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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煤炭资源型城市因其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在城市化过程中有着与其他城市不同的特。应用变权系数综合评价模型,对2002年中国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水平存在互动发展的正向关联性。
[关键词]信息化;城市化;互动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07)02-0017-06
一、前言
煤炭城市的兴起源于煤炭资源的开采,资源开发是城市兴起的主要原因。目前,煤炭城市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经济结构畸形等诸多问题。煤炭资源型城市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信息化又滞后于城市化。煤炭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不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与区域城市比较差距也在拉大。
城市化的发展是进一步发挥城市聚集效应,促进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城市的发展加速了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的发展则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地域空间和经济空间的结构效率,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成为城市化的潜动力。信息化通过提升工业化,提升城市产业层次来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化和信息化的相对滞后对煤炭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城市区域地位的提升都产生丫明显的制约作用。随着煤炭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的聚集效应也凸现出来,聚集效应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化进程。因此,在煤炭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信息化、聚集经济、城市化三者是一个相互循环促进的过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城市聚集经济效应,促进产业集聚,是城市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目前,众多学者对城市信息化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行了分类研究。如:李新春、彭红军、赵晶对煤炭资源型城市化评价及发展对策研究,苏君华、孙建军利用因子分析法对全国及各省市信息化水平的测度,方维对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测评研究,丛敬军对辽宁省信息化水平的测定,修文群对区域信息化的测度与评价等。上述实证研究,一方面只是简单地测度城市化和城市信息化,欠缺信息化和城市化的互动发展分析;另一方面,上述研究结论都是基于应用单一的客观赋权或主观赋权综合评价模型而得出,其研究结论大部分存在信息化或城市化评价结果与现实发展相差异的矛盾问题。
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建立了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选取2002年度中国18个煤炭城市统计数据,利用主客观权综合评价模型对煤炭城市信息化与城市化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从理论、实证两方面分析了煤炭资源型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的互动影响及协调发展对策。
二、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综合评价模型
区域信息化、城市化的测度,是指从定量角度来考察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城市化系统及其环境的现状、质量,通常用指数模型表示。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的评价主要是指对区域城市城市化发展水平的评价,主要从经济角度对城市发展综合水平作一个客观评价。
目前,国内学者研究区域信息化和城市化评价时,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后,一般仅采用单一的主观赋权或单一的客观赋权方法,而缺乏两者的有效组合。
实践中,信息化和城市化的综合评价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方法、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变异系数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等。层次分析方法、模糊评价法等主观赋权法基于决策者主观偏好信息或经验给出指标权重。优点是体现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权重的确定一般符合现实。缺点是:1、权重的确定与评价指标的数字特征无关,权重仅仅是对评价指标反映内容的重要程度在主观上的判断,没有考虑评价指标问的内在联系。2、无法显示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随时间的渐变性,随着时代的变迁,各个因素的影响也是动态变化的,权数也应该随各因素贡献度不同而有所变化。主成分分析法、变异系数法等客观赋权法基于指标数据信息,通过建立一定的数理推导计算出权重系数。其优点是有效地传递了评价指标的数据信息与差别,缺点是仅仅以数据说话,忽视了决策者的主观知识与经验等主观偏好信息,把指标的重要性同等化了,有时会出现权重系数不合理的现象。
目前,我国对信息化、城市化水平的评价基本上都是采用单一的主观赋权或客观赋权综合评价法。事实上,在对目标进行综合评价时,目标的权重系数不仅要包含决策者主观确定的经验权重,还应包含反映目标值所传递的反馈信息量的客观权重。因此,将主观赋权和客观赋权结合在一起进行评价无疑将会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它随着指标取值的变化而变化,我们称此类评价模型为主、客观变权综合评价模型。笔者曾对常用的信息化和城市化综合评价模型权重确定方法进行了研究,以“评价结论基本契合现实是评价结果可信性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实践中的权重确定方法选择的一个标准”为基准,通过实证评价得出:主观权重的确定方法以层次分析或模糊评判为宜。而在客观权重的选择上,因子分析法、变异系数法、熵权系数法、局部变权法等四种客观权重确定方法都各有优劣,在实际评价中应进行比较选择。我们经过比较多个评价模型,最终确定评价模型的权重确定方法如下:主观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得到,客观权重采用熵权系数法得到。
三、城市化、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采用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布的六要素指标,并在参考相关文献和考虑到数据可得性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煤炭城市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煤炭资源型城市城市化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人口城市化与产业城市化,城市自身的发展与城市所在区域的发展,人口在城市的集中与生活方式的改变。我们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经济指标、人口指标、生活指标、人居指标、城市基础条件指标5个一级指标对煤炭城市城市化水平进行评价。
数据来源与处理本文信息化、城市化指标数据来源于2003年度《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煤炭工业年鉴2003》,各省、市、自治区2003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本文采用标准化Z分数及其线性转换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为了避免同级指标之间存在的严重相关问题,我们计算了各个一级指标中二级评价指标问的简单相关系数,并最终删除了部分指标,本文被删除的信息化指标为:信息产业总产值占GDP比、万人移动交换机容量、万人年平均函件数、万人年平均长途电话次数。最后筛选出28个二级评价指标。本文删除的城市化指标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万人均影院、人均拥有电脑、人均城市绿地面积。最后筛选出35个二级指标。
对于信息化、城市化评价指标权重的计算,一级指标的主观权重我们采用丛敬军的数据,对于二级指标,在专家评价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得到权重。信息化、城市化综合评价模型客观权重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李因果、李新春的相关文章。
四、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水平评价结果及分析
从综合评价结果来看,在城市信息化发展方面,阜新以57.59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徐州55.34、辽源52.85;信息化发展水平相对最差的是赤峰44.48,较差的有:朔州44.78,鹤壁45.88;从信息化得分相对值看,阜新的信息化水平是赤峰的128.32%。就煤炭城市城市化发展看,城市化水平相对最高的是徐州60.11,其次为晋城59.43和平顶山52.81;城市化水平相对最低的城市为赤峰45.36,双鸭山45.61和朔州45.83分别排在倒数二三位;从城市化发展相对值看,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徐州是赤峰的132.52%。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的相对值说明,在统计的18个煤炭城市中,城市之间城市化水平的差距要稍大于信息化水平的差距。
煤炭城市信息化评价值与城市化评价值基本上呈线性关系。
为发现城市化水平与信息化因子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我们分别计算了信息化6个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然后对城市化水平作回归。考虑到信息化的6个一级指标得分存在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逐步后退法进行分析,发现城市化与信息化的两个一级指标:信息发展环境、信息资源有着相对较强的线性关系。
煤炭城市信息化水平与城市化水平之间存在一般相关性,信息化评价值每增加1个单位,城市化评价值相应增加0.77个单位。信息化发展的六因素对煤炭城市城市化的相关性并不相同,信息发展环境、信息资源与城市化水平关联性相对较高。从理论上看,在其他信息化发展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信息发展环境评价值每增加一个单位,煤炭城市城市化评价值平均提高1.755个单位,而信息资源因素评价值每增加一个单位,煤炭城市城市化评价值平均提高3.173个单位。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大力提高城市信息化建设是促进煤炭城市城市化的有效途径之一。从具体因素看,适当提高科研、加强信息资源的广泛利用不但是提高区域信息化的途径,也是促进城市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
区域和行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较高的城市化水平将有效地促进区域经济效率和经济发展。现阶段,煤炭资源型城市的主导产业建立在可耗竭性资源的基础上,因此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城市化研究显得尤为紧迫。在城市产业发展上,煤炭城市基本上都表现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严重贫乏,城市信息化过程实质上就是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因此,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煤炭城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逐步摆脱以煤炭等显性可耗竭性资源为主导产业的经济模式,是煤炭城市城市化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煤炭城市信息化与城市化互动发展的基本对策
信息化是指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以物质与能量为经济结构的重心,向以信息与知识为经济结构的重心转变的过程。信息化的主要内容是发展信息产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信息活动。城市化与信息化之间有着内在的互动发展关系,城市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是信息化的外在空间形式。信息化则是城市化的经济内容,是城市化与T业化互促互进的直接成果。
由于资源禀赋的特殊性,我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城市化发展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一些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如: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等都是非煤炭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市群之所以显示m较强的城市竞争力,依赖于其城市经济要素聚集能力,而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是要素聚集的主要动力之一。煤炭资源型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城市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化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指以现代通信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高速公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要尽可能地兼顾城市化与信息化的协同发展。对于煤炭城市城市化水平相对周边城市较好的地区,要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数字城市,同时逐步完善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的聚集能力,提高城市聚集经济水平。如:徐州市,在淮海经济区徐州属于区域经济中心,其城市化水平居其他苏鲁豫皖交界城市前列,地理区位也颇具优势。但就全国来看,徐州的城市竞争力显然与其地理区位并不相符。其中部分原因在于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基础设施相对不高,城市要素聚集能力较弱,无法像苏、锡、常等城市一样吸引大批企业的选址进入。而对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煤炭城市,如:赤峰、朔州、鹤壁等市,要在重点建设城市化基础设施的同时适当地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区域增长极作用,以城市化带动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
(二)调整产业结构,逐步使信息产业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产业
信息化的发展程度影响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城市化的进程。由于信息传播、物流、交通业的飞速发展,在未来的工业企业选址决策中,通勤成本、知识成本将趋于微弱,城市中将形成以第三产业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工业将向城市周边扩散。从全球来看,大多数信息化程度高的城市主要从事金融和商务等生产者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以生产、传播、消费信息为中心的第三产业,信息化推动了城市产业由第二产业为主导向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变。长期以来,矿业城市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矿产资源属于可耗竭性资源,煤炭类城市有可能陷入“矿竭城衰”的危机,因此煤炭城市经济转型是城市发展的必然。对煤炭城市来讲,信息产业将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推动力和最大的产业部门,推进信息技术产业化,逐步推动煤炭城市主导产业的转型。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高城市化质量,促进信息化、聚集经济和城市经济稳步增长。
(三)建立中小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发展资金补偿机制
我国相当比例的煤炭城市是“缘矿建镇”而形成的,它们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增长极”的作用。但大部分煤炭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矿产资源的不断耗竭,致使产业城市经济增长受阻,社会发展延缓,与其他工业城市的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水平差距越拉越大。国家应从地区发展均衡角度和发挥这些城市在区域经济增长极的作用出发,给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型煤炭城市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用于中小煤炭城市信息化建设和城市投资环境建设,提高城市的经济聚集能力,吸引域外资金流入,引导产业和经济的良性转型。建议国家设立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专项发展基金,对中小型煤炭城市在资金上以重点扶持,用于区域增长极煤炭城市和衰退期煤炭城市的转型补偿。
(四)建立区域城市群信息化与城市化的可持续协同发展机制
城市群、区的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增长和竞争力提高的重要途径,任何城市的发展都不是孤立进行的,我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在区域经济规划中属于经济增长极或次增长极,因此煤炭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周边城市的良性发展,否则煤炭城市将失去聚集和扩张的区域载体。煤炭城市的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必须考虑周边城市的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实际,形成区域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协同发展的局面。如果处于区域增长极的城市相比周边城市过度信息化和城市化,在短期内看增长极城市将迅速聚集大量的经济要素,刺激城市的经济增长,但从长远看。由于缺乏周边城市的协同发展,将导致区域城市经济的趋异。而且这种经济增长不具有持续性,经济要素的过量聚集也会最终导致城市聚集不经济,无法形成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此看来,在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区域城市群政府之间就区域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的沟通、协调就显得尤为必要。建立区域城市群信息化与城市化的可持续协同发展机制将有效地促进煤炭城市经济长效增长。
[关键词]信息化;城市化;互动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07)02-0017-06
一、前言
煤炭城市的兴起源于煤炭资源的开采,资源开发是城市兴起的主要原因。目前,煤炭城市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经济结构畸形等诸多问题。煤炭资源型城市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信息化又滞后于城市化。煤炭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不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与区域城市比较差距也在拉大。
城市化的发展是进一步发挥城市聚集效应,促进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城市的发展加速了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的发展则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地域空间和经济空间的结构效率,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成为城市化的潜动力。信息化通过提升工业化,提升城市产业层次来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化和信息化的相对滞后对煤炭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城市区域地位的提升都产生丫明显的制约作用。随着煤炭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的聚集效应也凸现出来,聚集效应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化进程。因此,在煤炭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信息化、聚集经济、城市化三者是一个相互循环促进的过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城市聚集经济效应,促进产业集聚,是城市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目前,众多学者对城市信息化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行了分类研究。如:李新春、彭红军、赵晶对煤炭资源型城市化评价及发展对策研究,苏君华、孙建军利用因子分析法对全国及各省市信息化水平的测度,方维对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测评研究,丛敬军对辽宁省信息化水平的测定,修文群对区域信息化的测度与评价等。上述实证研究,一方面只是简单地测度城市化和城市信息化,欠缺信息化和城市化的互动发展分析;另一方面,上述研究结论都是基于应用单一的客观赋权或主观赋权综合评价模型而得出,其研究结论大部分存在信息化或城市化评价结果与现实发展相差异的矛盾问题。
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建立了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选取2002年度中国18个煤炭城市统计数据,利用主客观权综合评价模型对煤炭城市信息化与城市化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从理论、实证两方面分析了煤炭资源型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的互动影响及协调发展对策。
二、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综合评价模型
区域信息化、城市化的测度,是指从定量角度来考察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城市化系统及其环境的现状、质量,通常用指数模型表示。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的评价主要是指对区域城市城市化发展水平的评价,主要从经济角度对城市发展综合水平作一个客观评价。
目前,国内学者研究区域信息化和城市化评价时,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后,一般仅采用单一的主观赋权或单一的客观赋权方法,而缺乏两者的有效组合。
实践中,信息化和城市化的综合评价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方法、模糊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变异系数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等。层次分析方法、模糊评价法等主观赋权法基于决策者主观偏好信息或经验给出指标权重。优点是体现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权重的确定一般符合现实。缺点是:1、权重的确定与评价指标的数字特征无关,权重仅仅是对评价指标反映内容的重要程度在主观上的判断,没有考虑评价指标问的内在联系。2、无法显示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随时间的渐变性,随着时代的变迁,各个因素的影响也是动态变化的,权数也应该随各因素贡献度不同而有所变化。主成分分析法、变异系数法等客观赋权法基于指标数据信息,通过建立一定的数理推导计算出权重系数。其优点是有效地传递了评价指标的数据信息与差别,缺点是仅仅以数据说话,忽视了决策者的主观知识与经验等主观偏好信息,把指标的重要性同等化了,有时会出现权重系数不合理的现象。
目前,我国对信息化、城市化水平的评价基本上都是采用单一的主观赋权或客观赋权综合评价法。事实上,在对目标进行综合评价时,目标的权重系数不仅要包含决策者主观确定的经验权重,还应包含反映目标值所传递的反馈信息量的客观权重。因此,将主观赋权和客观赋权结合在一起进行评价无疑将会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它随着指标取值的变化而变化,我们称此类评价模型为主、客观变权综合评价模型。笔者曾对常用的信息化和城市化综合评价模型权重确定方法进行了研究,以“评价结论基本契合现实是评价结果可信性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实践中的权重确定方法选择的一个标准”为基准,通过实证评价得出:主观权重的确定方法以层次分析或模糊评判为宜。而在客观权重的选择上,因子分析法、变异系数法、熵权系数法、局部变权法等四种客观权重确定方法都各有优劣,在实际评价中应进行比较选择。我们经过比较多个评价模型,最终确定评价模型的权重确定方法如下:主观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得到,客观权重采用熵权系数法得到。
三、城市化、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采用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布的六要素指标,并在参考相关文献和考虑到数据可得性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煤炭城市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煤炭资源型城市城市化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人口城市化与产业城市化,城市自身的发展与城市所在区域的发展,人口在城市的集中与生活方式的改变。我们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经济指标、人口指标、生活指标、人居指标、城市基础条件指标5个一级指标对煤炭城市城市化水平进行评价。
数据来源与处理本文信息化、城市化指标数据来源于2003年度《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煤炭工业年鉴2003》,各省、市、自治区2003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本文采用标准化Z分数及其线性转换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为了避免同级指标之间存在的严重相关问题,我们计算了各个一级指标中二级评价指标问的简单相关系数,并最终删除了部分指标,本文被删除的信息化指标为:信息产业总产值占GDP比、万人移动交换机容量、万人年平均函件数、万人年平均长途电话次数。最后筛选出28个二级评价指标。本文删除的城市化指标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万人均影院、人均拥有电脑、人均城市绿地面积。最后筛选出35个二级指标。
对于信息化、城市化评价指标权重的计算,一级指标的主观权重我们采用丛敬军的数据,对于二级指标,在专家评价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得到权重。信息化、城市化综合评价模型客观权重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李因果、李新春的相关文章。
四、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水平评价结果及分析
从综合评价结果来看,在城市信息化发展方面,阜新以57.59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徐州55.34、辽源52.85;信息化发展水平相对最差的是赤峰44.48,较差的有:朔州44.78,鹤壁45.88;从信息化得分相对值看,阜新的信息化水平是赤峰的128.32%。就煤炭城市城市化发展看,城市化水平相对最高的是徐州60.11,其次为晋城59.43和平顶山52.81;城市化水平相对最低的城市为赤峰45.36,双鸭山45.61和朔州45.83分别排在倒数二三位;从城市化发展相对值看,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徐州是赤峰的132.52%。煤炭城市信息化、城市化的相对值说明,在统计的18个煤炭城市中,城市之间城市化水平的差距要稍大于信息化水平的差距。
煤炭城市信息化评价值与城市化评价值基本上呈线性关系。
为发现城市化水平与信息化因子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我们分别计算了信息化6个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然后对城市化水平作回归。考虑到信息化的6个一级指标得分存在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逐步后退法进行分析,发现城市化与信息化的两个一级指标:信息发展环境、信息资源有着相对较强的线性关系。
煤炭城市信息化水平与城市化水平之间存在一般相关性,信息化评价值每增加1个单位,城市化评价值相应增加0.77个单位。信息化发展的六因素对煤炭城市城市化的相关性并不相同,信息发展环境、信息资源与城市化水平关联性相对较高。从理论上看,在其他信息化发展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信息发展环境评价值每增加一个单位,煤炭城市城市化评价值平均提高1.755个单位,而信息资源因素评价值每增加一个单位,煤炭城市城市化评价值平均提高3.173个单位。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大力提高城市信息化建设是促进煤炭城市城市化的有效途径之一。从具体因素看,适当提高科研、加强信息资源的广泛利用不但是提高区域信息化的途径,也是促进城市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
区域和行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较高的城市化水平将有效地促进区域经济效率和经济发展。现阶段,煤炭资源型城市的主导产业建立在可耗竭性资源的基础上,因此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城市化研究显得尤为紧迫。在城市产业发展上,煤炭城市基本上都表现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严重贫乏,城市信息化过程实质上就是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因此,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煤炭城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逐步摆脱以煤炭等显性可耗竭性资源为主导产业的经济模式,是煤炭城市城市化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煤炭城市信息化与城市化互动发展的基本对策
信息化是指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以物质与能量为经济结构的重心,向以信息与知识为经济结构的重心转变的过程。信息化的主要内容是发展信息产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信息活动。城市化与信息化之间有着内在的互动发展关系,城市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是信息化的外在空间形式。信息化则是城市化的经济内容,是城市化与T业化互促互进的直接成果。
由于资源禀赋的特殊性,我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城市化发展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一些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市,如: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等都是非煤炭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市群之所以显示m较强的城市竞争力,依赖于其城市经济要素聚集能力,而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是要素聚集的主要动力之一。煤炭资源型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城市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化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信息化基础设施主要指以现代通信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高速公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要尽可能地兼顾城市化与信息化的协同发展。对于煤炭城市城市化水平相对周边城市较好的地区,要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数字城市,同时逐步完善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的聚集能力,提高城市聚集经济水平。如:徐州市,在淮海经济区徐州属于区域经济中心,其城市化水平居其他苏鲁豫皖交界城市前列,地理区位也颇具优势。但就全国来看,徐州的城市竞争力显然与其地理区位并不相符。其中部分原因在于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基础设施相对不高,城市要素聚集能力较弱,无法像苏、锡、常等城市一样吸引大批企业的选址进入。而对于城市化水平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煤炭城市,如:赤峰、朔州、鹤壁等市,要在重点建设城市化基础设施的同时适当地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区域增长极作用,以城市化带动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
(二)调整产业结构,逐步使信息产业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产业
信息化的发展程度影响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城市化的进程。由于信息传播、物流、交通业的飞速发展,在未来的工业企业选址决策中,通勤成本、知识成本将趋于微弱,城市中将形成以第三产业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工业将向城市周边扩散。从全球来看,大多数信息化程度高的城市主要从事金融和商务等生产者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以生产、传播、消费信息为中心的第三产业,信息化推动了城市产业由第二产业为主导向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变。长期以来,矿业城市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矿产资源属于可耗竭性资源,煤炭类城市有可能陷入“矿竭城衰”的危机,因此煤炭城市经济转型是城市发展的必然。对煤炭城市来讲,信息产业将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推动力和最大的产业部门,推进信息技术产业化,逐步推动煤炭城市主导产业的转型。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提高城市化质量,促进信息化、聚集经济和城市经济稳步增长。
(三)建立中小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发展资金补偿机制
我国相当比例的煤炭城市是“缘矿建镇”而形成的,它们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增长极”的作用。但大部分煤炭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矿产资源的不断耗竭,致使产业城市经济增长受阻,社会发展延缓,与其他工业城市的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水平差距越拉越大。国家应从地区发展均衡角度和发挥这些城市在区域经济增长极的作用出发,给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型煤炭城市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用于中小煤炭城市信息化建设和城市投资环境建设,提高城市的经济聚集能力,吸引域外资金流入,引导产业和经济的良性转型。建议国家设立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专项发展基金,对中小型煤炭城市在资金上以重点扶持,用于区域增长极煤炭城市和衰退期煤炭城市的转型补偿。
(四)建立区域城市群信息化与城市化的可持续协同发展机制
城市群、区的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增长和竞争力提高的重要途径,任何城市的发展都不是孤立进行的,我国大部分煤炭城市在区域经济规划中属于经济增长极或次增长极,因此煤炭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周边城市的良性发展,否则煤炭城市将失去聚集和扩张的区域载体。煤炭城市的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必须考虑周边城市的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实际,形成区域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协同发展的局面。如果处于区域增长极的城市相比周边城市过度信息化和城市化,在短期内看增长极城市将迅速聚集大量的经济要素,刺激城市的经济增长,但从长远看。由于缺乏周边城市的协同发展,将导致区域城市经济的趋异。而且这种经济增长不具有持续性,经济要素的过量聚集也会最终导致城市聚集不经济,无法形成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此看来,在煤炭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区域城市群政府之间就区域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的沟通、协调就显得尤为必要。建立区域城市群信息化与城市化的可持续协同发展机制将有效地促进煤炭城市经济长效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