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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在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脚点”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涉及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工种、每一个操作工人,是典型的动态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原则。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系统的安全责任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很难落实和搞好的。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思想认识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施工企业大多数只重生产和效益而忽视安全,当施工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重工程质量、轻施工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不会将精力、资金和设备投至貌似没有经济效益的地方。大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个别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工作中存在“事前无预防措施、事中无应急措施、事后无经验教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平时无人管,检查前突击,查后即复原,出事钱摆平”的现象。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无法落实。许多个体私营企业没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一般也是挂名的,平时根本不在现场,最多只是应付上级的检查。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国有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也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配置未达到国家规定;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
(三)安全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国家的法规等,到达企业后形成了“老总不看、主管老总不认真看、项目经理让别人看,安全部门看了也白看”的局面。造成了人们对建筑企业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普遍。第二、 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对遵章、守制与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明确的奖罚标准。对生产中发生的情況,不能及时地奖励或处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四)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来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使用的外协队伍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按照规定,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致使这些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自我防护能力极差,造成不按章办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遵守劳动规程等等,这些都给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阻力,使得安全管理工作难以落实。
(五)安全监督队伍的人员构成不合理,安全监管缺乏力度。许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现行的监督方法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
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加强安全重要性认识。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通过采取各种手段(如宣传语,海报,安全知识讲座等),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安全知识。组织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设备、器材、技术、财会等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地学习有关的安全法律、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二)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安全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从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到项目经理至现场施工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逐一明确所有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做到全员有责。抓好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使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程序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编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根据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保证建筑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必须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之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确保持证上岗,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 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培训,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规程的不安全行为,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还要对进入本企业施工的人员特别是外协队伍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严格考核,合格后建立档案、颁发内部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彻底消除农民工“无知”这一最大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监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做到事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检查;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加强巡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实施全过程的预防控制。特别对“事故危险点”实施重点监控,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概率。安全监督要做到四个字:细、狠、准、实。细: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心慈手软;准: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瞄准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认真查、从严抓,防患于未然;实: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要真实、齐全、及时。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心里想着安全,嘴里讲着安全,行为守着安全,现场写着安全,有关人员在查安全,就能营造出一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思想认识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施工企业大多数只重生产和效益而忽视安全,当施工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重工程质量、轻施工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不会将精力、资金和设备投至貌似没有经济效益的地方。大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个别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工作中存在“事前无预防措施、事中无应急措施、事后无经验教训”,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平时无人管,检查前突击,查后即复原,出事钱摆平”的现象。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无法落实。许多个体私营企业没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一般也是挂名的,平时根本不在现场,最多只是应付上级的检查。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国有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也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配置未达到国家规定;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
(三)安全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国家的法规等,到达企业后形成了“老总不看、主管老总不认真看、项目经理让别人看,安全部门看了也白看”的局面。造成了人们对建筑企业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普遍。第二、 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对遵章、守制与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明确的奖罚标准。对生产中发生的情況,不能及时地奖励或处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四)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来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使用的外协队伍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按照规定,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致使这些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自我防护能力极差,造成不按章办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遵守劳动规程等等,这些都给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阻力,使得安全管理工作难以落实。
(五)安全监督队伍的人员构成不合理,安全监管缺乏力度。许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现行的监督方法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
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加强安全重要性认识。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通过采取各种手段(如宣传语,海报,安全知识讲座等),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安全知识。组织各级领导及安全、生产、设备、器材、技术、财会等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地学习有关的安全法律、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二)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安全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从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到项目经理至现场施工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逐一明确所有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做到全员有责。抓好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使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程序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编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根据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保证建筑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必须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使之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确保持证上岗,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 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培训,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规程的不安全行为,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还要对进入本企业施工的人员特别是外协队伍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严格考核,合格后建立档案、颁发内部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彻底消除农民工“无知”这一最大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监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做到事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检查;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加强巡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实施全过程的预防控制。特别对“事故危险点”实施重点监控,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概率。安全监督要做到四个字:细、狠、准、实。细: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心慈手软;准: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瞄准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认真查、从严抓,防患于未然;实: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要真实、齐全、及时。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心里想着安全,嘴里讲着安全,行为守着安全,现场写着安全,有关人员在查安全,就能营造出一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