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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己接到诈骗电话,骗子声称自己是网店客服,打着双倍退款的名义实际却妄图骗钱。该帖下方的回复中,很多网友表示自己曾经接到这样的电话。有一部分网友表示自己被骗过,金额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
记者采访了两位受骗的网友,他们表示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给其他人提个醒,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网络上购物 “客服”称要双倍退款
四川的小洁(化名)提到被骗的经历表示,现在还像是在做梦一样,“当时仿佛是被洗脑了,给他打了钱才觉得不对劲。”
小洁告诉记者,几天前自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网店客服,询问小洁是否曾在网上购买过打底裤。因为几天前确实在一家店铺买过打底裤,小洁以为对方是店铺的客服人员,接着对方告诉小洁,现在厂家检测出这批裤子的材料甲醛超标,需要回收销毁,并表示可以给小洁双倍退款。
小洁问对方为什么不通过阿里旺旺进行沟通,对方表示店家希望私下处理,而关于具体的店铺名称,对方也通过转移话题糊弄了过去。“其实现在想来他根本没提到准确的店铺名称和我的名字,但是他知道你买过什么,而且会顺着你说的来,所以当时没有想太多。”小洁说。
在进行了十多分钟的铺垫后,对方要求小洁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名为“趣店”的界面进行退款,并告诉小洁,这种退款方式是公司的要求,在“趣店”界面中可以申请的金额数就是公司的退款额。
小洁说,点进界面就能够看到自己的可提现金额是3000元,对方声称这是公司已经在小洁的趣店账户中预存的自动赔付款,要求她将3000元提出后留下应得的双倍价款,然后把剩余的钱转到指定的账户。
在整个过程中,小洁有很多次表示觉得太麻烦,向对方提出钱不要了,可是对方表现得非常诚恳。“他给人的感觉是特别诚恳地在帮你解决,还说注册账户时千万不要泄露验证码,显得很正直。”
网购遭遇行骗 退款变贷款
给对方转款后,小洁发现页面中显示自己需要还款3000元,于是质问对方原因。对方说是由于小洁操作不当,要解决这种情况需要再注册一个“安逸花”账号,并告知如果不继续进行就需要她自行还款,只有继续操作才能保证钱回到账户中。于是小洁在对方的指挥下,又将从“安逸花”中提现的2000元转给了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然而转款后小洁的账户中只有“退赔打底裤”的几十元钱,而“趣店”和“安逸花”的界面上显示她一共需要还款5000元。
这时,小洁才发现,趣店和安逸花都不是网店的名称,都是小额贷款平台。在“趣店”的官方网页上,显示这是一个为非信用卡用户提供实物分期与现金分期服务,以信贷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应用,所显示金额实际是可申请的借款额,“我当时根本没意识到是贷款。”
此后,小洁再也联系不上对方,意识到被骗的小洁随后报警。小洁说,整个对话持续了50多分钟,对方是以17开头的电话打来的,“我听到对面好像有很多人在打电话,还以为真是公司的人在处理问题,现在想肯定是一个诈骗团伙。”
小洁报警后,警察告诉她,最近有很多人接到类似的电话,也有很多被这种新型诈骗骗到的人来报案。
诈骗流程
消费者接到“客服”电话,声称其购买的物品有质量问题,需要回收并双倍退款
要求消费者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名为“趣店”界面进行退款,称申请的金额数就是退款额
行骗者声称页面显示的提现金额是公司预存的自动赔付款,要求消费者将3000元提出后,留下应得的双倍价款,再把剩余钱款转到指定的账户(实为行骗方账户)
转款成功后,“趣店”页面显示需要还款3000元,对方表示是因消费者操作不当,解决需要再注册一个“安逸花”账号,诱使消费者再提现2000元转给指定账户
最终消费者账户中只留下少量的退款额,而消费者需要在两个小额贷款平台共还款5000元
收款账户未实名 警方调查困难
浙江的小张(化名)也遇到了同样的骗局。这次的骗子更厉害,不仅知道她买过什么,还知道具体的款式和价格,甚至连小张的淘宝昵称和店铺名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上个月20日,小张接到了声称是网店店家的电话。电话中说小张最近购买的一双鞋子,有很多买家反馈说穿了过敏,现在要退款回收。
骗子表示,因为小张的芝麻信用不够高,不能享受极速退款服务,所以退款不能直接打入其支付宝账户。接着他让小张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趣店”和“马上金融”,注册后点击左下角的“提现”,声称此操作能够提高芝麻信用度,以享受极速退款服务。小张按照他的指令分别提现了1300和2000元。
对方让小张将这3300元转入一个名为“维权客服0878”的账户。小张说,自己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以没有起疑心,“他还一直跟我说不好意思,耽误你时间了,弄好之后就多退还给我100元,一直给我洗脑。”
小張发现自己被骗后马上报警,但是由于骗子的收款账户没有实名制登记,所以警方也无法查到相关信息。
趣店发声明 表示未参与骗局
这场骗局中涉及到的“趣店”集团,已经在官微上发出了声明,明确表示未与任何第三方平台或者个人达成网购退款合作,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妥善保管个人隐私信息,切勿将个人信息轻易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对于受害人的借款偿还问题,记者致电趣店官方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受害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将警方的立案证明,连同被骗用户姓名、注册趣店的手机号码以及问题描述发送到趣店的指定邮箱,会有工作人员对于信息进行处理,并在审核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受害人,与受害人就还款额等问题进行协商。
记者随后联系了网店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其网站不会以订单有问题、退款等理由,要求把退款打入其他账户,并且提醒消费者,在交易中不要使用阿里旺旺以外的聊天工具沟通,遇到可疑情况可在钱盾“诈骗举报”中进行举报。
受害人应证明被骗 可减轻还款义务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的张志刚律师以及北京市储正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张律师表示,趣店虽然发出声明,称从未与任何退款方有过合作,并提醒消费者警惕类似的诈骗行为,但是仍然有一点值得注意:骗子能够利用趣店平台进行诈骗,是否说明该应用存在一定漏洞?当然如果趣店平台有漏洞的假设不成立,则趣店并不需要对诈骗事件负责。
对于受害人是否仍有还款义务,曾律师表示,虽然受害人已经报警,但是受害人还是需要还款。张律师说,如果可以证明趣店对于诈骗事件并不知情,没有相关责任,那么原则意义上,受害人仍有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同时指出,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看,向借贷平台借款实际上是借款人和平台之间基于双方自愿,签订的一份借款合同,而如果受害人是因为受骗,误以为借款是退款而将钱款转出,实际上此时形成的借款合同,借款一方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要看受害人当时操作时是怎么想的。作为有理性的成年人,在进入这个应用,并且一步步操作的时候,他是意识到了这是一个贷款平台,还是对于平台的意义存在重大误解,是决定这个转款性质的关键。”张律师认为,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是在受到欺骗的情况下进行了借款行为,应该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偿还义务的。
张律师说,在发生此类事件时,受害者想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一定要及时报警,另外要积极搜集证据,包括与骗子的对话截图、短信记录和通话录音等,以证明自己对于借款行为毫不知情,同时张律师个人认为,受害人也可以选择自行或者在警方的协助下与趣店方面进行协商,“可以向趣店方面提出疑问,是否平台存在漏洞而使得骗子乘虚而入?是否存在内部人员与骗子勾结,为之提供便利?基于这些方面与趣店沟通,可能也会减少一部分自己的损失。”
曾律师向受害人做出提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证明自己在向平台借款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法官也有可能酌情减少其应付的还款额,“但是一切是要讲证据的,能否降低损失以证据是否充分为前提。”
(摘自《法制晚报》)
记者采访了两位受骗的网友,他们表示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给其他人提个醒,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网络上购物 “客服”称要双倍退款
四川的小洁(化名)提到被骗的经历表示,现在还像是在做梦一样,“当时仿佛是被洗脑了,给他打了钱才觉得不对劲。”
小洁告诉记者,几天前自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网店客服,询问小洁是否曾在网上购买过打底裤。因为几天前确实在一家店铺买过打底裤,小洁以为对方是店铺的客服人员,接着对方告诉小洁,现在厂家检测出这批裤子的材料甲醛超标,需要回收销毁,并表示可以给小洁双倍退款。
小洁问对方为什么不通过阿里旺旺进行沟通,对方表示店家希望私下处理,而关于具体的店铺名称,对方也通过转移话题糊弄了过去。“其实现在想来他根本没提到准确的店铺名称和我的名字,但是他知道你买过什么,而且会顺着你说的来,所以当时没有想太多。”小洁说。
在进行了十多分钟的铺垫后,对方要求小洁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名为“趣店”的界面进行退款,并告诉小洁,这种退款方式是公司的要求,在“趣店”界面中可以申请的金额数就是公司的退款额。
小洁说,点进界面就能够看到自己的可提现金额是3000元,对方声称这是公司已经在小洁的趣店账户中预存的自动赔付款,要求她将3000元提出后留下应得的双倍价款,然后把剩余的钱转到指定的账户。
在整个过程中,小洁有很多次表示觉得太麻烦,向对方提出钱不要了,可是对方表现得非常诚恳。“他给人的感觉是特别诚恳地在帮你解决,还说注册账户时千万不要泄露验证码,显得很正直。”
网购遭遇行骗 退款变贷款
给对方转款后,小洁发现页面中显示自己需要还款3000元,于是质问对方原因。对方说是由于小洁操作不当,要解决这种情况需要再注册一个“安逸花”账号,并告知如果不继续进行就需要她自行还款,只有继续操作才能保证钱回到账户中。于是小洁在对方的指挥下,又将从“安逸花”中提现的2000元转给了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然而转款后小洁的账户中只有“退赔打底裤”的几十元钱,而“趣店”和“安逸花”的界面上显示她一共需要还款5000元。
这时,小洁才发现,趣店和安逸花都不是网店的名称,都是小额贷款平台。在“趣店”的官方网页上,显示这是一个为非信用卡用户提供实物分期与现金分期服务,以信贷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应用,所显示金额实际是可申请的借款额,“我当时根本没意识到是贷款。”
此后,小洁再也联系不上对方,意识到被骗的小洁随后报警。小洁说,整个对话持续了50多分钟,对方是以17开头的电话打来的,“我听到对面好像有很多人在打电话,还以为真是公司的人在处理问题,现在想肯定是一个诈骗团伙。”
小洁报警后,警察告诉她,最近有很多人接到类似的电话,也有很多被这种新型诈骗骗到的人来报案。
诈骗流程
消费者接到“客服”电话,声称其购买的物品有质量问题,需要回收并双倍退款
要求消费者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名为“趣店”界面进行退款,称申请的金额数就是退款额
行骗者声称页面显示的提现金额是公司预存的自动赔付款,要求消费者将3000元提出后,留下应得的双倍价款,再把剩余钱款转到指定的账户(实为行骗方账户)
转款成功后,“趣店”页面显示需要还款3000元,对方表示是因消费者操作不当,解决需要再注册一个“安逸花”账号,诱使消费者再提现2000元转给指定账户
最终消费者账户中只留下少量的退款额,而消费者需要在两个小额贷款平台共还款5000元
收款账户未实名 警方调查困难
浙江的小张(化名)也遇到了同样的骗局。这次的骗子更厉害,不仅知道她买过什么,还知道具体的款式和价格,甚至连小张的淘宝昵称和店铺名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上个月20日,小张接到了声称是网店店家的电话。电话中说小张最近购买的一双鞋子,有很多买家反馈说穿了过敏,现在要退款回收。
骗子表示,因为小张的芝麻信用不够高,不能享受极速退款服务,所以退款不能直接打入其支付宝账户。接着他让小张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趣店”和“马上金融”,注册后点击左下角的“提现”,声称此操作能够提高芝麻信用度,以享受极速退款服务。小张按照他的指令分别提现了1300和2000元。
对方让小张将这3300元转入一个名为“维权客服0878”的账户。小张说,自己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以没有起疑心,“他还一直跟我说不好意思,耽误你时间了,弄好之后就多退还给我100元,一直给我洗脑。”
小張发现自己被骗后马上报警,但是由于骗子的收款账户没有实名制登记,所以警方也无法查到相关信息。
趣店发声明 表示未参与骗局
这场骗局中涉及到的“趣店”集团,已经在官微上发出了声明,明确表示未与任何第三方平台或者个人达成网购退款合作,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妥善保管个人隐私信息,切勿将个人信息轻易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对于受害人的借款偿还问题,记者致电趣店官方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受害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将警方的立案证明,连同被骗用户姓名、注册趣店的手机号码以及问题描述发送到趣店的指定邮箱,会有工作人员对于信息进行处理,并在审核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受害人,与受害人就还款额等问题进行协商。
记者随后联系了网店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其网站不会以订单有问题、退款等理由,要求把退款打入其他账户,并且提醒消费者,在交易中不要使用阿里旺旺以外的聊天工具沟通,遇到可疑情况可在钱盾“诈骗举报”中进行举报。
受害人应证明被骗 可减轻还款义务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的张志刚律师以及北京市储正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张律师表示,趣店虽然发出声明,称从未与任何退款方有过合作,并提醒消费者警惕类似的诈骗行为,但是仍然有一点值得注意:骗子能够利用趣店平台进行诈骗,是否说明该应用存在一定漏洞?当然如果趣店平台有漏洞的假设不成立,则趣店并不需要对诈骗事件负责。
对于受害人是否仍有还款义务,曾律师表示,虽然受害人已经报警,但是受害人还是需要还款。张律师说,如果可以证明趣店对于诈骗事件并不知情,没有相关责任,那么原则意义上,受害人仍有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同时指出,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看,向借贷平台借款实际上是借款人和平台之间基于双方自愿,签订的一份借款合同,而如果受害人是因为受骗,误以为借款是退款而将钱款转出,实际上此时形成的借款合同,借款一方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要看受害人当时操作时是怎么想的。作为有理性的成年人,在进入这个应用,并且一步步操作的时候,他是意识到了这是一个贷款平台,还是对于平台的意义存在重大误解,是决定这个转款性质的关键。”张律师认为,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是在受到欺骗的情况下进行了借款行为,应该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偿还义务的。
张律师说,在发生此类事件时,受害者想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一定要及时报警,另外要积极搜集证据,包括与骗子的对话截图、短信记录和通话录音等,以证明自己对于借款行为毫不知情,同时张律师个人认为,受害人也可以选择自行或者在警方的协助下与趣店方面进行协商,“可以向趣店方面提出疑问,是否平台存在漏洞而使得骗子乘虚而入?是否存在内部人员与骗子勾结,为之提供便利?基于这些方面与趣店沟通,可能也会减少一部分自己的损失。”
曾律师向受害人做出提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证明自己在向平台借款时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法官也有可能酌情减少其应付的还款额,“但是一切是要讲证据的,能否降低损失以证据是否充分为前提。”
(摘自《法制晚报》)