资本之外,加剧了"实业空心化"倾向。在监管方面还不够成熟,致使竞争的无序,加大了违法违规风险,也使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初衷无法有效落实。
五 相关政策及建议
(一)从银行监管的角度来说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并颁布各项实施细则,从而真正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公平、高效的制度环境。在民间资本实力雄厚的地区应当鼓励其进入银行业。
(二)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不断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预警和监管,真正实现民间资本的健康发展并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不断加强宏观审慎性金融监管,进而为规范民间资本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从民间资本自身的角度看,不应为了眼前的逐利而不顾一切,自身也应对贷款的风险性和长期性以及完善信用调查和记录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四)从政府政策的角度看,要放宽限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不同领域,从而确保民间资本拥有一条稳定健康的发展路线;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创造条件,适时地进行银行业的体制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强民间资本"走出去"的力度,发挥民间资本高度流动性的最大价值;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引导、区别对待;总之,引导民间资本稳定、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与民间的共同努力,使得民间资本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应行业改革事关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国。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呈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十二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民间资本不仅需要政策指引,更需要真心实意的服务和帮助,切实维护民间资本的利益,使得民间资本真正在正规投资领域中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文超 梁洪 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对此研究[J]农业经济 2011(7)
[2]孙莉 中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及金融体系的变迁[J]上海经济研究 2000(5)
[3]植凤寅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前景 中国金融 2012年第15期
[4]王达 刘洪飞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观察思考 2012年第14期
[5]王元龙 民间资本的发展及其进入选择[J]武汉金融 2011(2)
作者简介:杨志峰,男 ,汉,专业:国民经济学,微观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
关键字:市场经济 垄断 银行业 民间资本
一 引言
民间资本的定义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并非是刚刚提出来的事。具体来说,在较早的时期,我国就存在着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这些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进入21世纪以来,银行业重组改革,使得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规模开始显著扩大,特别是一些地方性中小银行(如:城市信用社、农场信用社、村镇银行)。2007年,银监会启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允许设置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资金互助等几类新型机构,这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的参与。2010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在2012年5月26日制定并颁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有利条件。据全国工商联合会的调查,民间资本对GDP的共享已经超过60%,无论从企业数量、创造就业、吸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已超70%。我国2/3以上的新技术、新专利和新产品都来源于民营经济。民间资本已经成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发挥民间资本在我国银行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后一个时期加快我国银行业改革与转型的重要方向。
二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主要模式
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主要通过购买股权,收购改制过程中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所有权;另外一种方法是在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绝对主导下,参与设立新型民间金融机构;而对于像"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渠道的民间资本则不作论述。
(一)惨股中小型金融机构
2012年5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民间资本可以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等中小型金融機构的改制,这将有利于打破国有资本垄断银行也的局面。在具体实施上主要通过股份制改革,吸收民间资本的参股,演变成中小型商业银行。最终形成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中小型商业银行体系。
(二)设立新型金融机构
新型金融机构主要是指村镇银行、信用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民间资本作为金融系统的补充,能够填补金融服务的盲区,带来的冲击和摩擦也是最小的。但由于村镇银行面对客户群的特殊性,经营上存在投资回报周期长、经营难度大、贷款风险高等问题。这也是民间资本通过设立新型金融机构进入银行业发展的现状。
三 制约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一)进入障碍
首先,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审批存在困难,我国尽管经济改革已经持续了30余年,但金融业的准入和许可等仍然保持着相当程度的管制。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上,明确规定:(1)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银行股份总额10%以上的,应当事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其次,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规模经济、必要资本量、产品差异化和绝度费用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二)系统性因素
民间资本本身规模同现有银行业相比,规模弱小,实力不够雄厚,很难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另外,品牌弱势带来公众信任风险,民间资本无论是在业务品种的多样性,还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方面,难以企及国有大中型银行。故而,公众对其的信任度不够,现在的市场依旧是国有银行垄断整个市场,公众的心理上对民营的信任度还远远不够。
(三)自身的松散性和使用的不合理性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目的之一是赚取利息,从而在当企业面对严格的银行贷款申请无法获得需要的资金,就转而通过民间资本的高利贷来募集资金,从而极大地提升了民间资本自身资本的风险性,使得不稳定因素增加,也对金融秩序产生了破坏。特别是在历经美国次贷危机、世界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之后,高利贷成为民间资本主要的投资目标。民间资本在监管和使用分配上的不足,给政府的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四)正确的引导
就目前来看,民间资本仍缺少一定的法律与规范的控制,若任由民间资本投入高风险的行业之中,会使得实体经济不断萎缩,进而严重妨碍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发展。
四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带来的影响及意义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大了对民间的投资,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有助于打破银行业的垄断局面,促进金融改革,实现信贷市场多层次化;同时也有助于减少闲置资金,提高资本利用效率。然而,民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其难以承载过大的政策性金融负荷;另外,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必然会相应减少在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力度,导致大量的民间资本游离于实业资本之外,加剧了"实业空心化"倾向。在监管方面还不够成熟,致使竞争的无序,加大了违法违规风险,也使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初衷无法有效落实。
五 相关政策及建议
(一)从银行监管的角度来说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并颁布各项实施细则,从而真正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公平、高效的制度环境。在民间资本实力雄厚的地区应当鼓励其进入银行业。
(二)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不断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预警和监管,真正实现民间资本的健康发展并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监管部门应当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不断加强宏观审慎性金融监管,进而为规范民间资本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从民间资本自身的角度看,不应为了眼前的逐利而不顾一切,自身也应对贷款的风险性和长期性以及完善信用调查和记录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四)从政府政策的角度看,要放宽限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不同领域,从而确保民间资本拥有一条稳定健康的发展路线;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创造条件,适时地进行银行业的体制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强民间资本"走出去"的力度,发挥民间资本高度流动性的最大价值;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引导、区别对待;总之,引导民间资本稳定、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与民间的共同努力,使得民间资本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应行业改革事关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国。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领域呈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十二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民间资本不仅需要政策指引,更需要真心实意的服务和帮助,切实维护民间资本的利益,使得民间资本真正在正规投资领域中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文超 梁洪 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对此研究[J]农业经济 2011(7)
[2]孙莉 中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及金融体系的变迁[J]上海经济研究 2000(5)
[3]植凤寅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前景 中国金融 2012年第15期
[4]王达 刘洪飞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观察思考 2012年第14期
[5]王元龙 民间资本的发展及其进入选择[J]武汉金融 2011(2)
作者简介:杨志峰,男 ,汉,专业:国民经济学,微观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